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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janv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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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关于君权与相权的讨论足以说明我们何以必须对中国政治传统加以分解,而不能笼统地下任何价值判断(无论是肯定的或否定的)。从权力结构方面着眼,我们首先应该将君权和官僚制度区别开来。这一区别非常重要,因为以反智而论,君权的传统才是反智政治的最后泉源(详后),而官僚制度的传统中倒反而不乏智性的成分。官僚制度本身要求客观而普遍的法度,要求对事不对人的态度(impersonality),要求上下权责分明,也要求专门分工(specialization of functions)。这些基本要求都必须通过理性的规划才能达到。中国传统的官僚制度无论在中央或地方的行政制度方面,都表现着高度的理性成分(rationality)。有些制度经过长期的运用和不断的改进,确已能将弊端减至最低的限底。即以科举制度为例,唐、宋以来曾发展出糊名、弥封、誉录种种防弊的方法,而科场回避亲族之制亦早始于唐代。至于明、清八股文为害之烈,有人绘图比之于“八瞽”,更有人因唐太宗“天下英雄入吾彀中”之语而作诗说“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那当然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这些事实恰好说明官僚制度只是一部机器,操纵的人可以把它巧妙地运用到反智的方向而已。就制度本身而论,科举是具有高度的客观性的。一般地说,中国传统的官僚制度有相当突出的成就。韦伯便认为它是使传统中国获致长期的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有些古代帝国便因为缺乏这种组织而很快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我绝不是无保留地颂扬中国官僚制度的传统,我只是想指出:传统制度里面确有一些理性的成分可以和我们所追求的“现代化”接榫。如果我们对“传统”和“现代”不采取斩截的二分法的话,则这个看法似乎没有太不合理的地方。前面举的鲁道夫夫妇研究印度现代化的例便可资借鉴。事实上,孙中山先生提介“考试”和“监察”两权,并主张“耕者有其田”的原则,早指示了传统和现代接榫的途径。考试和监察是传统中国行政制度中的两个重要环节,“耕者有其田”则与古代的均田制精神相通。中山先生在这些地方显见是有斟酌的。

    但官僚制度既是一部机器,本身不能决定运行的方向,则它的独立自主性便不免常常受到外来压力的侵蚀。以中国的情形来说,官僚制度的压力来自上下两个方面。从上面来的是君权,从下面来的则是社会上(特别是地方性的)各种势力。在未回到君权问题以前,让我先说一说来自下面的压力。

    传统官僚制度的底层有一个极大的漏洞,那便是胥吏制度。中国官与吏之分途至少可溯至唐代。但唐代的吏尚有出身,可上升至卿相(较著名的例子有牛仙客、田神功等人),宋以后官吏乃截然两途。胥吏并非经严格选拔而来,但由于他们熟悉旧牍成规,因此为正途出身的长官所仰赖。久而久之,一切行政业务便都落入他们的手上。无可否认,胥吏在制度史上也有其正面的功能。但不幸的是,这些人(尤其是县级的胥吏)和社会上的特殊势力(如豪强)最容易勾结在一起,官僚制度的客观性因此便遭到很严重的破坏。叶适在《吏胥》一文中已说:

    何谓“吏胥之害”?从古患之,非直一日也。而今为甚者,盖自崇宁极于宣和,士大夫之职业虽皮肤蹇浅者亦不复修治,而专从事于奔走进取,其簿书期会,一切惟胥吏之听。而吏人根固窟穴、权势熏灸、滥恩横赐、自占优比。渡江之后,文字散逸,旧法往例,尽用省记,轻重予夺,惟意所出。其最骄横者,三省枢密院,吏部七司户刑,若他曹外路从而效视,又其常情耳。故今世号为“公人世界”,又以为“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者,皆指实而言也。

    可见宋代情形已极为严重。下逮明、清,胥吏制度的弊害更为广泛,这已是历史常识了。顾炎武《郡县论八》便接着叶适的论点来讲明代的情况。 顾氏又指出:“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宦,曰生员,曰胥吏。” 这一层尤为重要,因为乡宦、生员、胥吏三者正是互相勾结、把持地方的恶势力。胥吏虽在流外,不能算作官僚制度的一个正式组成的部分,但其影响所及有时竟足以使整个官僚制度为之失灵。这也是讨论中国政治传统的人所万万不容忽视的。

    最后让我们对君权问题略作检讨,以结束本篇。我在前面曾说,中国君权的传统是反智政治的最后泉源,这句话有解释的必要。韦伯曾根据法译《史记》中的资料,推断战国相争促使各国发展出理性的行政机构,他又参考法译《周礼》,认为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主要与水利灌溉有关(即《周礼》中的沟洫制度)。这是在经济生活中所表现的“理性行为”(rational conduct of economic life)。同时,他还解释,自从由知识分子[或“文士”(lrterati)]所构成的官僚阶层在战国时代出现以后,这批人便不断地思考行政技术和官僚组织等问题,以期有效地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 韦氏的说法有得有失,此处不能详论。但大体言之,他至少说明了何以官僚制度中具有理性成分这一事实。

    但与官僚制度相对照,君权传统则显然缺乏同样的理性基础。君权的取得以至保持主要都仰赖于武力。所谓“马上得天下”、“一条杆棒打下四百座军州”,总之,君权是从枪杆子里出来的。历史上“得天下以正”的皇帝如汉高祖、明太祖,也不过是说他们的天下是堂堂正正地用武力打来的,不是使阴谋诡计,取之于“孤儿寡妇”之手而已。君权的保持当然也要靠武力,历代的兵制就是最好的说明。保卫皇帝和首都的武力总是全国最精锐的军队:西汉的南北军在品质上远胜郡国兵及戍卒(东汉且罢郡国兵);唐代府兵制“重首轻足”,折冲府多集中有关中地区,而长安的北军更直接关系君位的得失;宋代有“强干弱枝”的政策下,中央禁军尤非地方性的厢军所能比拟,后者仅堪供役而已。无论是“重首轻足”或“强干弱枝”,都可以说是“君尊臣卑”的原则在兵制上的具体表现。而唐、宋、明诸朝宦官监兵之制更说明皇帝对于维持君权的武力是决不肯放松的。所以,除非我们承认有天下者即是“天命所归”、“圣德所在”或“民心所向”,否则我们不能不说,君权的传统中是以“力”为核心的。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史的观点说,两千年来君权问题是理性所不许施、议论所不敢到的领域,秦始皇统一之后可以让群臣在廷议中对“封建”与“郡县”的抉择公开作理智的讨论,但对于君主的问题,则议论仅限于名号,而绝不涉及权限职责。举此一例即可见何以官僚制度可以包含若干理性的成分,而君权传统中却容不得理性的充分施展。(个别思想家的私地议论当然是有的,但秦、汉以下也寥寥可数。)所以在实际历史过程中,除了用武力“取而代之”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资格要以使人配做皇帝(后世所谓“禅让”也都是先打好了武力的基础的)。雍正问曾静道:

    你所著逆书《知新录》内云“皇帝合该是吾学中儒者做,不该把世路上英雄做。周末局变,在位多不知学,尽是世路中英雄,甚者老奸巨猾,即谚所谓光棍也。若论正位,春秋时皇帝该孔子做;战国时皇帝该孟子做;秦以后皇帝该程、朱做;明末皇帝该吕子(按:指吕留良)做。今都被豪强占据去了。吾儒最会做皇帝,世路上英雄他哪晓得做甚皇帝”等语。孔孟之所以为大圣大贤者,以其明伦立教,正万世之人心,明千古之大义。岂有孔子、孟子要做皇帝之理乎?……使孔、孟当日得位行道,惟自尽其臣子之常经,岂有以韦布儒生要自做皇帝之理乎?……开辟至今,无此狂怪丧心之论。可问曾静是如何说?

    如果真是尧、舜在位,孔、孟自无要做皇帝之理。但孔、孟之世何曾有尧、舜之君?汉代尚容许孔子为“素王”,雍正则只肯让孔、孟“自尽其臣子之常经”,可见君权的独占性愈往后便愈强烈。圣王的理想自有其令人永远向往之处,但可惜历史上未见圣人变成皇帝,只看到一个个皇帝都获得了“圣人”的称号。这正是萧公权先生所谓“下材凭势亦冒尧、舜之美名,以肆其倍虐于桀、纣之毒害” 。我们不要以为雍正是异族之主才如此悍而肆。曾静要是落到了明太祖的手上,其命运也许更悲惨。《明史》卷一三九《钱唐传》云:

    帝(太祖)尝览《孟子》,至“草芥”“寇仇”语,谓非臣子所宜言,议罢其配享,诏有谏者以大不敬论。唐抗疏入谏曰:“臣为孟轲死,死有余荣。”时廷臣无不为唐危。帝鉴其诚恳,不之罪。孟子配享亦旋复。

    清初万斯选考证此事,引《典故辑选》云:

    上读孟子,怪其对君不逊。怒曰:“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时将丁祭,遂命罢配享。

    明太祖因“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类的话,竟至对孟子动了杀心,他会让孔、孟做皇帝吗? 所以归根结底,做皇帝的条件不是通过理性所能分析列举出来的。传统政治文献中把皇帝描写作“与天合德”、“天纵英武”、“天■聪明”之类,正表示他的品质中含有超人的、神异的成分,一般属于常人的语言和观念是无法用来形容这种品质的。这就是韦伯所讲的charisma。但是谁具有做皇帝的charisma却永远无法事先断定,只有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以后才知道。

    从静态方面看秦汉以来每一王朝的君权的夺取及其维持主要都仰赖于武力,已如上述。从动态方面看,君权的运用有时也会脱出理性的常轨,而其后果则尤为严重,因为这会直接影响或间接地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害。前面已指出君权虽受到一些无形的、精神上的限制,但这些限制并不能发生决定性的作用。当皇帝不是基于理性的考虑而决心要采取某些非常的行动时,天下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得住他。这时“天”或“理”固然可以置之一边,就是“祖法”也未尝没有弹性。如果阻力来自官僚制度,则皇帝至少有力量控制这部机器的总枢纽(相权),使之随我而转。从历史上看,有很多非理性的因素足以激动皇帝:上自夸大狂、猜忌狂,下至求长生、好奇珍,都可以把全国人民卷入苦难之中。

    摘开这些特殊情形不说,在正常状态下君权对官僚制度的经常性的干扰也是传统政治不上轨道的一大原因。君权是独占性最强烈的东西,除非万不得已,皇帝对于他使用不尽的权力决不肯交给宰相,而宁可让他的宫奴去分享。这就是自汉至明,宦官之祸所以始终不断的症结所在。因此在中国的政治传统中“明君”在位时是皇帝亲自操纵行政机器,而“昏君”当道时则这部机器便落到了宦官的手上。 总之,官僚制度几乎无时不在承受着君权所施予的沉重压力。精明的皇帝只要稍识利害,至少还知道适可而止,不肯使政治秩序全面崩溃;宦官则由于心理不正常,往往作威作福,肆无忌惮,未有不导致大乱者。 这里隐伏着中国史上朝代兴亡、治乱循环的一个重要根源。

君权长期地由宦官分享是它的独占性的最好说明,也是“君尊臣卑”的原则的必然归趋。汉初环绕在君权左右的至少还是宗室、外戚和宦官三股势力,宗室的分子最足以构成君权的威胁,所以首先遭到迫害的便是他们,君权的独占性排斥了一切家人骨肉之情。唐太宗残杀兄弟,逼老父退位;宋高宗为了阻止徽、钦二帝回朝,不惜对敌人奉表称臣。这都是尽人皆知的例子。其次对君权有危害性的则是外戚。西汉的霍光、东汉的梁冀都曾为废立之事,王莽且取而自代。(按:汉代外戚大概以孟子所谓“贵戚之卿”自许,故数易君位。赵岐注《孟子》即云:“贵戚之卿谓内外亲族也。”显是以汉事解《孟子》。实则孟子“贵戚之卿”本与“异姓之卿”对举,不能包括汉代的外戚。)所以自唐以后君主对外戚的防范也很严密。但宦官则是例外,他们得君主的宠信始终不衰。因为这种刑余之人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觊觎帝位的,尽管他们可以视皇帝为“门生天子”,甚至可以弑君。在“君尊臣卑”的原则下,皇帝只有用至卑至贱的宫奴为他办事才绝对不致有君权外流、一去不返的危险。相反地,如果使用不尽的君权都转化为相权,那么“君尊臣卑”的原则岂不从权力基础上发生动摇了吗?黄宗羲说:

    或谓后之入阁办事,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也。曰:不然。……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官奴也。盖大权不能无所寄,彼宫奴者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从而设为科条,增其职掌。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次第而尽归焉。

    其实相权原由君授,明代既废中书省,相权已尽收归君主之手,则宦官所掌握的正是君权。这一细微的分辨颇关重要。李俊说中国相权发展的决趋势是愈后愈轻,当然是不错的。其实换一个角度看,这正表示传统的君权是在不断扩大的过程之中。宦官之祸则显然随君权的增涨而加深。至明太祖废相,君主的绝对专制完全确立,宦官的势力也就发展到了空前的高度。君权扩大在制度上的含义便是破坏官僚制度的自主性和客观性,而相权从低落到消失则适成为这种发展的一个最清楚的指标。官僚制度瘫痪于君权的臣大压力之下,政治还能走上合理的轨道吗?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同意黄宗羲的论断,“有明之于善治,自高皇帝罢宰相也” 。

    我们不要因为明太祖曾立下“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的“祖训”便以为后来明代宦官之祸完全出于历史发展的偶然。明太祖所要防范的是宦官“弑君”和“门生天子”之类的情形。在官僚与宦官两者之间,明太祖仍然是偏袒后者的。李文忠因“言宦官过盛,非天子不近刑人之义”,终至忤旨而遭谴责。 王世贞尝见一野史记此事说:

    文忠多招纳士人门下,上闻而弗善也。一日劝上,内臣太多,宜少裁省。上大怒,谓,若欲弱吾羽翼,何意?此必其门客教之。因尽杀其客。文忠惊悸,得疾暴卒。

    王氏考辨,仅认为太祖杀李文忠门客事不根。至于文忠忤旨事则有《明史》可证。可见明太祖清清楚楚地认识到宦官是君权的羽翼。事实上,明代宦官组织(十二监、四司、八局)的规模是太祖一手制定的,成祖纂位以后,宦官干政已全面展开。故《明史》说:

    盖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

    我们通观有明一代宦官的种种活动,似乎可以得到一种印象,即君权通过宦官来伺察并干涉整个官僚系统的运行。《明史》所谓“刺臣民隐事”,其实主要还是针对着文武官员而来。所以明代做官最没有安全的保障,京官清晨上朝甚至不知道晚上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明太祖父子大概懂得韩非所谓“明主治吏不治民”(《外诸说右下》)的道理。明代是中国君权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时也是反智政治的典型时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真是再清楚不过了。

    我在《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中曾指出,西汉的皇帝从高祖到宣帝基本上都采用了法家路线。我这样说,当然绝不意味着,这些皇帝都曾对法家的理论系统作过缜密的研究、适当的体会,然后才制定他们的政治路线。我一向认为,一切理论思想,对于专制的统治者而言都具有工具的价值。他们从思想家著作中所吸取的主要只是有利于他们夺取并维持权力的某些基本观念。至于这些观念在原来的理论系统中的真义和位置究竟如何,大权在握的人是绝无兴趣理会的。因此如果我们认真地把韩非的政治理论和个别的皇帝所推行的法家路线加以对照,那么我们也无法否认韩非的思想在后世的实践中也受到了歪曲。由韩非集其大成的法家思想是为君主专制而设计的,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不过在韩非的设计中,专制君主如果要长久保持他的权力必须兼用三种武器,第一是“势”,第二是“术”,第三是“法”。什么叫作“势”呢?韩非说:

    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高山之上,下则临千仞之谷,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

    所以“势”的主要含义便是人君自处于至尊之地,居高以临下。换言之,便是“君尊臣卑”。这种“势”是决不能与臣下共享的,“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 。韩非对“法”与“术”则是对照着讲的。他说:

    人主之大物,非法即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可见“术”即“主道”篇所说的“明君无为于上,群臣悚惧乎下”。因为深藏不露,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无为”。后来像明太祖、成祖那种暗地伺察百姓的办法便正是“术”的一种运用。

    最值得注意的则是“法”。“法”当然含有现代所谓法律的意思,不过法家的法律是最严峻的,是罚重于赏的。“法”的另一含义则正指客观化的官僚制度。从“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的话来看韩非此处的“法”字,决不能解释为狭义的刑法。治国必须有一客观有效的行政系统,这个道理韩非是完全了解的。这个有效性当然要仰赖于君、臣、民上下都尊重这种公开建立的制度。诚然,在法家的理论中,君主是超乎法律、制度之上的。但是为了充分地达到专制的效果,君主只有尊重法度才能反他的权力发挥到最大的限度。

    根据上面这个简单的陈述,我们不难看到,后世的皇帝对韩非的“势”、“术”两件武器都已运用得非常到家,唯独对于“法”这一项却不能接受韩非的建议。为什么是这样呢?原因并不难寻找。韩非是思想家,他用冷酷的理智为君主专制作了最有效的设计,因此这套设计的完全实现也必须以冷酷的理智为前提。但是在行动中的人却无法永远保持他的冷酷的理智,而握有绝对权力的人在行动中则更容易失去他的理智。阿克顿(Lord Acton)的名言说:“权力腐蚀人,绝对的权力则绝对地腐蚀人。”韩非和后世皇帝的分别便在这里。

    我在本篇中将中国政治传统作了一番很粗疏的分解。根据这种分解,中国政治传统至少有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姑且分别称之为“君统”、“官统”和“吏统”。关于“吏统”本文说得很少,因为这不是主旨所在。“君统”和“官统”相当于通常所谓的“君权”与“相权”,但是“官统”比“相权”似乎更能符合历史的实际。我肯定“官统”中有理性的成分,可以在传统与现代的接榫中发生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君统”我却看不出它的现代意义。现在中国所需要的政治领袖,绝不应如黄宗羲所说的三代以下的“人君”:

    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已;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

    民国以来,皇帝制度已经从中国历史上消失了,但是无形的精神上的“君统”是不是也一去不返了呢?这个总是似乎并不能简单地回答。至少从形式上看,废除中书省、打乱行政系统之类的君权仍然存在。传统君权的绝对性,也许会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发生一种暗示作用,使人相信权力集中在一个具有charisma的领袖之手是最有效率的现代化途径。发果很多中国人(特别是知识分子)还有这种潜意识,那真是最值得忧虑的事。凭借着传统中非理性的力量来从事现代化的变革,其结果只有使传统与现代距离越来越远。

    前引鲁道夫夫妇的著述提出警告说:“关于如何使现代化与旧社会中相应的成分衔接起来,以适合新的需求,这绝不是一件自然或必然的事。也许最后什么变化也不发生,传统和现代终于接不上榫。” 弗里德里教授(Carl J. Friedrich)在引述了这个警告之后,更接着指出:

    这里面(按:指传统与现代的接榫)涉及了创造性那个因素,及其各种不可预料的途径。思想和行动都同样地牵连在内。不单是宪法之类才与政治传统有关,更要紧的是思想的模式(modes of thinking)。

    关心中国现代化而又遵重民族传统的人应该三复这位老政治学者之言!

    附言

    本篇所讨论的仅限于中国专制君主和官僚制度之间的关系。其主旨唯在说明“君尊臣卑”不止是一个空洞的观念,而制度化了的。但其系通论性质,故语焉不详,许多与此题旨相关的问题也都无法涉及。最重要的,如皇帝与国家究竟是何种关系,便是一个极具关键性的问题。黄宗羲引汉高祖“某业所就孰与仲多”之语,似谓皇帝即视天下为其私产。 但另一方面,皇帝以汉代也不完全是公私不分的。早在1918年日本学者加藤繁便撰有专文讨论《汉代国家财政和帝室财政的区别》了。他指出大司农掌理国家(公)财政,少府和水衡都尉则掌理帝室(私)财政。他又指出,这一分别至少可上溯到秦代。 从制度上看,汉以后公、私财政的区分大体上依然存在。下逮晚清,户部与内务府两个系统的收支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这样看来,我们似乎只能说中国的皇帝兼具公私两重身份,而不是公私混而不分。又如荀子在《君道》篇中所讨论的“有治人,无治法”的问题,也极为重要。制度自然不能与人的因素截然划分,互不牵涉。像这一类的问题都和本文的题旨有密切的关系,但只有等到以后有机会再作进一步的分析了。希望读者不要对本文挂一漏万之处过于求全责备。

   

   1976年3月15日

   

 

2

 相者,宾赞之官,在人主左右。舜举十六相宾于四门,明其所任传导威仪之事。……七国以下定箸相国、丞相诸名,于是故名始替。仆射者,周时侍御之臣也。记称:仆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秦时加于谒者博士之流,取其领事。……名位尚微也。尚书、中书者,汉时赞作诏版之官。尚书犹主书;中书乃以宦者为之。 侍中者、汉时所以奉唾壶、执虎子,出则从法驾,入则应对,与中常侍齐体耳。自后汉以降,尚书渐重;魏世中书监令始参大政;讫晋之东,侍中始优矣。下逮宋、齐,三者皆为辅臣,而唐以三省分治,仆射既为尚书专官,其下亦不敢轶上犯名。本有三微,至是乃极贵。翰林者,唐时冗从杂技之官也。其后稍置翰林学士承旨,与人主周亲而掌内制。宋世或私名内相,其重乃与中书等夷。 明太祖嬖胡、汪(英时按:即胡惟庸与汪广洋),不欲以大臣光辅;成祖入,始简翰林官直文渊阁。其后阁职渐崇,所加或至保、傅、尚书,而其文移关白犹曰翰林院也。 以翰林名公辅又自此始也。略此数者皆以走使圉隶之臣、倡优之伍,渐积其资而为执政,大名通于四海。然自威权既亢,又迁其名以奉黄发祝哽,而新名代之。是故太保、太宰诸名,承闲置于魏晋;丞相、江左不以处异姓,独有王导,而三贵实秉国钧。唐、宋三省至尊,渐更屏置;置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摄焉。比明、更省中书不用,始以翰林直阁。清世内阁至第一品,即复与寄禄同流,令军机处而居上。亦见人主之狎近幸,而憎尊望者之逼己也。

    太炎这一番观察极为敏锐,近数十年来关于中国官制的研究大体上都倾向于支持他的断案。李俊所撰《中国宰相制度》一书,其结论即引太炎此文以解释“中国宰相制度变迁之法则”。李氏自己更对相权的发展作了一个简明而相当扼要的总结。他说:

    中国宰相制度,代不相同,然相因而变,有其趋势,亦有其法则。趋势维何?时代愈前,相权愈重;时代愈后,相权愈轻。法则维何?君主近臣,代起执政,品位既高,退居闲曹是也。

    1942年日本学者和田清主编了一部由各朝代专家分章撰写的中国官制发展史。该书仅出版了上册,写到元代为止。但和田清本人则写了一篇很有见解的《序说》,综论中国官制的三种特色,第一个特色便叫作“波纹式的循环发生”。所谓“波纹式的循环发生”者意即天子个人左右的微臣逐渐获得权力,压倒了政府的大臣,终于取而代之。但取代之后,其中又别有私臣变成实权者,再来取代现有的政府大臣。如此后浪推前浪式的往复不已。例如汉代的丞相初为尚书所取代,及曹魏时尚书省已正式成为丞相府,它复为中书长官所取代;再发展下去,门下侍中又渐握实权了。唐代三省长官的权力后来为拥有“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天子亲信所取去。下逮晚唐,“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正式成为朝廷重臣,其实权遂又转入翰林学士及枢密使(宦官)之手。 和田清此文是通论性质,并未注明参考文献,不知道他有没有受太炎的影响,但无论如何,他的结论大体上是和章氏相合的。

    从上述宰相制度变迁的大势看,相权实在说不上有什么独立性,因为每当它发展到具有某种程度的客观形式的时候,君权便要出来摧毁这种形式,使之重回到“君尊臣卑”的格局。“圣君贤相”互相制衡的局面在历史上实在少见,也许只有史家艳称的贞观之治勉强可以接近这种理想。据我所知,君权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明确的限制,但唐初三省制初行时却居然对君权的范围有所划定。李华(玄宗时人)的《中书政事堂记》说:

    政事堂者,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即以议事之所谓政事堂。……至高宗光宅元年(684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事宰相笔,乃迁政事堂于中书省。记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于人,反道于地,覆道于社稷,无道于黎元。此堂得以议之。臣不可悖道于君,逆道于仁,黩道于货,乱道于刑,克一方之命,变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

    此记明白规定君主有四“不可”,真是中国制度史上一项极可珍贵的文献。更重要的是最后一项,即君不可以对人民无道。(按:“黎元”当是避太宗之讳。)此记绝非李华个人的意见,而是代表了唐初(特别是贞观)以来的政治传统。照这个传统。宰相(政事堂)至少有制度化的“议”君的权力。(此处须指出者,即政事堂对臣的制裁力更大,可以“易”之,此记下段尚列举了“诛”、“杀”之权,因文长未引。)当然,与古代宗法制度下的贵卿比,政事堂的权力并不算太大。因为齐宣王问孟子“贵戚之卿”,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 而政事堂却并不能“易君”。但就秦统一后的情势言,“议”君之权见诸明文,已极为难得。因此,从这个文献看,唐初三省制度下的集体相权不但非宋以下可比,而且也超过了汉代。唐初君权之所以自动地做如此重大的让步当然与太宗个人关系极大。李世民的政治智慧和自制力都是古今少见的。但另一方面,历史的背景也不容忽视。

    东晋南北朝是中国史上君权最低落的一个时代,社会上最有势力的世族高门把持着政治上的权位。北朝的君权须与胡、汉贵族妥协;南朝则君权益弱,所谓“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唐承其后,社会上高门世族的声势犹凌驾于帝族之上,所以贞观初太宗诏高士廉定氏族志,而博陵崔氏仍居第一。 李唐的社会政治基础本在陈寅恪先生所谓“关陇胡汉集团”,故对山东旧族如崔氏者初欲加以压抑。但唐太宗毕竟是懂得政治艺术的人,他大体上仍主张平衡、调和各种社会势力。唐初门下省政事堂议政的大权正当从南北朝以来的门阀政治的历史背景中去求了解。(或谓门下省乃代表门阀贵族的意志的机构,而政事堂议政乃是一种天子与贵族的合议政治,则其说殊嫌过当,与唐统一后的情势不合。) 《旧唐书》卷七十八《张行成传》云:

    太宗尝言及山东、关中人,意有同异,行成正侍宴,跪而奏曰:“臣闻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当以东西为限;若如是,则示人以隘。”太宗善其言……自是每有大政,常预议焉。

    显然地,太宗一定是在谈话中偏袒关中集团而贬抑山东旧族,所以才引出张行成的谏言,太宗立即明白了张行成的论点的政治含义,因此让他参加政事堂会议。张行成当时只是御史台中的一个小官(殿中侍御史,唐制从七品下),太宗之所以破格要他加入最高层的议政机构,很可能因为他是定州(即博陵)人,比较了解山东旧族的观点。我们举此一例,以见唐初政事堂议权之重多少在制度上反映了当时不同地区社会势力的峙立。事实上,政事堂的光辉为时极暂。李华撰《中书政事堂记》时,相权已暗中由门下转移至中书,“君尊臣卑”的原则又在发挥制度化的效用了。自宋代以降,社会上更无足以威胁帝王的势力,君权的绝对化遂愈演愈烈。相形之下,相权则愈来愈微弱。传统相权的衰落,宋代是一关键时代。宋代宰相不仅失去了兵权和财权,而且连用人之权也被剥夺了。故宋代的中央集权已可谓是集于帝王之一身。 据司马光说:

    淳化中……太宗患中书权太重,且事众宰相不能悉领理,向敏中时为谏官,上言请分中书吏房置审官院,刑房置审刑院。

    可见宋太宗确是有意要削掉宰相的用人与司法之权。从这种发展的趋势看,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相之举可以说是水到渠成的事。

    前面已指出,相权问题必须当作整个官僚制度的一个枢纽部分来处理,在这个意义上,章太炎、和田清诸人所指出的相权演变的法则却可以使我们对中国政治传统获得另一方面的体认。单从相权的角度看,我们所见到的是君权压抑相权,是君主不让宰相拥有客观化、制度化的地位和权力。但是从君权一方面着眼,相权托身所在的官僚制度也始终构成君主贯彻他个人意志的一重阻碍。在历史上君主必须一再重复地起用私臣、近臣来取代品位既高的相权,这正说明官僚制度本身具有相当强韧的客观化倾向。因为任何原属君主私臣的职位(如尚书、中书)在长期移置于“百官之长、群僚之首”的地位之后,这种私臣的性质便逐渐发生变化,终于转成官僚制度中的“公职”而具有一定程度的客观威权。所以明太祖废相而直接总揽政务才是最彻底的解决之道。但即使如此,明宣宗(1426~1435)以后内阁之权渐重,当时的人便说阁臣虽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了。

    由私臣转化为公职是历史上官僚制度发展的形态之一。中国自战国以来即有此转化,至秦汉大一统而益为显著。上引章太炎《官统》之文已足说明此点,不需多赘。英国官僚制度的出现也循着类似的途径。在英国官制史上,财政大臣(exchequer)首先从王室中独立出来,成为政府机构之一支,其事在12世纪。英王的财臣也有称为“chamberlain”的,这种名号即显示其职初为国王私室中的执事。到了13世纪,英国的首相(chancellor)又逐渐由国王的私臣转化为政府的公职。Chancellor最初是为英王起草文书和保管王印的人,很像中国的“尚书”、“中书”之类。因为他是国王的秘书长,最得信任,因此久而久之便无形中成为大臣之首,即是首相(prime minister)。既成首相,职务日渐繁剧,便不能没有自己的办公处。于是相府终于从宫廷中分化了出来,而chancellor也不复能经常追随在国王的左在了。到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一朝(1327~1377)首相府已正式成为独立自足的政府机构,有它自己的人员、传统和处理政务的方法,英王决不能再视首相为私臣。与中国不同的是英国的相权独立之后便没有受王权的干扰。这是由于英国的王权遭到封建贵族(barons)的对抗,封建贵族要求与英王有同样控制政府的权力。英国相权的发展及其客观化与这种特殊的政治情势有相当的关系。

    中国的官僚制度虽经常受到“君尊臣卑”的原则的干扰,但由于统一帝国的规模庞大,组织复杂,与此一规模与组织相应的官僚制度也具有抗拒干扰的巨大潜力。这一点或可以解释何以君权一再打击相权,而终不能完全禁绝相权的潜滋暗长。中国传统的官僚制度虽与近代工业社会的官僚制度有别,但确已具有某种程度的自主性(autonomy)。艾森斯达(S.N.Eisenstadt)研究历史上的各种官僚社会,对官僚制度的自主性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第一,官僚制度通常都建立并维持若干普遍性的法度,这些法度多少是照顾到人民的一般利益的。对于要破坏此种法度的外来压力(如君主或特殊阶级),官僚制度则尽可能地加以抗拒。第二,官僚制度中的分子(即官吏)往往把自己看作是国家或社会的公仆[即使“国家”是一王朝(dynasty)的形式,也不例外],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只是统治者的私臣。艾氏当然也承认官僚制度维持其自主性之不易,尤其在君主压力过于强大的情况下,整个官僚机构并非不可能仅成专制君主的统治工具。 艾氏的观察包括了中国传统在内,他所指出的两项特征,一般来说,在中国官僚制度史上是可以得到印证的,虽则印证的深浅在中国各历史阶段中颇有差异。其第二项所谓“公仆”意识,尤有助于说明中国史上相权反复浮沉的独特现象。君主近臣从宫廷走向外朝,取代相位之后,就立刻会接触到这种意识。这时他究竟是君主的“私臣”呢,还是国家的“公仆”呢?他遇到了一个无可避免的认同问题。这个问题在平时也许可以拖延不决,但一旦碰到君主的私利和国家(或社会)的公益发生正面冲突的情况时,他就不能不有所抉择了。

zt余英时:“君尊臣卑”下的君权与相权

余英时:“君尊臣卑”下的君权与相权

   

    我写《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一文,主要是从政治思想的角度来检讨中国政治传统中的反智成分。在这样的限制之下,我所勾画出来的一些现象自不能不有所偏。这是由于历史分析的体裁使然,而不是我有意地深文周纳。不用说,如果换一个角度和题旨,则我们观察所得的景象必将与此有异。所以该文既不是对中国的政治传统作全面性的论断,更不是对儒、道、法三家思想在整个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下任何“定评”。读者千万不要误会我轻率地用“反智”两个字来概括了一部中国的政治史和思想史(尤其是儒、道两家)。

    以今天中国知识分子在全国范围内的遭际来说,反智的政治实已发展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不但智性已普遍而公开地遭受唾弃,知识分子更是在绝对权力的支配下受尽了屈辱。现代中国的反智政治当然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来自近代极权主义的世界潮流,并不能尽归咎于本土的传统。但是潜存在传统中的反智根源也决不容忽视。如果没有传统根源的接引,我们很难想像中国反智政治的狂潮会在短短二三十年之中泛滥到今天这样的地步。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我才特别感到有在观念上清理中国反智传统的必要。

    为了免除一些不必要的误解,我愿意略略说一说我自己对于所谓“传统”的看法。自德国社会学大师韦伯(Max Waber)以来,在一般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用法中“传统”(tradition)和“现代”(modernity)久已成为互相排斥的对立性的东西,韦伯在社会学上影响之大、贡献之卓越,自不待言。但他在观念上尚未能尽脱18世纪启蒙思潮(Enlightenment)的窠臼,即以理性和科学为近代的新兴事物,而传统的权威则主要是建筑在非理性的信仰甚至迷信的基础之上。如所谓“长老统治”(Gerontocracy)、“家长统治”(Patriarchalism)都是属于传统的权威。这样把“传统”和“现代”在概念上加以对立带来了一种甚不可喜的后果,使人认为“传统”与“现代”势不两立,非彻底摧毁“传统”便不能有所谓“现代化”。这个看法已在世界上所有要求现代化的地区中辗转而广泛地传播了开来,并不限于中国,但在中国则似乎更趋极端而已。目前流行的一些政治口号如“不破不立”、“破旧立新”便是最明显的例证,虽则制造这类口号的人未必直接地接触过韦伯的理论。

    但是韦伯的二分法近年来已受到社会科学家的挑战。鲁道夫夫妇(Lloyd I. Rudolph and Suzanne Hoeber Rudolph)研究印度的传统及其现代化的过程便对此二分法提出了有力的驳正。照他们的分析,传统与现代化之间具有非常复杂,甚至可以称为“辩证的”(dialectic)关系。不仅传统之中含有近代性的因子,而且现代化本身亦绝非全属现代,其中也有脱胎于传统的成分。甘地便最善于运用印度传统中的旧因子来诱发近代化的变革。 事实上,任何传统都不是静止的,也不是单纯的;传统本身便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而足以导致改变。就传统和现代化的关系来说,传统内部自有其合理的成分,并能继续吸收合理性(rationality),因而可以与现代化接榫。 我个人颇倾向于接受这一对韦伯的传统观的重要修正。根据这个新的看法,我们便不可能对传统采取任何笼统的论断,无论是全面赞美或一笔抹杀都同样是不符合实际的。相反地,我们必须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传统加以分解,然后再分别地衡量其得失。传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无法毁之于顷刻。激烈的革命派在主观愿望上总想“速变”、“全变”。但若一察其思想及作风,则他们攻击传统的凭借主要仍是传统的力量,而且由于要求速效往往不惜充分地运用传统中非理性的力量。今天中国反智政治的空前发展正应该从这个角度去作深一层的体认。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中国政治传统的本题。我在前文中曾强调,中国政治传统中的反智成分在思想上渊源于法家,与法家汇了流的黄老道家以及法家化了的儒家也都曾在不同的程度上给反智政治提供了理论的基础,而反智论的政治内核则可以归结到“尊君卑臣”这一最高的原则。我在前文中仅说明了这一原则在思想意识方面的发展,而完全没有涉及它在政治制度方面所表现的形态。这虽不是该文的主旨所在,但终不能不略作交待。

    谈到“君尊臣卑”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现,我们立刻就碰到了中国历史上所谓“君权”(或“皇权”)的问题,特别是“君权”和“相权”之间的关系。照传统的说法,理想的政治格局是所谓“圣君贤相”。圣君垂拱而治,贤相则负责处理一切实际的政务。这样,皇帝虽然世袭却不妨害政府领袖——宰相——可以永远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出最贤能的人来担任。这对于广土众民的古代中国而言,诚不失为一种良好而合理的办法。但可惜这只是传统儒生的一种理想和期待,历史的实际却不是如此。必须指出,在“君尊臣卑”的原则之下,君权与相权从来就不是平行的,其间也缺乏一种明确的界限。君权是绝对的(absolute)、最后的(ultimate);相权则是孳生的(derivative),它直接来自皇帝。换言之,与君尊臣卑相应,君权与相权是有上下之别的。

    我们说君权是绝对的、最后的,是否意味着中国历史上的皇帝可以完全不受拘束而随心所欲呢?那当然不是。事实上,自秦、汉以下,大一统的皇帝中也没有像传说中所渲染的桀、纣一类的暴君,至少我们可以说是昏君远多于暴君。这是因为君权虽无形式化、制度化的限制,但仍有一些无形的、精神上的限制。首先是儒家一直想抬出一个更高的力量来约束君权,汉儒的“天”和宋儒的“理”都显然具有这样的含义。同时儒家又不断企图用教育的方式来塑皇帝于一定的模型之中。这些努力虽然都不曾发生决定性的效果,但多少也起了一些弱化权势的作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儒家通过文化教育所发挥的对政治的影响力远大于它在政治方面的直接成就。

    其次是自秦、汉大一统帝国建立以后,君权本身逐渐凝成一个独特的传统,因而对后世的君主多少有些拘束力。前代帝王之失固当引以为戒,但以往在治道方面有建树的君主则亦须奉以为师。故唐太宗撰“帝范”十二篇以赐太子,并说:“汝当要求古之哲王以为师。” 至于在一代之内,由于开国之君始能立法垂统,因此所谓“祖法”对本朝的君权自然有更大的示范意义。张居正上明神宗奏说:

    窃以为远稽古训,不若近事之可征;上嘉先王,不如家法之易守。……唐宪宗读贞观政要,竦慕不能终卷;宋仁宗命侍臣读三朝宝训及祖宗圣政录。前史书之,皆为盛事。……仰惟我二祖(按:明太祖及成祖)开创洪业,列圣纂绍丕图,奎章睿谟,则载之宝训;神功骏烈,则记之实录。其意义精深,规模宏远,枢机周慎,品式详明,足以迈三五之登闳,垂万亿之统绪。此正近事之可征、家法之易守者也。

    可见“家法”对君权的约束性确在“古训”之上。但另一方面,中国历史上变法的阻力也往往由此而来。所以张居正初为首辅对(1572年)即语明神宗云:

    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宗旧制,不必纷纷更改。

    而王安石行新政之际,文彦博更是义正词严地对宋神宗说:

    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

    最后我们更应该指出,君权的行使在事实上所遭到最大的阻力则来自传统的官僚制度(bureaucracy),我这里用“官僚制度”一词绝无贬义,也与传统所谓相权有别。相权如仅指宰相(无论为独相或并相)所拥有的权力而言,则它既直接出于君授,自不足以成为君权之限制。但宰相为“百官之长”、“群僚之首”,在这个意义上,他是整个官僚系统的领袖,因此当官僚制度对任意挥洒的君权发生一定程度的抗拒力时,相权往往首当其冲。在唐代三省制之下,皇帝的诏令、制敕必须经过中书门下副署。后来刘祎之得罪了武则天,则天借故下敕惩治他。祎之见敕文未经中书门下副署,遂说:“不经凤阁(中书)鸾台(门下),何名为敕?” 这个有名的故事从表面上看似是君权侵犯了相权,但深一层看则是君权的行使干扰了官僚制度的正常运作,因而受到这个制度的反弹之力。君权可以随时削弱(如汉武帝)以至废除(如明太祖)相权,但它不可能毁灭整个官僚制度。官僚制度是治治帝国所必不可少的一套行政机器,没有这套机器君权本身即无法发挥。所以明代可以废掉中书省(相权),但不能并六部而去之,而且在废相之后仍得代之以四辅官以至内阁。官僚制度最初虽然也是在君主授权之下建立起来的,但它既产生之后,本身即成一客观的存在,有它自己的发展和运行的轨道,不再完全随君主的主观愿望而转移了。韦伯是近代研究官僚制度的开山大师,他指出: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absolute monarch)面对着官僚制度也是一筹莫展。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1712~1786)下了许多废除农奴的诏令,都因受阻于官僚制度而终归无效;俄国的沙皇如得不到官僚制度的支持也不能有何作为。 所以官僚制度有点像Mary Shelley 在1818年发表的小说《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里面的怪物(monster):弗兰肯斯坦创造了一个怪物,但怪物获得了生命以后便不再是主人所能控制的了。

    在以上所说的君权的三种限制之中,前两种的力量都相当微弱,只有最后一种限制——官僚制度——比较真实。但是我们知道,官僚制度毕竟只是传统政治体系中的一部机器,它本身在很大的程度上仍是受君权操纵的。它只能要求操纵者遵守机器运行的合理轨道,但是却无力阻止操纵者运用这部机器去达成甚至是相当不合理的任务。从反智论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这样说:尽管官僚制度的运作必须预设一定程度的智性与知识,但官僚制度所隶属的政治传统仍然可以具有反智的倾向。这两个不同的层次至少在概念上应该加以区别。

    在中国的政治传统中,君权和官僚制度的关系更是一部不断摩擦、不断调整的历史。当官僚制度的机器发展不得不符合“君尊臣卑”的要求时,君主便要对这部机器作一次基本的调整。由于相权是处在这部机器运转的枢纽地位,因此每一次重大的调整便导致宰相制度的变更。自秦汉以下,中国宰相制度一共经历了三个基本的发展阶段,即秦汉的三公九卿制,隋唐的三省制和明清的内阁制(清代又加上军机处)。“君尊臣卑”的原则正是每一阶段发展的最后动力。章太炎先生是近代最先揭出此一历史真相的学者,他曾从官名的变迁上对古今相制演进作过一番分析。兹将其中论及秦汉以下的部分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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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限制君权的思想

 

 

论文作者:黄毅  

 

 

(上略)

二、君权理论形成的社会动因和思想基础

  

对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之所以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的社会原因,论者通常都认为是西周以后土地分封制和世袭制的破坏、贵族势力的衰落,而将它产生的思想基础归之于以商鞅的变法理论为代表的法家思想。笔者认为,就其原因而言,还不能不归因于春秋以来“布衣卿相”的出现和公元239年问世的《吕氏春秋》一书关于君权理论的现实诠释。因为它们为揭示当时那一复杂的历史现象也提供了有力的论证。下面试就此作简单分析。

  

中国“封建天下”的政体特征

  

中国封建贵族等级政体成熟于西周时期,它以分封制和等级制为基础,其基本特征是:“有分治之国,无统一之政,有共治之臣,无专制之君。”[①b]

  

在中国古代史上,自从夏禹传位其子,开“家天下”之先河后,王位的父子、兄弟相传即成为制度。商朝的王位基本沿袭夏制,但由一般的父子相传和兄终弟及相结合,逐步转变为父死子继制。周武王既定天下,分封诸侯以土地,建立诸侯国,中国的“封建天下”自此形成。封建政权的基础开始转变封建领主的土地世袭制。《国语•周语(中)》中的“先王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以及《孟子•万章篇(下)》中的“天子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不达天,附于诸侯,曰附庸。”就是当时历史的写照。土地的层层分封以及由此形成的土地所有制等级结构,使得这个政权既具有地方分散性又具有等级从属关系。周王是封建领主的最高首领,是诸侯的共主,自称是天的“元子”,即“天子”。天子和诸侯除了君臣关系外,还保持着以血缘为纽带联系起来的宗法关系。因此,各级贵族不仅世代占有土地也世代垄断官职。当时周天子分封诸侯的本意是“以藩屏周”,但实际却使各诸侯坐大势强,导致头重脚轻,天子形同虚设。

 

上述事实表明,周天子事实上只是土地的封建领主所有权的人格化。他对其所封的诸侯国,只是在形式上拥有一定的控制权;诸候虽表面上奉他为共主,实际上却不受他的统治。天子直接统治的地区仅限于“王畿”之内(即以镐京和成周为中心的一些地区),并未在天下范围内施用治权。在分封制下,各级贵族特别是大夫以上的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内拥有相对独立的行政、立法、审判权和各自的武装力量。天子要想惩治他们,必须兴师动众,兵戎相见。因此,西周的“封建天下”只是徒具形式的政治架构,所谓的君权在当时也没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君权理论形成的基本原因

  

分封制和世袭制虽然导致了贵族与庶人的不平等,但是它不仅无君主专制可言,反而成了君主集权专制的障碍。在分封制和世袭制条件下,一个个诸侯国最后实际上都成了独立王国,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割据性,并引发了诸侯之间各种形式的武力兼并和掠夺,形成了诸侯、卿、大夫之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这种矛盾导致了春秋及其以后“礼坏乐崩”、“诸侯异政”的封建割据局面。在当时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原有贵族和一些经过战争兼并、掠夺逐步发展起来的新贵族,在其子弟不足以经世治国的情况下,不得不在出身“微贱”的人中选贤任能,发起各式各样的变法运动,以图自强并进行扩张。如齐用管仲、秦用商鞅、魏用李悝、楚用吴起就是著名史例。在各类变法运动中,这批“布衣卿相”的出现,虽是各级贵族适应扩张需要的结果,但却极大地冲击了西周以来的世袭制,使宗法等级制度逐渐瓦解,一些平民出身的人获得了入仕机会。与此同时由于“布衣卿相”的出现,贵族势力日渐衰落,这又为君主集权扫清了障碍,使君主得以大权独揽。当时的秦孝公正是顺应了这种潮流,励精图治,先立下吞并六国的目标,然后,由秦始皇承富强之余荫,完成了统一大业,开创了专制天下的局面。

 

对于公元前221年秦建立的中央集权国家,公元前239年问世的《吕氏春秋》一书做了比较现实的理论诠释。该书第二十篇《恃君论》开篇就说:“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卫,肌肤不足以御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辟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然而犹裁万物,制禽兽,服蛟龙,寒暑燥弗能害,不唯先有具备,而以群聚邪。群之可聚也,相与利之也。利之出于群,君道之也。故君道立则利出于群,而人备可完矣。”

事实上,早在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就提出了系统的君主集权专制的理论。

 

如商鞅提出:“君尊而令行”,[①c]“权者,君之所独制也。”[②c]比商鞅稍晚的儒家代表人物荀子反对孔孟所坚持的贵族政体,主张君主集权政体,其所谓“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源也”的观点,为君主享有最高立法权、司法权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理论依据。齐国法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君权理论,其托名《管子》一书,即具有综合前期法家的法术势以及杂揉儒道的特色,在君权理论方面的建树比同时代的《商君书》更胜一筹。如《管子》一书提出,要君尊令行,君主就必须操柄处势。君主操处为何?“君主之所操者六:生之夺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主之所处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③c]韩非是荀子的学生,他对荀子及其前期法家、齐国法家的君权理论做出了重大发展,以至后来的史家称商鞅和韩非的尊君理论压倒一切抑尊之说。韩非的君权理论的特点是,强调君主必须擅势和集权于一身。《韩非子》一书多处论及君主权势,其中“势重者,人主之渊也”[④c]、“人主之所以尊者,权也”[⑤c],就比较典型地体现了他的君权思想。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认为,春秋战国以来出现的“布衣卿相”现象是封建君权得以确立的一个最直接的社会动因;而《吕氏春秋》一书是为秦国一统天下制定的一个治国纲领,其对君权理论的诠释,实际上是杂揉儒法诸家有利于君权确立的思想,把君权思想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了。

  

三、限制君权思想的演变过程

  

先秦诸子论君主的操行

  

限制君权的思想因先秦儒家的发挥,特别是经过后人的改造和发展,虽演变很多而仍具有重要的影响。特别是中国古代从周公姬旦的“以德配天”、孟子的“民贵君轻”的主张到董仲舒的“天人相与”及其“灾异谴告”说;从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到黄宗羲等启蒙思想家的“天下为主君为客”,这些直到今天看来仍闪耀着进步光芒的思想越到后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和孟子,均主张用西周以降的礼治来维护宗法等级贵族政体。而贵族政体本身就较少君主集权专制。儒家另一代表人物荀子及其后来的齐国法家,虽然都主张君主集权政体,但仍把君主是否守法看作法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即使是主张君主独制天下的法家的“法治”理论,也将君主视为守法的对象。

  

孔孟坚持维护西周以来的贵族政体。其思想主要是承继西周以来的“礼”和“德”,强调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同一性,主张统治者采用怀柔的统治手法,“为国以礼”和“为政以德”。荀子主张君主集权的官僚政体,虽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以力兼人”的霸道,并对秦国的“以力服人”给予很高的评价,但他还是认为“以力服人”不如“以德兼人”的王道更占优势,因而,也得出了“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的结论。荀子在以“人治”思想对统治者德行的要求和主张统治者重视人心向背等方面曾有详细的阐述。如荀子指出:“王者之论,无德不贵,无官不能,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不幸生,尚贤使能而等位不遗。析愿禁悍,而刑罚不过,百性晓然皆知夫为善于家而取赏于朝也,为不善于幽而蒙刑于显也。”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引用古语“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以告诫统治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①d]

  

法家代表人物慎到非常强调法律的作用,他没有把皇权至上奉为治理国家的法宝,而是把君主作为法所规范的对象。在肯定国君才有权立法和变法,各级官吏只能“以死守法”、一般老百姓只能“以力役法”的同时,慎子认为:“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人君任法而弗躬也,则事断于法”。[②d]慎子主张君主坚持“事断于法”的原则,虽体现了“君道无为,臣道有为”的思想,但其中也要求君主“任法”和“守法”。如“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③d]齐国法家托名《管子》一书中有关限制君权的论述很多。综括起来主要是:第一,君主虽然有权立法,但是不能随意立法,而应适应自然法则。根据“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法,人民鸟兽草木之性”[④d]来立法。第二,“令顺民心”,“与民分货”。就是要从民性好恶出发。所谓“人主之所以令则行,禁则止,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⑤d]因为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故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第三,要量民力。即“令于人之所能为则令行,使于人之所能为则事成。”[①e]在此基础上《管子》指出,阻碍法令贯彻的祸害,莫过于执法行私,而能否杜绝行私的关键在于君主,即所谓“凡私之所起必生于主”。[②e]为了防止任私,《管子》还提出,君主必须“置法自治,主仪自正。”[③e]

  

墨家思想在西汉以后,虽然很少得到封建正统思想家们的重视,但是,它的平等兼爱和立君为民的思想却是我们今天研究限制君权思想的不可忽视的一个内容。譬如墨子的“天下无大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以及“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④e]和君主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君主、三公、诸侯、政长都是被选出来为众人服务、管理天下的……等等著名观点,为历代进步思想家批判君主专制所重视。另外,先秦道家的“无君论”经过后世道家人物阮藉、鲍敬言等反复推衍,发展和形成为一套叛君和废君的政治哲学;并在漫长的君主专制时代,成为许多进步思想家,揭露君主专制对民众的残暴专横,以及一般民众表达原始朴素的平等、民主要求的思想依据。

  

除了儒墨道法四家外,战国时期的阴阳家用五德终始理论所阐明的王朝更替的历史循环论,以及用阴阳五行去附会德、刑等社会现象所形成的德行时令说,也曾被汉以后的历代统治者所利用。即所谓“汉法以冬月行重刑,遇春则赦若(或)赎。”[⑤e]而后立春至秋分停“失”囚,春季行赦,遇灾异行赦,秋冬行刑等逐步成为定制。明清的秋审、朝审、热审制度也受这种理论的影响。德刑时令说之所以被推崇,原本是为了神化封建法制,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君主的司法专横,使不少无辜的百姓少受严酷刑罚。

 

董仲舒挟天威说以令天子

 

先秦儒家发表了许多限制君权的言论,但因其目的在于维护没落阶级的利益,具有浓重的理想主义成份和极大的欺骗性;而且在社会条件发生剧烈变革的战国时期,无法回应墨家、法家的理论挑战,所以并没有明显地取得优势。及至西汉中期,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学,不仅得到阴阳家神秘主义理论的支持,而且吸收了诸家主要是法家思想中的某些因素,才逐步上升为君主集权专制社会的统治思想。它作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开始长期地指导历代专制君主的立法和司法活动。

秦始皇专任刑罚,秦二世昏庸无能和赤裸裸地实行极端专制,导致了秦王朝仅存十多年就告覆灭。这个教训为后世的封建统治者所吸取。汉高祖刘邦取得政权后,以秦为鉴,采取了比较灵活宽松的措施对其专制进行了必要的粉饰,之后的继承者更采取了黄老道家的“君人南面之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奉儒家思想为正统,一改秦王朝的统治手法,用政治力量来表彰六艺,尊奉孔圣,实行“内多欲而外施仁义”,为君主集权专制进行了掩人耳目的包装,使后来的专制统治者完全可以“居心如瀛政,行事如胡亥”,但其外在表现却还能“德比唐虞和道继周孔”。

  

董仲舒是西汉的大儒,曾做过胶东、胶西相。他做官的地方就是荀子游学的齐国。他尊崇荀卿并深受其影响;但荀子的“天人相分”的唯物论和人性恶论以及对神权和君权的冒犯和抵毁并没为其所认同。董仲舒的“君权神授”理论来源于西周盛行的“以德配天”说。孔孟曾对这种理论作了发展,董则将其理论化和系统化。他的“天人相与”理论,把天说成有意志的至高无上的人格神,把天尊为人类社会的创造者和最高主宰。所谓“天者,百神之君也;天者,群物之祖也。”[①f]“道之大原出于天”,“王者法天”,“圣人副天之所以行以为政。”[②f]他用此来说明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于天,从而推论出人对天意不可违背。若违背天意,人就必然遭到“天殃”和“天罚”。并得出结论:人间的君主虽然是天特意挑选出来并委以重任的,是天在人间的代表,掌握生死予夺的大权,群臣百官及至百姓应无条件地服从其统治;但是,君主“独制天下而无所制”(李斯语)又十分危险。天给人主以权力,人主就必须“以君随天”、“王者配天”,“为人君者具法取象于天”,即按照天的意志实行统治,不可执意孤行。这是因为“天之生人,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民乐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③f]董仲舒“君权天授”论的目的之一,是想把君主的统治权力限制在“德治”和“仁政”的范围内。这明显地是在借天的神秘权威来发挥先秦诸家主要是儒家的限制君权的思想主张。

  

董仲舒对儒家思想的另一发展,是把儒家的“春秋大义”运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以致于《春秋》在汉代几乎等同近代西方的宪法。凡重大的政治问题都引《春秋》精义来议决。《春秋》所体现的等级原则以至其中的某些典型事例被作为司法的准则和依据。这些思想深受汉武帝重视,于是在汉武帝时及其以后,引用《春秋》经义去附会汉律,以指导司法实践之风极盛。当时的廷尉张汤、汉宣帝时的延尉于定国、汉和帝时的尚书陈宠,就是按照“应经合义”的原则重新删定汉律的。“春秋决狱”在司法实践中的原心定罪,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助长了同罪论异和法令废驰,但是,在当时“吏治以惨刻相尚”、君主任意乱法的情况下,它对限制专任刑杀具有一定进步作用。

  

从董仲舒开始,儒家思想中所包含的限制君权的主张,后经宋代大儒朱熹特别是明末清初黄宗羲等启蒙思想家的阐发,一直不曾间断地缓慢发展,并对清末以后的思想家接纳、改造西方民主、法治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朱熹要求君主收拾身心去其私念

  

朱熹的限制君主集权思想包含在其整个政治法律思想当中。“存天理,天人欲”是朱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核心之一。在朱熹看来,圣人、君主只不过是完成“存天理,灭人欲”这一使命的人间现实力量。圣人、君主在朱熹的眼里是完全同一的。他对“圣人”的解释是:“圣人”与众人的区别在于“圣人无人欲之私”,众人却都有不同程度的“人欲”。圣人无人欲是因禀有与众不同的“精英之气”。而其所以能够禀赋“精英之气”又是所谓的“气数”决定的。“天哪里说,我特地要生出一个圣贤来?也只是气数到那里,恰相凑着,所以生出圣贤。及至生出,则若天之有意焉耳。”[④f]“气数”如此安排,最终取决于“理”。在玄妙的“气禀”后面有更玄妙的“气数”,而在它们后面又有玄之又玄的“天理”。这样,圣人、君主就成了“天理”的派生物。天理创造了圣人,正是为了证明天理自己的存在,并通过圣人来治理人间。圣人“纯于义理而无人欲之私,则其所以代天而理物。”[①g]圣人与万民对立,正是人心中的“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对立的反映。圣人统治万民,正是天理统治人间。

 

与董仲舒相比,朱熹用宇宙最高本体的“理”代替了“天”。他用“气禀”和“气数”等玄妙理论装饰起来的“天理君权说”,在形式上也比董仲舒的“受命之君,天意所予”的“君权天授”说显得更加具有宗教色彩。从“天理”和“人欲”的理论出发,朱熹把限制君权思想透过其变法主张表现出来。他认为,君主“心术”的优劣是社会历史的决定因素,变法只不过改变人心的一个条件,只要君主的“心术”一变,天下人的心也会随之一变。“人主之心一正,则天下事无有不正”,[②g]只要君主革去私念,悟得天理,“一日之间,云消雾散,尧天舜日,廓然清明。”[③g]所以“今日之事第一是劝得君主收拾身心”,[④g]而要改变君主的“心术”就必须限制君主的独断专横。为此,他提出了如下主张:

  

第一,加强宰相和谏官的职权。他认为宰相应以正君为职,在限制君权方面应发挥主要作用;同时,要公选天下敢于直言之士为谏官,指陈君主的过失,让宰相和谏官“共正君心,同断国论”。

 

第二,君主立法要和大臣商议,使大臣得以极意尽言而无所惮。“盖君虽以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另外,君主任免宰相、台谏也要同大臣商议,不能“皆出于陛下之独断而大臣不与谋,给舍不及议”,否则即使处理正确,“亦非为治之体,以启将来之弊。”[⑤g]

 

第三,加强地方权力来制约君主权力。但他对此未详细阐发。

  

朱熹这些设想并不是他的新发现。他只不过是看到了长期以来“尊君卑臣”君主专制现象发展到极端所产生的弊病,并力图加以改良而已。即便如此,他的建议也没有被采纳,倒因直谏触怒宁宗皇帝,获罪干预朝政而被免职。

 

黄宗羲等启蒙思想家限制君权的理论

  

明末清初之际,中国思想界出现了一股带有民主启蒙意义的反对君主专制的激进思潮,其代人物就是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等人。他们在反对君主集权专制、猛烈批判君主专制的同时,提出了“天下之法”、“天下为公”的政治主张和限制君主集权的初步方案,对近代中国宪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厥功最巨;后人在吸收西方民主宪政理论的过程中,将其视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固有的民主成份,或与西方民主思想比较,作为引进西方民主的理论依据。

  

1.反对君主专制,主张限制君权

  明末清初的民主启蒙思想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对封建君主专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及其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方面的一切产物,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刻的批判;而且,揭露和抨击的严厉程度,远非以往一般思想家可比拟。近代学者甚至认为,黄宗羲等思想家对封建专制批判的深刻程度,与十七、十八世纪西方的启蒙思想家相比,毫不逊色。

  

黄宗羲的“天下之法”说。黄宗羲是启蒙思想家的突出代表。他根据对历史的考察和对明末社会状况的亲身感受,认为君主专制制度是政治腐败和百姓受苦的最大祸根。他指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①h]他在肯定三代以上的君主制度的同时,揭露秦汉以来的专制君主,不是兴公利、除公害,而是“以天下利害制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已,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产业,传之子孙,享受无穷。”[②h]进而主张“天下者,非一姓之私也”,要求“不以天下私一人”,最后提出了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的著名理论。

  

王夫之的“公私”观。王夫之指出,为民为公,乃是千古法的精义所在。君主虽位尊权重,其个人意志仅是一人之义,属于“私”,即使君主的意志是从当时的实际出发,也只能算作一时之义,还是属于私;只有大多数人的利益,天下之大公才是真正的“公”,才是立法的宗旨。他将这种大公称为天下之通义。“有一人之正义,有一时之大义,有古今之通义,轻重之衡,公私之辨,三者不可不察。以一人之义,视一时之大义,而一人议私矣。”“公重者,私者私矣,权衡之所定也。”因而“不可以一时废千古,不可以一人废天下。”[③h]这种“公私”观对打击君权,启发民智,显然有着积极意义。

  

唐甄的“抑尊”论。唐甄对君主专制的揭露更是直接了当。他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④h]认为君主处于至高无上的尊贵地位是他们胡作非为的根源。他指出:“君主之尊,莫过于自尊,自尊则无臣,无臣则无民,无民则为独夫”;[⑤h]因而提出要皇帝自觉地贬低自己的身分。具体办法是:“位在十人之上者,必处十人之下,位在百人之上者,必处百人之下,位在天下之上者,必处天下之下。”[⑥h]另外,君主应提高公卿大臣的地位,使他们能够和皇帝平等地讨论问题,攻君之过。因为皇帝至高无上,处于神圣不可侵犯的尊贵地位,所以臣民对于他们只能奉承,不能批评,只能服从,不能稍持异议,稍有微词便会招来杀身灭族之祸。结果使得君臣关系变成猫鼠关系,大臣见了皇帝,胆战心惊,汗下股栗;皇帝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无法了解臣民们的隐情。上下隔绝则导致赏罚不公,是非不明,政治混乱,民不聊生等各种弊端。唐甄这些思想流传后世,在明末清初思想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后来又被清末的思想家作为武器冲破思想禁区,探索走向近代社会的途径。

 

2.主张“君臣共治”的“众治”

  

黄宗羲在全面抨击了君主专制的同时,从“天下为主,君为客”和“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等观点出发,提出了取代旧制度的新设想。这个设想虽然还是传统的“复三代”的形式,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已属难能可贵。他提出:“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⑥h]。以此出发,他把“天下为主君为客”作为君主立法的最高原则,强调立法要全体人民在政治上的平等。其理由是:“三代之法藏于天下也,山泽之利不必其尽取,刑赏之权不疑其旁落,贵不在朝廷也不在草莽也。”[⑦h]统治者必须忠实地为天下老百姓服务,官吏是人民的公仆,不是君主个人的工具。人民有权推翻只顾个人而害天下的暴君。

  

为了保证“天下为主”设想的实现,他提出以下主张:

  

一是“学校议政”。他认为学校不仅是“养士”(培养官吏)的场所,同时也应成为“天下之具”,即反映民意、决定政策、监督行政官吏的机构。“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今圣王,其意不仅在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学校之意始备。”[①i]他认为东汉太学生和宋明以后的封建士大夫议论朝政,就是中国古代学校干预政治、影响政治的榜样。同时要学校参政议政,就必须推举当代大儒、名儒担任中央和地方的学官,作为批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舆论代言人。在中央“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列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不讳”。[②i]在地方“郡县朔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子弟之列,北面正拜。郡县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③i]黄宗羲所设想的“学校”,就其职能看,几与西方议会制度有些相似。当然,西方议会是民选议员的议事机构,仅就所行使职能的范围也远远超过他的“学校议事”。

  

二是君臣共治原则。这个原则要点是宰相制度。所谓“每日便殿议政……宰相以白天子,同议可否,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④i]这与近代西方宪政制度中的内阁制就格格不入了。

  

三是地方分治。他主张地方有独立的行政权、财政权、军事权,“统帅专一,独任其咎”,“一方之财自供一方”和“一方之兵自供一方。”[⑤i]这与西方的联邦制比较,仅缺少一个立法权。

  

四、限制君权思想的实践

  

中国古代限制君权的思想,是在皇权至上、法自君出的条件下出现、发展和演变的,因而它不可能从根本上动摇君主专制。不过,这些思想作为传统政治法律思想的一个部分,不仅对封建君主集权专制多少起到一定限制作用;而且为中国近代思想家接受、改造和传播西方民主宪政思想提供了某些理论基础。

  

“谏”的观念和谏官制度

  

君主专制政体固有的弊端是把国家大权集中于君主一个人,君主稍有过错或滥用权力便会殃及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的灾难。至于暴君对社会历史的破坏作用,那就更不用说了。由于君主集权专制导致的政治黑暗、朝政腐败、宦官专权、官僚倾扎等等现象有时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因而,它不仅引起了进步思想家们的愤概,就是那些认同维护专制的封建官吏们有时也会揭发、批评之。他们用以批判的武器,就是历史上那些正直的思想家们所主张的限制君权的思想,以及由这些思想影响形成的某些观念、制度。历代的贤士名臣曾凭着对君主忠诚、对社稷安危的责任感,不断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实践这些思想,谱写了一曲曲悲壮的封建赞歌。

  

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下特有的“谏”的观念和“谏官”制度正是实践上述限制君权思想的产物,并在历史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当然这些思想于实际上能否奏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皇帝个人的德行和才智。中国历史上的“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就与君主从谏纳谏、克已守法直接相关,甚至有决定性联系。

  

史载汉文帝是一个恭谨从谏,同时也是一个严于律己、秉公守法的皇帝。在他执政期间,先后废除收孥连坐法、“族诛”和“肉刑”,为中国古代法律走向文明进步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从限制君权的意义上说,汉文帝除诽谤妖言之罪更加令后人称道。文帝曾下诏说,古时治天下,朝廷设立“进善旌”、“诽谤术”,以此寻求好的治国方法,招来进谏的人;现在法律中规定了诽谤妖言之罪,这会使群臣不敢讲真话,使君主无法知道自己的过失,故应废除之。另如史载:汉文帝出走行至中谓桥,被一行人惊了拉车的马,按法律规定,这叫“犯跸”,廷尉张释之依法判处“罚金四两”。文帝对此判罚极为恼火,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现行法律就是如此规定,若判重了,法律在人们心目中就会失去威信。有人偷了汉祖祠庙塑像前的玉环,张释之依法判处弃市(杀头示众),文帝要其改判夷三族,张释之据法力争,绝不从命。再如,汉景帝承窦太后之命,与丞相周亚夫商量封王信为候,周亚夫说,高祖有约,非刘氏不可封王,非有功不可封侯,违背此约,天下共讨。王信虽为当今皇后长兄,但没有功劳,封侯是违背约法的。汉成帝想用刘向为九卿,因为丞相和大臣反对,终始不能如愿。汉哀帝要加封嬖臣董贤的官爵,丞相王嘉封还诏书,不肯副署施行。

 

唐太宗的纳谏改过尤为后世所称道。魏征在贞观年间前后进谏二百余事,后魏征因病告退,太宗说:“金必锻炼而成器,朕方自比于金,以卿为良匠,岂可去乎”。薜收谏猎,太宗赏金四十铤以资奖赏;孙伏伽谏杀人过律,太宗赐以兰陵公主园;姚思廉谏幸九成宫,得赐帛五十匹;张元素谏修洛阳宫,甚至说太宗及炀帝,太宗问他,“卿谓我不及炀帝,何如桀衬?”张元素说“若此役卒兴,同归于乱耳”,太宗嘉纳其言,赐帛二十匹。

  

中国古代的谏官制度起始于秦汉,为历朝所沿用。汉哀帝时,外戚专权,皇室濒危,哀帝不辨忠奸,一味重用专事阿庚奉承的小人董贤之流,就有鲍宣屡次上书进谏,指陈“外戚特权,人人牵引所私以充塞朝廷,妨贤人路,浊乱天下,奢泰亡度,穷困百姓。”[①j]三国时东吴的贺邵,在《谏孙皓疏》中,直斥昏君孙皓“严刑法以禁直辞,黜善士以逆谏臣,炫耀毁誉之时,说论近习之言,法禁转苛,赋调益繁。”[①j]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最辉煌的历史时期之一,成就其辉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有一批重要的辅臣敢于犯颜进谏。如前述魏征就曾被唐太宗称为是自己的一面镜子,不顾个人安危多次犯颜切谏。陈子昂《谏用刑书》,反对武则天滥用刑罚,诛杀无辜。还有狄仁杰、陆贽、韩愈、柳宗元等等,在奏章中恳切要求君主重视民心,励精图治,亲忠远佞,刑赏得当,崇俭禁奢,对唐朝政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宋代,针对积贫积弱、冗官、冗兵的朝政,包拯、欧阳修、杨万里、胡铨等上书诤谏,力陈弊害。明代的海瑞,自知言辞激烈,会遭到嘉靖的诛罚,在上书的同时就准备好棺材,决意以死相争。这种捍卫国家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犯颜进谏、视死如归的精神一直为后人所景仰。

 

......

27 janvier

中西制法背景比较

 

中西制法背景比较(修订版)

零六预宪问题再探讨

刘自立 

 

一、

清末,中国于危难中制法失败。其中原因很多。革命取代宪政,是一
个主要原因;制法本质与西方法意不同,也是本质原因。这两个原因

是国人拖欠法意的重债,迄今不决,不还。


我们简述第二个原因。


1905
年,清末五大臣外访,考察西方欧洲国家宪政(载泽、尚其亨和

李盛锋考察日、美、英、法、比等国;戴鸿慈和端方考察美、英、

法、德、俄、意、奥等国)。他们各取所需,得出采纳德、日法系之

制,而枉顾英国和美国法意。其中避开民意和乱党,是为要素。

国用人行政规矩正肃,但无妨民之政;英国立法、行政、司法三

权分立,君主总核,事以分而易举,权以合而易行;日本公议

共之臣民、政柄操之君上,民无不通之隐,君有独尊之权

(《宪档》/暨罗华庆:《论清末五大臣出洋考政的社会影响》)


其中,采纳德、日、法意的选择,其实是其误解──很象国人误解民

主,误解自由和自由主义。这些清廷老臣只是把德、日表面上的君权

至上论,看成中国制法的第一原则,而不知道西方君权限制论的今天

与历史;至于说,只看到英国君权论,更是误解。所以,这个德、日

法意被歪曲的版本,成为清廷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法制版。(参见

笔者:《法意大转变之再启示》)


清廷此意,遭到民间学人的反斥。其中上海政闻社法部主事陈景仁即

反对考德大臣于式枚之德国君主立宪说,遭到弹压。(于式枚于
1909
年访德考宪。又有达寿190708年在日考宪。李家驹1907年亦考日。

汪大燮1907年考英。)


《清史稿》亦称,


  上海政闻社法部主事陈景仁等电请定三年内开国会,罢式枚谢

  天下,严旨申饬,褫景仁职。


  于式枚又进言,国家改革处于定之时,央政权应坚定统一。国

  民识政体知法意者极少,骤然拥有宠大政权的地方议会,横亘于

  政府与国民之间,纵使被选者不尽是营私武断之人,而国家政权

  落于落于少数人手中,劫持中外大臣,后患不可胜言。


  于式枚又用德国君主立宪制度进谏,逐条进行驳议。先后翻译

  普鲁士宪法全文、官制、位号、等级和两议院新旧选举法,上奏

  朝廷。(网络资料)


虽然如是,孟森等当时的良知学者还是不遗余力,批评这样歪曲法意

的制宪原则。


这类批评,当然也包括对于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法制之歪曲。个中要

点,就是他们不知道日本维新要义,在于组建反对党,而呈现上下融

通、民官(王)兼合之道;不仅仅是以上遏下之反对政党政治。不知

道君权限制中采纳反对党之盾的政治文化,以为完全反其道而行之,

在弹压乱党中效法天皇,即可制法。


所以,对德,对日,当时的制宪派完全错误。


孟森作为一个历史学家和观察研究西中法意之人,首先批驳的,就是

考德大臣于式枚的德君法意说。


他援引了于式枚关于参照德国法,权皆归王后,说,“……综其大

意,以宪法为君民交换之条款,虽普鲁士之籍口惠于,以图拥护君

权,然为大势所趋,不能不履交换图辙。(孟森:《孟森政治文论

集》)


这算做孟森辈对于这个君权至上法的一个尖锐反斥。可是,在我们看

来,这个反斥虽然有理有据却掷地抛空,并无大反响。原因是,

1)在交换论的驱使下,理论上天赋人权之义转变了。变成天赋皇

权和人权,不对。(2)民权之要义是监督政府,不是权分为二。

3)没有敌国──反对党之倡导,就其实没有交换可能。等等。但

是,这个见地总算冲出了君权论的鞫狱,冲到大街上去了,冲到群众

中去了(──且很快在宪政泡汤以后,真的成为了民粹主义街头农村

暴力运动了)。


接下来是关于宪政之言论自由,
以视上年第一摺(于摺),痛诋立
宪之意如何?又言宪法既经允许,臣民即以有责言,然则吾国民自奉
预备立宪之诏,因有情愿国会之人,无庸喋血于报馆学堂,而加以逆
党之名,怵以俄、法之祸。至啧啧于伊藤博文之义,亦但从有宪法之
后,搓磨以灭民权,非从无宪法之前,冥顽以戴专制。(同上)

这话有几个意思。(1)上面用《德国宪法》说事,这里援伊藤法风
为鹄,都是似是而非之论──于是,与日为师之转义,成为曲解日本
政治宪法之国色,甚误──所以,日本无革命,中国有逆党;成
为宪法预备时期冲不破之樊笼。(2)日本宪政本着民间报纸和议会
舆论入政,而那时中国尚且在民报和官压之间博弈;但是,现实是,
加上租界特事特办,社会怵恐武力并无全效。所以,(3)虽然还是
公文钞奉为正统,但是,逆党还是说话表达上书辨正。这是号召以外
专制主义空间的一种描述──极权主义没有这个空间。

于是,回到中国特色论上面──这个鬼东西那时就有──不算专利
了:所云东方情势本异,诚饥渴易为饮食,但有钦定宪法,吾民未
必争其所得之多寡。然此言东方之民易欺,则情势良确。若自为造福
东方之计,则保障民权,而后发皇民气,以与各国争膨胀之力,举朝
廷本欲推而与之,以为亿万年计者,亦何必苦茹苦吐,籍一二臣工窥
测之私见,留若干专制之余烈,而自为得计耶?一个是所谓地方特
色;一个是所谓亿万年计──不是新老专臣之常言乎!

孟森说,伊藤博文义解,为日本学者所不道(不同意),彼有取
而。又。(式枚)所译著之普宪法,繁文不具录,特揭其意向如
此。把日、德全部驳斥了。但是,这个驳斥仅仅是一家之言,并未
成为朝廷之义、之款──当然,也不知道朝廷是不是知道从他们之风
闻无罪以后尚有言论自由;从他们的满汉融合以来,还有一个民间党
箍是要反掉(于是,其有了组党法)。等等。不管如何,孟森等人代
表了那个时期一波言民间、言自由的雏形民主派,而且出在知识分子
人群里面,难能可贵!

但是,在孙文革命以后,孟森笔触与时俱进,一直达到笔政曹昆贿选
的中国伪议会主义和政治拆滥污主义,是为后话。

故此,清末预宪的主流可以说是君权至上论,不是民权宪政论。这是
一个结局。所以,片面夸大宣统宪政之意志,将其说成是避免革命之
一大宝贝,未免于是而非,不是可观描述。人们在那个时代非常有限
的政治尝试和常识中,仅仅知道西方宪政之现状,不知西方宪政之历
史与由来,成为临时抱佛脚的实用主义。是比较有限和比较单薄的学
用之术。还是另外一个考宪学者汪大燮有些意思。他在考察《英国宪
法》以后,实地景象和英国宪义,给他一个不同于德、日之律的印
象。但是,汪不好直说民意于异议,所以,避实就虚,说了一通高
调。于是孟森记述之──

  英为立宪之母国,若一一寻其义蕴,不免于式枚所标乱党之名
  (其实,宪法宪政之意,就是定乱党和正党一起游戏而规则之这
  个原则就是乱党主义原则──自立注)。大燮于宪政本旨,一字
  不著,唯以十四种叙目入告,若于措大争伏案之长,可谓巧于避
  忌。(同上)

可谓考宪避宪,不着真意,只能曲折阿谀,乃无可如何耶!这样的宪
考就是我们所谓各取所需,各删其义,猫虎为双,本质皆空!而其
实,日本也好,德国也罢,并不是这样对待宪法的本质与真谛的。虽
然,自由,有古代近代之自由之区隔;民主,亦然。但是,民间力量
和言论思想自由,不自今日始,是前说之论。于是,我们看看日本人
和德国人究竟如何一种说宪、说政。我们知道,明治维新,在立宪和
召集议会上不遗余力,最后促成。其间,关乎于乱党和怵祸,他们的
看法何在,何如?

日本。

日本宪政所走道路非常明确,就是宪从党生,这个党,就是反对党。
由反对党产生诉诸人权或者民权之议论──再将此论付诸议会期成,
做出反对党为国家盾牌之议。我们前此在《日本无革命》一文里或有
小述──

  “……德川幕府还政以后,朝廷代幕宣言:三权分立,是为公
  议,也就是出现议会诉求。时间是1866年。其中议员来源分为士
  和贡士。士,无定数,源自庶民;贡士,则分大、中、
  小藩各一、二、三。这也是庶民参政的雏形和雏议,也就是现代
  代议制的最初建议和建设,为日本宪法史之源泉!是年三
  月,公召的天皇旨意是,天下之权利,一切归于太政官……
  法,行法,司法三权,使无偏重之患。是为非常明确地首次提
  到孟德斯鸠之三权分立。

所以,一,日本不象于辈说三权分立不是不适于兹。

  明治七年,板垣退助〔いたがき たいすけ;Taisuke
  Itagaki〕等人上书提民选议会之议。公诸于世。民选之
  字,含义就是国民参政,不是官选。……

  以后四年的王政措举,就是废藩置县

  采纳匀和与保守兼顾之道。

  很多下级士族,进入政界,于是就产生一个要为群社说话的
  公议课题──随之,也带动了政党政治中,要求民选议会之
  开张的斗争。这个过程的艰难,表现在旧势力的顽抗。明治二
  年,废藩不实,行政权利独逞其威力。一些著名政治人物,
  开始暂露头角。如支持征韩论之西乡隆盛,主张内政改革论
  之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等。明治七年,板垣退助等人上书
  民选议会之议。公诸于世。民选之字,含义就是国民参政,不
  是官选。

此为二。

三,就是成立立宪前提:反对党。

  德川幕府还政以后,朝廷代幕宣言:三权分立,是为公议,也
  就是出现议会诉求。时间是1866年。其中议员来源分为士和贡
  士。士,无定数,源自庶民;贡士,则分大、中、小藩
  各一、二、三。这也是庶民参政的雏形

  福泽谕吉和箕作麟祥专门著译西著,如,《法国民法》,使
  人渐知贵重人权。而日本政党之历史背景就是如此展开的。一
  开始,木户组建渐进主义政党,板垣组建激进政党。尚有土佐之
  爱国公党等。明治十一年,西乡隆盛一度起兵,不成。后,
  一事变使宪政畅达之运顿成疾速之势,就是大久保利通被刺。
  政府开设地方议会,成中央议会开设之阶序。是年九月,板
  垣在大阪开爱国社第一次大会;各地响应,十三年,如是团体
  凡九十六。……共九万八千余人。’‘日本人民初不自觉民人有
  请愿之权。大阪大会,欲生长民权,始用请愿之法;知道政府
  弹压后,期成国会同盟遂告速成。这时,大隈重信
  〔おおくま しげのぶ;
Shigenobu Okuma〕起到关键作用。对于
  放官──卖官──‘驳论尤力,谓苟欲绝藩阀专横之根莫若开设
  国会,断断然决行之与民间舆论相应,倡明治十六年当开国会之
  议将奏之朝廷。举朝震骇。于是,在朝之官员和在野党蔚成合
  力,也就是大隈和板垣等两股力量,合成了日本走向民选议会的
  通途。

  大隈说──

    设在野党势力岿然为国民之盾!!!

  又说,板垣久为在野党之首领,大隈氏尤通晓于政府之实
  情,而新纠合政党,于是政府视二氏如二大敌国。’”

上述《日本开国五十年史》(大隈重信编著)中,大隈重信等反对党
成为官员和知识分子三兼一体之日本特色,和中国科举与考试院或有
一别乎!

而这个特色,就是所谓汪大燮无法言出的乱党真谛和宪政本质。赘言
之,宪政就是给反对势力之间一个游戏规则。无反对党,就是一姓天
下。一姓就是一夫,一心,一体──你自己玩,还要什么规矩!

所以,《零八宪章》或有一点,就是要成立反对党──舍此无他──
因为是前提。

德国。

我们只是引述俾斯麦关乎于此的一些论点,以证明同样是反对党之重
要性(其人忽然是保皇党,忽然是自由党;一切视其个人权利和国家
利益为转移)及其对于议会、政党和国王之宪政构成之要。德国政党
史久,19世纪50年代就产生保守党,代表容克贵族和高级军政大员。
进步党,18616月成立,代表商业资产阶级、小手工业者的利益,
主张在普鲁士领导下统一德国。德国人民党,1865年成立,主要由德
国南部各邦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和部分资产阶级民主派组成,反对确
立普鲁士对德国的领导权。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爱森纳赫派),1869
8月在爱森纳赫市成立。据此观察,政党出现德国,本是早于1866
年经过十年孕酿之宪法。这个现象说明,德国预宪与中国不同。

  (尽管从大约1830年开始,各个州就已经有政党形式的联合,
  但政党这个概念却是随着1861年自由德国进步党
  (Liberalen Deutschen Fortschrittspartei)的建立才出现
  的,直到1848年的国民大会的召开才标志着近代意义的政党产
  生。近代以前的政党并非是宪政意义上的政党,而只是纲领意义
  上的政党。从纲领的意义上来说,政党仅是一个社会团体,她有
  自己的目标,有以纲领形式体现的公共政治概念作为国家政治內
  容,通过议会內或议会外的工作来实现。宪政意义上的政党是政
  治和议会实践的产物。〔崔英楠文:《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与德
  国政党》〕)

这个纲领和宪政意义之隔、之异,非常重要──前此我们论述之《零
八宪章》之宣言本质,亦在区隔宣言、纲领与宪章意义之隔、之异。
不可忽视,不可不察。

中国恐惧党派早有传统。不能有党,是为原则──朝廷中亦不可分派
──
如果有派,视为结党营私,必遭灭族──而与德国异,与日本
异。结党营之概念,乃是一切近现代政治之前提!

所以,在这个无知或者畏知的情形下,于式枚等人何以张开眼睛看见
德国多党制度(或言半制度)之实际情形呢?他们是视而不见的。所
以势成朝内无派(其实是派系林立),民间无党;一日有党,即是为
乱党拳民,剿灭之,弹压之。宪改,是要继续这个原则精神。虽然钦
定之法有结社自由说,也和共党有之同,实废!

那么,专制大佬俾斯麦处于何种政党,议会与皇帝之间之关系?其间
不得不加入一个名词:客力司马──就是领袖魅力。这个东西出来以
后,国王、议会和人民都显然失色。而俾斯麦,就是这样一个客力司
马。在他的政治生涯里,视君主为无能,如同视议员无能、甚至人民
无能,一样。所以,事情的基本区隔就是,当代中国无大师,世界也
无,这个时候,伟人不再的前提,就与以往不同。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点。

从毛主席客力司马到邓之、到无,有一个政治缺线,吊在了政治上
空;因为这个论题业已消失了。

俾斯麦主义就是这样一个蔑视君权和议会权利的强人主义。他对待民
主或亦蔑视,却不是以取缔之而简单从事,而是耍弄和摆布之,据说
为了使得普鲁士可以完成德国统一。在他小施手段,用信件和媒体引
诱波那巴对阵以后,那个蠢人就被战败了。

那个时候,俾斯麦说,对于君王,我原来驮着君主,现在却骑马了。
(《俾斯麦传》)他对君主的看法是这样──在回答他究竟是做君
主、还是做总统时,他回答:

  我做不好一个共和党,按照我的家风,我要做一位君主才能在
  世界上混的好;但是我要感谢上帝,我与一位君主不同,不必被
  迫用银盘子供食。也许我个人信念不会被全部继承。我虽然并不
  猜度君主党将会绝种,但是很多君主会绝种的。假使没有君主出
  来,下一代可以变成共和。

这是一,俾斯麦戏谑主子。于氏辈不敢。

二,俾斯麦嘲弄议会。一如前述,1866年,布赫尔为俾斯麦起草了一
份德意志宪法(1866年战胜奥地利后,俾斯麦成立了以普鲁士为主导
北德意志联邦;在战胜拿破仑第三之法国后,南部小邦进入统
一程序,遂完成德国统一)。俾斯麦勉强推行宪政。但是,他尤为蔑
视议员和议会。他说,帝王的优柔寡断比议会的无主见,要好一些;
对于对谁负责,是对帝国议会负责、还是对联邦议会负责?是对君主
负责、还是对法院负责?俾斯麦大笑回答,他可以担任联邦会之间的
宰相──是唯一负责人──“无人能够说明他对谁负责。他成为操
纵联邦议会的实际负责者而枉顾了邦联成员的权利。(同上)

三,他对待所谓人民之态度。书载,

  这部宪法是一部巩固君主制的宪法,并非人民的宪法。这是从
  上发起的革命的胜利,实行这种革命反对人民,已有四年之久
  了。德意志人的自治程度这时还不高,却不能拿这一层来断定来
  推理50年后的情形。我们知道当日指导俾斯麦的并不是这样一种
  信任,而是他看不起群众和群众领袖们的缘故,因为他从心底厌
  恶群众。(同上)

群众和群众领袖之关系,往往导致群众、政党、领袖之马克思列宁主
义革命专政定义和屠杀内涵(真理论、人民论等等)──这是俾斯麦
矫枉过正于先、人民负选择于后之历史演进和历史悲剧。

这个精英主义论点,好象直接反对马克思主义阶级立法和阶级斗争之
后状态;但是,这个反对和赞成形成的张力,起码在俾斯麦时代,使
得他得以完成了德国统一和对于革命的绥靖主义策略。他成为遏制革
命而动用国家福利政策的开创者──使得革命最为有效地得以规避
──
而其思想也导致第二国际中人摒弃革命转为费边主义改良。(其
实,如何避免民粹主义,约翰.穆勒之代议制政府就是很好说明;他
的几乎全部立论,就是要实行精英主义而规避民粹和暴力。)

俾斯麦的均衡外角战略,也使得国际局面的和谐和稳定成为现实。所
以,非民本主义和俾斯麦宪政主义,在他那个时代多呈现利大弊少的
局面。

这个局面在他死后宣告瓦解,世界进入一战和二战,令人扼腕叹息!

最后,这个俾斯麦喜欢拉萨尔,不喜欢马克思──固然,后来他解散
了社民党,却容忍了马克思的言论自由。

从此简述,可以看出,德国人对于君主崇拜,在那个时代发生怎样颠
覆性的动摇。而中国人完全落在既不懂君权(式微)也不懂议会(刍
嫩)的僵硬阶段。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无论是革命派,还是制宪派。

用一句中国话,叫做恍若隔世。不是吗?

二、


清末预宪如果抢在革命前面,中国人是不是可以告别孙文和毛主席
呢?历史做了反面回答;还有一个侧面人们不太注意,即宣统宪治的
内涵,一直以来争执不休,成为君权、还是民权之大歧异课题。这个
课题在皇太后、皇帝那里不知其终;在100年以后的人们中间,也含
糊不清。究其大意即为,中国宪政改革是不是指向廷考人士所谓:日
本式权利君授,三权置于其下而民权次置其中之局面──就象历史饶
了一个圈子,毛式大法继承了慈溪光绪君权至上论,不仅在理论
上,而且在实际中,完成了历史的负选择。问题就是──

革命之历史和历史上没有发生的如果之历史,其间有着怎样一种
偶然性和必然性联系呢?所谓英国式和明治式君权虚置和并不虚置,
和民权宪政之间,又存在如何一种关系呢?中国如果实行宣统宪政成
功,是不是可以避免革命引来宪政呢?一种既有法、也有皇的双料宪
改,是不是可以避免革命极权和毛式专政呢?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
们只好重叠时空,回到1906年国人如火如荼的《零六宪章》签名
和鼓呼运动(那时,仅仅山西省签名就逾两万人)。

1906
年清廷宣布预宪、且要九年实行之。此前,廷臣五人先后赴日本
和德国考察宪政宪法,以应和中国制宪之需。宣布预宪后,于式枚和
达寿、李家驹之德国考和日本考,不约而同再得出君权高于宪法和三
权之结论,以此证明清廷改制和制宪之无危险论和中国特色之备。虽
然,朝野不乏对于、达、李三臣的极力驳斥,但是从当时的《东方杂
志》和清史专家孟森的驳斥文字看,并不呈现有效的反驳证据和理
据。他们涉及的层面,并无完全更改君权至上论的基本格调和定论。
于是,君权至上论,一直以来,是清宪得以面世的基础和底线。关乎
于此,有两种说法。一是,这个君权至上论如予实行,从当时清廷式
微的现实局面推论,其君权虚置,不过是早晚之事;清廷权限保障,
其实是朝廷一姓之人、之集团家什保障和人身安全的一种小计划,不
足为宪政大潮裹挟,而终成虚君之实;一种是,如果君权继续统治三
权,且朝廷中人成为某种省部的势力之一面,又操纵政局,权动全
廷,枉顾法本的事情就会死灰复燃,且转变表面法制为实质人治。可
惜,上述假设是一个历史如果,不是历史现实。历史现实是,布
尔什维克革命造就了第三种结局。这个结局,就是文革发展已极的无
法无天。

在另外一个方面,清廷宪期,很快使得这个专制社会出现前所未有之
活力。此活力无论来自赫胥黎之天演论、还是斯宾塞之社会达尔文主
义、卢梭的民主主义、抑或来自约翰.穆勒和边沁之自由主义(严复
等业已涉及诠释之),都使当时的社会政治呈现了从未有过的西化或
者化西。民间出现宪呼之声和为此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千家民报和民
党,加上洋人办报、团契其中,使得清朝文化,在最短的时间里,接
轨西方文明和政治文化。康熙以来善待汤若望和南怀仁的外向正择得
以宣统继续,出现一个为中国近代百年以来的大开局。于是,问题固
然丛生,困难当然不少,但是,国人放眼世界有了具体的文化承载
──
这个零六签署运动的授众,是一个可以组党和看见外部媒体
的人民──和《零八宪章》之人禁锢桶中实有迥异。这是我们考察清
朝世界性现代性萌芽不可不察之局。这个局面,使得清宪不管成功与
否,其对于打开封建(姑且这样说),还是意义非凡,影响至深的。

再就是,制宪和革命产生的复杂关系,究竟如何与宪政和后来的三民
主义相系、相比;孙文以后蒋介石政府在哪些方面得以继承清廷遗
产,并且继续实行我们所谓蒋介石和胡适之之自由主义互动──又,
何以毛式革命会彻底摧毁所有这些,把中国拖后清廷100年!是为再
问。

所以,充分而不是羞羞答答回顾清廷预宪,不仅仅是考察一场流产的
孩子之危局和遗憾,而在说明国人何以在100年前既有认知,而、100
年后却继续朦胧、不知不觉之鬼奥。在纠察预宪、革命和极权概念的
时候,历史老人和政治巨擘给出的结论其实非常简单。这个简单的结
论就是:专制主义留有文化余地的政治文化改制、宪政改制和后来的
民主改制,都是一种文化承传的自然结果;而极权主义和后极权,中
断了文化信息和文人节气与品格的端正和正直,遂将中国变为一个看
似没有历史、有文化和只知道奴颜婢膝之辈、之局,实在是历史瞬间
中最为丑陋的一个插曲、一根鸡肋。我们中国人只要去除这个累赘,
文化复兴、宪政复兴和人格复兴,很快就会到来。

最后,我们实行的革命,其实是一种反革命。革命之所谓就是推倒一
种反动,建设一种进步──而建设之政治预设,无外乎民主制度和自
由人格。所以,以往一切不管是不是残暴和牺牲之革命,只要她的革
命底线是建设和民主,那么,其换得的价值评估就是正面的──如,
汉纳.阿伦特说的美、英、法革命;而中国、俄国革命,其实是推倒
进步或者正在进步之制度,换而迎接反动。这样的革命,就是倒退。

革命和宪政之标尺,在衡量进步与反动的时候殊途同归,都是为了造
就进步而不是反动。如果宪政或变为恶法,革命或变为独裁,二者一
样败坏而不伦,是一种罪孽。一切革命和法制,都要做背景和实际之
论,而不可以不论。是为结论。

而如何看待宪政和革命,其根据就是采纳国家主义、君权至上主义,
还是采纳民权和个人主义。这个课题在当时的知识分子中间早有争
论,且眉目初见,十分醒人,亦为一景。时下人们只是期待政府主导
论,大非!

故此,我们在初步梳理了西方哲学中关于自然法意、国随教定(相反
就是教随国定)、民权理论和国家意志的竞相登台、优胜劣败
历史后,现在转移视线,把焦点移到本土。这个国人法意的转变,一
是参考了前朝的制度和律法,更是对比了西方尤其是德、日之法律,
实行了一种法意的西法中用或者与时俱进,虽然,其中认知与行动既
有落差,革命和保守更同水火。在此,我们只是从一个学理的狭隘角
度,对此粗做窥视,以求真面。

三、


下面,我们大概梳理这份历史悬案和遗产以做澄清;当然,是十分苟
简而提要的。

这个澄清的第一点就是,清末宪政预备运动,是以提倡皇权至高无
上,为其唯一前提,而不是任由任何民权(乱党)因素,可以须臾进
入的一种封闭式宪改观。其中主要观点(甚至原则),即出于达寿、
于式枚和李家驹几臣。达、于、李主张之要,就是鼓吹中国应改行
德、日法式,而规避英法。其中主要论点就是,德、日法制之表象上
的君权至上论。

1、达寿考日后观点即为,三权分立之说,在昔孟德斯鸠本有误
  解。


彼之所言,谓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大权,宜各设特别之机关而行
驶之,互相独立,不受牵制。是说由今观之,不能无弊。何也?夫所
贵乎国家者,以有统治之权利也。统治权系唯一不可分之权,若其可
分,则国家亦分裂矣。故分国家主权为三事,而使分任之者,各自为
其权利之主体,此种理论,实为国家统一之原则。大抵今日立宪国
家,固以孟氏之论调为基础,然舍美国实行分权制度外,余则未有不
曲加改良者。其在日本,则如司法之裁判所。其法律本位君主所定,
裁判官以君主之名,执行法律。固裁判官直辖于天皇,不受他机关之
截制,以此谓之司法独立,非裁判所别有法律,虽天皇不得干预其事
也。此司法独立未尝减少君权一分耳。至于立法之议会,在日本议
会,不过有协赞立法之权耳。其裁决与否,属天皇之大权。至法律案
关系重要者,政府犹得用种种之方法,操纵议员,以求其通过。而最
终尚有命其停会和解散之权。其议会提出法案,虽亦宪法所许,然其
决意上奏者,天皇可下内阁审议。内阁若以为有碍政府施政之方针,
则不奏请裁可。于是议会提案,遂以未经裁可,不得成为法律。此立
法独立未尝减少君权二也。若夫行政之内阁,则尤为完全属于天皇施
政之机关。自表面观之,内阁大臣事事宜负责任,其权似较天皇为
大,而实际不然。日本宪法,国务大臣之负责任也,非对于议员负
责,实对于天皇负责,固天皇有任命大臣更迭内阁之权。

达寿说,这无异于天生民而树之君,使司牧焉。(《孟森政论文
集》)关乎于此,达寿尚有详细论述,尚略。

2、于式枚考德后说,

  “‘臣遍考东西历史,参校同异,大抵中法皆定自上而下奉行,
  西法则定自下而上遵守。

  惟日本宪法,则纂自日臣伊藤博文,虽西国之名词,仍东洋之
  性质。其采取则普鲁士为多,其本原则德君臣所定,名为钦定宪
  法。夫国所以立曰政,政所以行曰权,权所归即利所在。定於一
  则无非分之想,散於众则有竞进之心。行之而善,则为日本之维
  新;行之不善,则为法国之革命。法国当屡世苛虐之后,民困已
  深,欲以立宪救亡,而適促其乱。日本当尊王倾幕之时,本由民
  力,故以立宪为报,而犹缓其期。中国名义最重,政治最宽,国
  体尊严,人情安习,既无法国之怨毒,又非日本之改造。皇上俯
  顺舆情,迭降谕旨,分定年期,自宜互相奋勉,静待推行。岂容
  欲速等於取偿,求治同於论价?至敢言监督朝廷,推倒政府,胥
  动浮言,几同乱党。欲图补救之策,惟在朝廷举错一秉至公,不
  稍予以指摘之端,自无从为煽惑之计。至东南各省疆吏,当慎择
  有风力、知大体者镇慑之。当十年预备之期,为大局安危所系。
  日皇所谓组织权限,为朕亲裁,德相所谓法定於君,非民
  可解。故必正名定分,然后措正施行。臣滥膺考察,断不敢附
  会时趋,贻误国家,得罪名教。章下所司。寻调吏部侍郎。
  (《清史稿》)

  式枚复奏言:德皇接受国书,答言宪政纷繁,虑未必合中国
  用,选举法尤未易行。又昔英儒斯宾塞尔亦甚言宪法流弊,谓美
  国宪法本人民平等,行之久而治权握於政党,平民不胜其苦。盖
  欧人言宪法,其难其慎如此。今横议遍于国中,上则诋政府固
  权,下则骂国民失职,专以争竞相劝导。此正斯宾塞尔所云政党
  者流,与平民固无与也。伊藤博文论君臣相与,先道德而后科
  条。君民何独不然?果能诚信相接,则普与日本以钦定宪法行之
  至今;如其不然,则法兰西固民约宪法,何以革命者再三,改法
  者数十而犹未定?臣愚以为中国立宪,应以日本仿照普鲁士之例
  为权衡,以毕士麦由君主用人民意见制定,及伊藤博文先道德后
  科条之言为标准,则宪法大纲立矣。’”(同上)

李家驹说辞同理,谓:法自上裁(参日),是权生法而法不生
权。(见其摺)

载泽、汪大燮等人之论谓:英国法制:条理烦赜,不易察晰──是为
对于英之宪政不解──不解于英,等于不解法。

美国之:纯任民权,与中国不同。贬斥民权显矣。

法国之:比之英吉利,一则人民先有自治之力,而后政府握其纲;
一则政府实有总制之规,而后人民贡其议,施之广土众民之国,自以
大权集一为宜。”──鉴王大燮,载泽等人之考英法美摺。)

3、这个法定於君,非民可解、树民牧之的说法,严格说,就是
  不必言法,回到古制,提倡君治人治,也可。


至于说,美国宪法本人民平等,行之久而治权握於政党,平民不胜
其苦。更是谬乎其言!

但是,于式枚辈并非盲瞽之辈。他所言日本法制之从上而下──实为
从下而上──是为关键。在此,他从反面论证了日本维新和法制之要
义原则。日本王政幕府、公私两间,就是到了明治时期,也遗传了他
们的政治制衡特色──这个特色在完成召开议会和制定宪法以后,确
认的一个基本事实,不是于式枚所言之,其民主政治和钦定大法之自
上而下,或者不完全是自上而下+还有自下的很多成分(也许文本制
度如此,但是精神和原则,不如此)。日本维新时期采纳反对党为其
政治参与者,高之内阁总理,阁魁大臣,是为一证。这个政治特色,
就是我们前此所谓日本视反对党为敌国与之共存关系,转变关系
和疏通关系。日本或许一时视其为乱党,一时,又视其为政府人脉和
王室人选,于我不同,大异。这个大异,藏于此,彰于彼,使得日本
政治产生公武兼治以后的朝野兼制和王民共治。这是为于式枚一班人
不懂得的地方。此其一。

其二是,日本民主精神、自由思想的来源,虽然不是欧洲十世际前后
之自由城市承载的独立模式──她直接产生自由思想──却可以在万
世一系的传统持续中,找到不同于革命的政治和解。这个政治和解,
从德川庆喜的尊王弃幕开始,转而走向王室和异议者、民间知识分子
的某种合作。这个合作,使得日本政治,产生了日本无革命(大
隈重信名言)以后的日本反对派合法主义(其间也有某些镇压和取缔
做法──但是主流如此)。阪垣退助,大隈重信都是反对党出身──
乃所谓下─→上、非上─→下走势,正好是日本革新之本质。

其三,日本实际存在的独立势力,如军部、武士、和在野知识分子形
成一种制衡王室和政府的天然势力和人为势力。这个势力划分,从并
不明显的虚君政治,逐渐向实质的虚君政治发展。尤其是在二战以
后,昭和天皇对于侵略的认罪,成为日本改革皇制、或者权威全能、
或者虚君以置之最终选择。而这个选择,早在明治维兴的钦定论里,
业已出现某种对于皇权的不确定性。这是无可否认的理据和事实。只
有这样的诗中之意和诗外之功的双重作用下,日本维新论,才可以被
看作并不是历史回到原点论。这是原教旨主义文字文本分析和非教旨
精神理据分析最大的不同。而达、于,对此并不通也!

其四,就是俾斯麦所谓我要为反对党搭起金桥这句至理名言,蕴
涵的全部深意(见其自传)。这句话,于辈等人是不会懂得而必然被
选择性筛选掉的。何以至此,是因为中国无此土壤所致。而俾斯麦何
以言出于此,难道他不是镇压和解散议会的高手吗?这个议题,就是
我们今人所谓凡事不能凡是’”之所谓。欧洲民主,不自今日
始,这是常识所谓。中间一段,我们说,就是日本学者福泽谕吉所谓
自由思想和独立精神之载体:中世纪自由城市和独立市民──远致古
希腊,近至孟德斯鸠和穆勒──他们完成的民主雏形,是赖于其政
治、经济的结构性特征。这个阶级政教贵族、草昧之间的融合特质,
实际上就是其法治规则之滥觞。说得明确一点,西方专制主义里含有
的民主基因,可以为皇、为臣、为民共有。我们看到,俾斯麦、梅特
涅、拿破仑、迪斯累里,那一个不是双料货色。这不是因为他们简单
的皇位和贵胄因子造就,而是民主传统和自由传统习染其中(加上其
专制甚至独裁特色)。

  (其实达寿已察其一。他说梅特涅如此──

  以梅特涅为宰相,实专制界之巨魁。狱之酷,过于张汤;发网
  之严,甚于罗织。禁同偶语,剥言论自由;律等挟书,夺出版之
  权利。然而丈水防决,自然汛滥,同盟虽圣。终乃无功。避朱泚
  而幸奉天,罢林甫以谢天下,乃颁钦定之宪法,意予修好国民。
  大乱初平,王又背约,后因一败于意,再败于普,王乃鉴外交之
  逼迫,吾民意之难违,终发布宪法焉。〔同上〕)

所以,说俾斯麦仅仅是皇权主义者,一如说,他仅仅是民主人士一
样,有误。

这是中国国家主义或则言儒学臣工、群己中人,不能解释,也不会解
释的一道迷津。这个东西文化政治的不同,使得于、李、达等人无缘
看到事务的多重性和复杂性,只是物以类聚和选择办法、办政。其例
凸现,其弊昭彰。这个东西到了极权,就转变成为党法、国高、民无
人权,而且反对了中国传统上的良币(被列币驱除)精神:

其五,就是把中国制度历史与制度建设上的君相制衡作为宪改之据。
这个政治不毁乡校的良制,废于所谓建武罢相于前,洪武废相于
(同上),使得起码的制衡不存在了。的确,十其卿禄,省分三
权,不如一块希腊选举用的瓦片,来得民主自由含金量多。所以,旧
臣元老或可以看见宰辅之力,却看不见乱民乱党之力──看不见
民间力量的正当性的逻辑,势必推演入君王制宪,而置之为王政,不
是宪政。这是中国传统政治能量在西炮打击下,一个无力的回望,而
已。

 

24 janvier

开阔地

开阔地(小说)

发布: 2009-1-10 16:10 | 作者: 万之

       前面,开阔地到了。夜正在那里徘徊,没有月亮,但天空晴朗,星星在闪烁,倒显得这片土地更加空旷,更加黑暗。微茫中,挺立着那儿几座碉堡黑黝黝的影子。
      
       他往那边走去,没有路。他朝着碉堡的黑影笔直地走去,有时他的脚会踩在一块石头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倒了,手掌擦破了皮,然而他还是急急忙忙地向前走着。
      
       他并不愿意到那里去。他感到害怕,握着铁锨的那只手不由自主地总是发抖。好像后面有人追来似的,他常常吃惊地站住,回头望去,然而那边除了小火车站的灯火,什么人影也没有。刚才经过河边的时候,他惊动了一对紧紧依偎在一起的青年人,他们已经跨过小桥,向那边的小山坡,那个纪念碑下的松树林深处走去了。他们一定没有心思来猜测这个带铁锨的老头是干什么的。
      
       前面有什么呢?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似乎有一种声音在呼唤着他,那声音像是来自身外又像是来自他的心里;那声音并不清晰,听不清字句,随着心脏的跳动,血的潮涌,一起一伏地回荡在脑际。那像是无影的风在低低的呜咽,他就是被这声音催促着,终于到了。
      
       现在他站在碉堡的前面,钢筋混凝土的碉堡,经历过了近三十年的风雨,覆盖着荒凉的蒿草。这是一座坟,埋藏着战争、罪恶、无价值的生命。碉堡一个个排列着,开阔地成了一片坟地。他面对着它们,它们就是过去,过去就是死亡,死亡也就是他的记忆。
      
       是的,他在这里打过仗。就守在这个碉堡里,用美式的卡宾枪和重机枪,也用美国教官给他安装的头脑……他打得很不错,开阔地帮了他的忙,一直守到火车站拉走了最后一批南撤的人。不过他也就在这里成了俘虏。
      
       记忆的机器,本来早已停止转动了,蒙上了厚厚的灰尘,他忘记了过去,甚至也忘记了记忆。现在他有一双粗糙的手,一幅呆板的表情,一对没有光泽的眼睛和一副七只牙齿的假牙,以及一颗心跳每分钟六十下的心脏。
      
       然而机器会突然转动的。电钮按动一下,马达又开始轰鸣起来,谁按动了他的记忆,他不知道,然而他现在开始回想起过去来了。他还数得清自己的生命之树已有的年轮,记起自己的童年,中学时代,军校的生活,妻子,蜜月,那座古旧的小楼前的香橡树,也记得俘虏营,刑满释放证书……
      
       这不是梦,也不是故事,但他的记忆已经如此恍惚,如此扑朔迷离。
      
       按电钮的也许是它。它,就是命运;它,就是低声催促他的声音!生命像是被它划了一个圆,从某一点出发,又到某一点为止。过去他是坐美国卡车来这里的,修的是碉堡,现在他虽不是坐美国卡车来的,但来这里修一座美国设备的工厂,来拆除这些碉堡。
      
       碉堡的射击孔正在窥视着他,他感到害怕。夜气已凉了,浑身在发抖。开阔地是静悄悄的,充满着死气。一声刺耳的汽笛,他又向火车站那边看去,一列火车正在进站,车头雪亮的灯光正冲破黑暗的氛围,一直刺他的眼睛,在开阔地投下了他巨大的影子。
      
       他惶惑地退入碉堡的阴影中去,铁锨碰在碉堡的钢筋水泥上,尖厉的声音使他胆战心惊。腿脚麻木。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样害怕,也许那只是本能,几十年的生活磨掉了他的生命中那一层勇敢的光泽,露出了黯淡的颜色,铁锈的颜色,冰冷的颜色。
      
       不过他还是开始动手了。铁锨插进了松软的土堆里,这是白天他们已经在这里挖过的,嘁嘁嚓嚓,声音在开阔地上传开,他惊惶地停住了手,向四周望着。一切都太寂静了,寂静反使人觉得恐慌。他似乎觉得,碉堡里就有人窥伺他,他盯住了那黑洞洞的射击孔,身子不由自主地蹲了下来,紧缩着,这样的姿势给了他一种安全感。
      
       他决定不再用铁锨了。双手开始在土堆上扒。他的手握住了一把湿润的土,手心感觉到了泥土的清凉,这是染过血的土,或许这土壤里还有几个血分子吧!或许早已经没有了。那些分子早已在阳光下蒸发,在风中飞散,散布到别的角落,散布到旷野去了。生命是有生有灭的,但这种生命的物质却一直存在着。
      
       他继续摸着,扒开那些松软的土,在黑暗中摸索。摸到了,他感觉自己握住了一根东西。把它从土里拔了出来,随后,一根、两根,一块、两块,他把从泥土里扒出来的东西,堆在碉堡的墙根下……
      
       这是死亡的堆积,因为这些没有份量的东西是死人的尸骨——大腿骨、肋骨、脊椎,长的和短的,粗的和细的;也许是一个人的,更可能是两个人、三个人的……
      
       白天的时候,他和工人们在这里为未来的工厂挖地基,这些白骨就是那时候挖出来的。起先,当抽出第一块骨头的时候,谁也没有介意,在一个工地上,什么东西都可能挖出来,那些青年人把骨头在空中抛了一个圈,借此嘲笑他这个老国民党军官一番。和他一样,他们也是释放的留用犯人。这是些犯过大大小小罪孽的人,偷窃、抢劫、强奸,但是他们也有权利嘲笑他,他的罪行是战争和失败。他就是在那时候开始,唤醒了自己的记忆的。
      
       他并没有告诉别人自己就在这里打过仗,往事早已过去,他看着白色的骨头,只是茫然地摇摇头。然而白骨越挖越多了,甚至那些年青人,他们曾凭着勇气声称自己敢面对血和肉,可是干燥的没有光泽的白骨,渐渐攫住了他们的心,白骨的堆积,那就是死的具体化。骷髅和牙齿,尝过人间烟火,现在显露死神狰狞的微笑。
      
       现在他重新把这些尸骨堆积起来,无疑这就是他们那些和他一起在碉堡内顽抗过的人,当枪声稀疏下来的时候,胜利者的尸体被抬走了,胜利者被埋在那边——纪念碑下,光荣守护着他们,他们守护着和平、安宁和幸福!而失败者的尸体就掩埋在这里,碉堡的旁边,罪恶守护着他们,他们代表了死亡、耻辱和灾难!
      
       当然,还有他,他没有被埋在这里,这些尸骨里没有一根是他的,他是俘虏,他还活着,然而,他摸着,仿佛也摸到了自己,摸到了那残缺的牙,空荡荡的眼窝……他本来也会被埋在这里的。
      
       那不复还原的人的形状,曾是依附在这尸骨之上的,凭着模糊的记忆,他似乎还能知道这块尸骨是谁。这个头骨,有两个大门牙,那是重机枪射手的,他用这对牙齿,咬过别的骨头,在腮帮上边挨过他的耳光;这块大腿骨,长度可以告诉他原来属于谁,一个爱喝酒,在夜里哭着想老婆的人……他们全都不复存在了,他们为什么死?那生命的价值在什么时候失掉的?不,他不能回答。他驱使过他们,训斥过他们;他为什么这样做?今天他自己也不明白了。
      
       他犯过罪,但那是为什么?轻信了美国人?还是命运?还是他的无知?
      
       他跪在这开阔地上,跪在这碉堡的前面,仿佛是在祈祷,但胸中没有祈祷的词句,没有对未来的欲念,还是那催促他的声音在耳际响着。
      
       他随身带着麻袋,把尸骨装进了麻袋里,背着往回走。麻袋并不沉重,但是他感到双腿无力。风正从小河上吹来,寒冷的风,秋天的风,萧杀的风。月亮正升起来,河边上荡漾起银白色的光,他在河边站住了,沉默了一会儿,把麻袋卸下来,小心翼翼地推向水中。水面哗的一声响,惊动了对面芦苇丛中的一对鸟,它们扑簌簌地飞起来,飞过他的头顶,飞过了那片空旷的开阔地,消失在碉堡的黑影后面。
      
       月亮正辉映着对面山坡上那座纪念碑的庄严的影子,它很像是一个守夜的哨兵,在凝视着开阔地。很快地,这块土地上就要建起一座现代化的厂房了。
      
       原载《今天》第五期

圆号

圆号(小说)

 

发布: 2009-1-23 20:57 | 作者: 刘自立

       在一家饭店的角落里,透过我和朋友们喷出的烟雾,我竭力想看清楚她的面孔。

       推开饭店转动的圆门,我急急忙忙地追赶她的背影,黄昏已附在她身上。

       夜色很快遮住了神秘的黄昏。一轮明月向着这个城市里四处奔走的人们抬起了她高贵的头。

       我和她转过闹市的一角,走进故宫后的一条小巷,城墙好像就要阻拦住我们的去路,而在路灯的指引下,我和她又走进了一个溢满春色的花园。

       我并不喜欢这些娇柔的花,这些在夜里显得更加娇柔的花。我也同样不喜欢她在夜里如此娇柔。她一言不发地和我并行,和我一样,似乎她也在叹息、在犹疑。我多想看请她的身影和面容啊,可是,夜色不允许我这样做。

       我们走过了一条假山中的小路,她回过头来对我说:“这小路可真安静,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走这条小路的情景吗?”

       “记得,我不会忘记。”我对她说。

       “你懊悔了吗?”

       “没有……你呢?”

       她回避了我的问话,在小路上灵巧地跑着。

       是呵,我当然懂得她的话,她的话里包含着多少失望呵!我好像离她很远很远,她的背影像是一轮暗红色的光环,在下沉的太阳伴随下逐渐消失。我怕太阳会烧化她,不自禁地追了上去。

       忽然,我觉得这个花园像一条刚刚下沉的大船,迫近死亡的人们并未意识到危险,他们还在享受生活的乐趣。

       “没有,没有懊悔,我是至死不会懊悔的。”她急切地说。

       “死!?”我不禁低声重复。

       当她的脚步停了,死亡的阴影即刻倚在她的身上,这圣洁的死比青春显得更加堂皇。她的全部魅力就从这一点开始慢慢地、慢慢地打动我。我隐藏了对死亡的好奇,我绝不能向她讲。而且,我是崇拜陵墓的美的,陵墓上荡漾着生死两重光辉。我喜欢古迹,喜欢埃及的金字塔和卧在它旁边的古老而孤独的尼罗河。

       我问她:“生命是一个人的,还是两个人的?”

       “是一个人的,也是两个人的。”她说。

       “你的选择呢?”

       她笑了,不作回答。等了一会儿,她说:“你看,大海是群集的无数个浪头、可是,大海在宁静的时候又是多么孤独,多么单一啊!”

       我很高兴她谈到海。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可以和大海相比,那就是把城市淹没在黑暗中的夜空了。灯光像渔灯一样闪烁不定。在夜幕遮住太阳的时候,在一种特定的心境里,人们当然会像在睡梦里听到一曲音乐那样,想到海。

       “你喜欢孤零零地撒在汪洋大海上的那些小岛吗?”她问。

       我没有回答她。在花园的湖畔,我看见湖水的波光为她披上了银装,月光被切成断带在水面上浮动,像一个女人搅动着自己的裙裾。

       我想起德彪西的“海”。

       夜鸟可能嫉妒地看出我的心思,在我们头上讨厌地叫着,似乎在炫耀自己的歌喉。鸟儿,这自然的宠儿,它们怎么可能和德彪西的音乐相比呢?我使劲儿地回味早上听过的加拿大铜管乐队美妙的、象征黎明的圆号的音流。

       我对在沉默中的她说:“你去听加拿大乐团的音乐会了吗?”

       “没有,他们演奏哪些作品?”

       “古典和现代的都有。”

       我看见她向湖里扔了一块石头,也许这不大的声响引起了我们关于音乐的话题。因为,正是那天晚上的音乐会把我和她连在一起。

       高耸的宫墙下面,堆放着建筑材料:大块的石头和地下管道。在堆积成小山似的建筑材料后面,坐着一些情侣。我喜欢这些在夜里显得冷漠而坚实的石头。在灰黑色的花园里,这些石头是白色的,像她那缺少血色的脸。

       “咱们坐到石头后面去吧?”

       “不,我喜欢坐在有缺口的墙上。”

       “为什么……”

       “波光会照到背后的花园里。”

       她在星月之中开始兴奋起来。我觉察到这样的笑容对于她将是多么短暂。

       夜像水面一样幽静。潮水隐藏在我们心里。不,我不属于她,我是属于那个冷冰冰的宇宙的,属于关于宇宙的几个冷冰冰的观念的。站在柔美的夜色里,我感到孤独,无可挽回的孤独。

       她面对着长长的湖水坐着,像一颗暗淡的、挂在银河边上的星。夜雾像一个裸体女人倾俯在突起的建筑物的轮廓上。她诱惑和揶揄这座古城,用垂在她面前的柳条遮注了自己的脸,古城也变得暧昧了。也许,石头在女人的面前会悄悄地展露生机。她忽然哼起了一支忧伤的歌曲,哼得这样低,却那么热情、恳切。无意中,我好像撕破了罩在她面孔上的轻纱,看见她殷红的嘴唇,在夜雾里湿润了。然而,歌声再一次把我和她相隔得很远很远,她的脸像滑过花丛中的幽暗的影子。她在歌声里阴郁地笑着,然后再接下去把那支歌子哼完。

       我们半卧在石头后面的青草地上。她的头发柔顺地垂着,我看见她头发上暗金色的发卡、缎带。一曲最微弱的音乐,在叹息声中结束了。

       我下意识地感到她的脸上好像流过去一条翻腾的火河,这条河蒙住了我的眼睛。她把腿放在我的腿上。我刚刚注意到她穿了一条从未穿过的裙子。她用双手缠住我的腰,我和她的脸依偎在一起,我吻了她。我真想看清楚她的面孔,可是,男人的热情使我茫然。她忧伤的眼睛不再看我,我看见她的手臂在空中划了一下,好像是在大海之中呼救的渔人向迎接他的人挥动的手势。她的臂膀圆润光洁。

       “她是谁?什么时候闯进我的生活?她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闪烁不定的,像是一团火……”我骤然间被这莫明其妙的自问惊住了。于是,我向她说:“你是一个谜。”

       她笑了,——我默默地看着她,是我感觉她在笑。

       “你在端详我吗?只有死硬的雕像才叫人端详呢!” 

       “不,雕像在光影里也是活泼的。”

       我想起了她的照片,她的画像,我把她想象成一座石雕,完全是大理石的。她有女孩子们所有的一切。我懊悔,为什么初次见面时,我没能好好地观察她。也许,她就是昼夜交接的大海,她就是海中的孤屿,她是碧月,是丑陋的夜盗,是淫荡的夜雾,是狡猾的夜鸟……我用双臂缠住她的腰,在夜鸟的歌唱声里我感到她女性的线条在我胸膛里穿流不息。

       我真想再看看她的眼睛、眉毛和嘴唇。可是,无声的悲泣扭歪了她的脸。

       刮风了,风声也像一曲德彪西的音乐。风是一群倒塌的建筑的亡灵,风声里,幸福的悲泣模糊了她的脸。

       她是谁?

       我用全身的力气搂住她。

       这以后,很长的时间里,我不再看她的脸,不再寻找她神秘的眸子。我已经很自然地把过去、现在和未来凝聚在今晚这奇特的感觉之中。我不想看她模糊的泪眼;我回避了她用光彩和灵感组合的幻影;我不贪恋在这渺小的宇宙里,她那气象万千的姿色;我也不听她那迷人的低低的嗓声里震颤出来的情歌。

       我迷惑,而且神往,她,像是一座走过来的高山……我一个人满怀恐惧地行走在浊浪拍岸的广漠的沙滩上,我的眼前是自然的大海,又是人工穿凿的海滨楼阁。木栏上飞过海神的身影,传来她们的嘲笑。我奔忙着,躲避在大山的一块岩石下;我问天地,抑郁还将持续多久?!太阳惨淡的光线照在长廊的曲线上,她的欢笑和悲泣已被这长蛇一并锁闭了。

       钟已敲过子夜。漫长的夜是磨人的。我和她已融化成一堆冰冷的色彩,慌乱地涂抹在这个世界上。我自始至终相信她是白色的,是晶莹的。当然,冷若冰霜的塑像长此以往也要凋败。生活的节奏过于沉闷,终会引来炸雷一样的不和谐音。

       她对我说:“你怎么了,为什么沉默?”

       “不,我在想……”

       “想什么?”

       “想……”

       在宁静的月色里,她的神色变得异常光明。她的眼睛像是圆号明快的音流,她的嘴唇像浓郁的红葡萄酒,她的头发像玲珑的月光一样卷曲而秀美,她的笑声像海那样宽广和坦荡,她的情态像是赤道的黄昏。我第一次有幸看到的脸。这是我崇拜的那类女人的脸。可是,我又觉得她的脸和我在街上看到的别的女孩子的脸是一样的。是的,她就是她们之中的一个。

       她到底是谁?

       我要攻破这陌生的壁障。固然,我感到一路一夜的哀怨就要消散了,她快变成一个明朗的人了,我确信我喜欢的是明朗而不是灰暗。再过几个钟头,天就要亮了,她就会像一切少女一样去迎接光明,而把我和黑夜抛在后面。

       “天快亮了,”我提示她。

       “我喜欢黎明,圆号吹出来的黎明。”她说。

       “我喜欢夜晚,夜晚在召唤阳光,安排光明,排斥阴冷,驱赶倦怠。”我这样回答她。我虽然这样说,并且说得坚决,其实,谁都喜欢光明,我也盼着天亮,在阳光里,我可以看到我想看到的一个女人。

       原载《今天》第五期 署名:伊恕
       根据抄稿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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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

仇恨(小说)

 

发布: 2009-1-23 20:54 | 作者: 刘自立

      
       “她回来了吗?”
      
       他的话音刚落,一道闪电划破暗空照亮了他的脸,紧接着一阵霹雳。他站起来走到门口,又一道闪电照亮了他的脸。
      
       “她回来了吗?”
      
       他的问话震撼了天地,似乎也震撼了他自己。随着他的话音,树叶冒出了冷汗,大风吹掉了情人手中的纱巾;大地微微地颤抖了一下。他在黑暗中说话。
      
       “她回来了吗?”
      
       他的脸像一张白纸,像一张海中的帆,像一块白杨树皮。大雨无声地落在地上,像是哀悼弃世的亡灵;而乌云后面的星辰,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她回来了吗?”
      
       他的话像一个粗汉的手指,倾刻之间敲破这个玻璃的世界,在斑驳的废墟上,落了满地刺人的碎屑。
      
       “她回来了吗?”
      
       碧空如镜,灰色的北京城里,一个华侨青年在等待他的姐姐,他满是灰尘的衣服上印着罪服的徽号。
      
       “她回来了吗?”
      
       苦涩的大海里,辽远的航标灯诱人地闪耀着,低吟着,他的话音随着那高涨的潮水低落下去了,一起一伏地涌现在这小小的航标灯的周围,低迥着,盘旋着,乞求着。周围有黑色的大海,上面有暗金色的天空。
      
       “她回来了吗?”
      
       他的脚深深地陷进沙滩上的积雪,海燕在海上盘旋;远帆消失在海平线以下。当他坐在雪地上看海的时候,警吏交给他一张回京探亲的假条。他回京去找他失散十几年的姐姐。
      
       “姐姐现在在哪?她回来了吗?”
      
       他坐在房里的躺椅上抽烟。这间房子小得出奇,在书橱前横放着几张躺椅,躺椅互相紧紧靠在一块儿。在躺椅的旁边只能放一张小床。我和他就挤在这张床上睡觉。他喜欢我的温情,总愿意安详地看着我,用手托正我的脸,用他痛苦的眼睛播亮我的眼睛。然而,我最害怕他无言的沉默。这种沉默能够延续两个小时、三个小时。我安静地靠在他的身边,拿起我崇拜的印度舞王的小塑像凝神望着。
      
       今夭晚上,他总问我:她,是否回来了?然而,我又怎么能够回答他呢?天啊!印度人说,一切人都是你,都是我,都是他。为什么不能宽恕她呢?为什么他总要用这句话吓我、逼我呢?谅解她吧!她是他的姐姐,从小生活在一起,没有父母,没有亲人……他常常回忆童年时代,回忆长江和恒河,回忆上海和加尔各答。他们一起念泰戈尔的诗句,唱起聂耳的梅娘。
      
       我走到他身边,替他披上一件夹衣。在月色里,我能够看见他凝思默想的脸。我看见了两幅肖像:一张少年的肖像,开朗的线条慢吞吞地勾勒出一张笑脸,笑脸上闪动着一双顽皮的大眼睛;一张成年人的肖像,大块的冷色涂抹出一张受难的脸,像一个虔诚的殉道者。这张脸渗透着沙滩的土褐色,黄昏的时候,又染上太阳光的红色。阳光照在盐滩的一座孤零零的小房子上,把小房子染上一层魅人的光。他走句海滩,迎着红色的雾,红色的海。
      
       房间里挤得不行,我无法打扫这间房子。到处都是零乱的书籍,水果堆放在盘子外边。我的裙子、围巾也扔得到处都是。墙上挂着前两天才从别人那里弄来的一幅米罗的画,幽暗,怪诞。满地都是烟灰。
      
       他一刻不停地思念他的姐姐。姐姐是他生活中唯一的知己。当他拖着沉重的铁镣走进牢狱大门的时候,他看到的第一封信就是他姐姐写来的。固然,在这封信里,他找到的只不过是一些欺骗他的假话。这些话告诉他还年轻,也告诉“她”还年轻。告诉他生活的残酷、爱青的挚贵,告诉他某些相反相成的哲理,告诉他等待的价值和苦闷的魔力。
      
       他从牢狱的铁窗上望出去,看见了彩云和雨虹,看见了他的姐姐。在梦中,他呼唤近在咫尺的亲人,但是,他却只能摸到一个影子。他回想她用纤巧的小手搂住她的双膝,挑衅似地盯着他,他那木然的男孩子的静界就被一举摧破了。他会跑过去紧紧地抱住姐姐。姐姐无所顾忌地把自己贴在他的身上。她的笑那么诱人,他不能抑制自己的冲动,用手抚摸着姐姐的小下巴。她甩开他,梳理散乱的黑发。
      
       她真像印度石窟里的女神,在熣灿的阳光下,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高高地昂着头。在这样高傲的女人的脚下,这个世界变得无情和冷漠;然而,同样因为有了这样的女人,这个世界变得温柔而妩媚。当她们这样的女人走进城市街道的时候,城市就像多臂膀的印度舞女那样,充满着活力、热情。
      
       不知有多少次,他追随她去探访古代的遗迹。然而,这些严肃的大山、河谷,这些印度的金字塔,却不能够挽回他们毁灭的命远。只有冒险成了他们的皈依的宗教。
      
       “下雨了,会觉得凉的。”
      
       “啰嗦什么?”
      
       他走到我的身边,用仇人的眼睛看着我。我觉得他已不像我的情人,像那些无情义的流浪汉,他的破烂的衣衫从他宽阔的肩膀上,滑落到地上。他的臂膀上长满了腱子肉,有时,他把臂膀弯曲起来,大臂粗得怕人;而我还是喜欢这双臂膀。
      
       “她在哪里啊!”他叹息着。
      
       我悄悄地避开他。天啊,这是一头禁固在笼内的狼。
      
       在牢狱里,他收到了第一封信。后来,又收到第二封、第五封、第十封。有一天,他忽然看见她的身影在女囚放风的队伍里。她那雪白的穿着短衫的身影使他的心里荡起一副生命的桨。他想大喊一声……那白色囚徒的印象永远铭刻在他的心里了。
      
       “她为什么进了监狱?”
      
       “也许,这是一个和她相像的姑娘?”
       ……
      
       这幻影追随这可怜的人十多年。
      
       在这些年里,他浪迹天涯,来去勿勿;像这个城市的午夜一样,有时候,我按不到他的脉搏。此刻,他一定在想她。他不住地低声念道她的名字:“恕!恕!!”
      
       他也似乎听见了一个来自喜玛拉雅山那边的声音,一个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在召唤他:“来思!来思!”
      
       他的心十年没有喝水,十年没有阳光。他的容貌大变,身材长高。他蹒跚地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行走,像一个古堡幽灵。当我和他从这拥挤不堪的小小的巢穴里走到街上去的时候,我和他的心好像顿时陷入一个迷途的沙漠中。月下肃立的大山远在天涯。偶然从身边走过的夜行人像来自另一个世界。天高地广,在黑夜中,到处挨在一起的居民的住房好像一群露宿街头的乞丐。这些乞丐矮小、丑陋、猥琐。宫墙之水一夜之间似乎就要凝滞成冰;树水像是林立的绞架,高耸云巅,夜风从天边吹来,报来一组刑讯的惨号。我自觉渺小无力,觉得他硕大无朋。
      
       他旁若无人地在街上漫步。我不像他的情人,不像他的姊妹。
      
       我无法摆脱那个追随了他十多年的幻影:
      
       在牢狱里,在砌有围墙而露天的放风场,男犯的队伍从这个大(放)风场走出来,女犯的队伍从监房里走出来。在被迫低头行走的女犯队伍里,有一个昂着头、披着长长黑发的姑娘。她修长的腿穿着淡色的裤子,在头发的末端系着一根红头绳。她那晒黑的脚踝下穿着双白色的凉鞋。他抬起头,忽然看见了她,看见了那双喜欢挑衅的眼睛。
      
       “啊!……是她,不是影子……”
      
       他的视线模糊了。
      
       “是她?我的姐姐,我的好姐姐……”
      
       他语无伦次地低语。
      
       “低头!快走!”警犬叫了两声。
      
       他低下头看着我。北京八月的夜晚,雨水清洗掉我心头的宁静。我的心比八月夜晚还要愁苦。在这浩瀚的大城里,午夜的行人只有他和我。我当然相信他是我的……可是,我也知道,我和他都是堕入风尘的人。我记得在强盗的闹宴上,我是怎样为那些贪婪的男人跳舞唱歌的。我也记得一个夏夜,我又是如何结识了他。记起这些就让我发抖。我知道,男人是狼,女人是羔羊;我看到喜玛拉雅的两边,我们人类在各个不同的舞台上上演令人心碎的悲剧,这悲剧延伸到几乎每一个家庭,这悲剧展现在我的眼前。
      
       我看见他的眼睛,而高挂云幕的月,像他的眼睛一样掩藏着一种无比的淡漠、冷酷、凶残!同赤裸着男人一样瘦弱的身体;在这瘦弱的身体里掩藏着一股冲杀的力!这种力量被我们这样的女人削弱了。但是,弄不好的话,这种毁灭万物、又能使万物涅槃的力,会残暴地摧毁我们这样的女人的一切,包括贞操、良心和道德。
      
       想到这里,我鼓起勇气看了他一眼!他的眼正好觑视我的眼睛。
      
       “冷吗?”我勉强地掩饰自己的痛苦。
      
       “不冷。”他勉强地回答。
      
       “天啊!”他仰天长叹一声。
      
       “别想她了,告诉过你,她不回来了。”我温存地对他说。
      
       “骗人!”他只说了两个字。
      
       长街无尽头,痛苦无边,我怎么好告诉他:他所要寻找的人就是我呢?
      
       不!不!我不敢承当这样一个角色。那姑娘天真、纯洁,她有一颗花一样的心,她的全身都沉浸在善良的愿望和高渺的幻想里。她的体态像阿旃陀的美女,那雪白的皮肤正好和堂皇的泰姬陵匹配。她天性乐观、豁达,为自己的美心旷神怡,用自己的美替别人神往,与神相交。她的到来就是一场喜剧,她的双唇是为了预言幸福而生,她的全身流动着一条欢腾的泉水。她是母亲、也是少女,她的形象迷人,结合了东西方人种的优点。她的冷酷使无数的奴隶倾倒,她的恩惠使无数的乞丐得救。
      
       我的思绪烦乱不堪。我惊倒在自己约幻想里,为自己过去的美哭泣!
      
       “骗人!”他又重复了一遍。
      
       是的,我没有勇气等待这场毁灭。我要死在自己的屋子里,那里有我细小的白花,有我脆弱的温火,有我惨淡的夜光杯!啊!让我吃尽一杯鸦片吧!
      
       “我累了!”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故意放慢了步子。
      
       “上帝!这太残酷了。我当然知道,古代的人衷情于单一的信念,单一的感情,俄狄甫斯何泰会想起先欺骗自己,再欺骗自己的母亲,把生活巧饰起来,在卑鄙中求得安宁。但是,我的心不想去仇恨每一个具体的人。我知道有一些人犯了罪。然而,我只可惜没有忏悔的自由。”
      
       “我不懂你说的话,来思!”
      
       “自小没有父母……相依为命的人,总有一天要被这个社会拆散。今天是你的朋友、情人,明天就是别人的掌上明珠。人心浅薄,刁钻,世界是邪恶的,欺骗是唯一值得崇拜的神!”
      
       他顿了顿说:“我可以宽恕你,也可以宽恕自己。我觉得你弱小、孤单,我怜悯你;我看到自己弱小、孤单,我怜悯自己。但是,怜悯在世上值几个钱?劫掠吧,占有吧,毁灭吧!我心里没有神明,我厌恶上帝,同时厌恶上帝的信徒。”
      
       “来思!你怎么了?别提过去了。我是你最忠实的朋友,是你的……”
      
       “自从我走上强盗的道路,就从来不知道、也不懂得什么是爱,女人?女人是这个社会的遮羞布,我嫉妒过女人的心,填补过她们的空虚。不!我不要理智!不要良心!谁说印度有垂死的美?屎!”
      
       “来思!!”
      
       “我的厌恶也许是我的神明。可别人也厌恶我,等到有一天,海啸突然袭来,我结束了自己可悲可鄙的一生,人家走到我的坟前,唾上一口痰。我躺在坟里继续受人歧视。”
      
       “来思!我们回去吧!你别太刺伤了自己,我愿意救你,为你跑遍天涯……”
      
       “屁!你只不过是一个牺牲者,只会在痛苦的时候笑。”
      
       “不,我愿意为你忍受一切,你的诅咒,你的皮鞭……只要你不把我的心放在酒里大笑着吞进肚肠。”
      
       “把你的酒杯摔得粉碎吧!”
      
       我和他步回房间,他顺便在酒橱里拿起一个酒杯,只一挥,杯子掉在地上粉碎了。
      
       “哈哈!狗,死刑,来世!”
      
       他冲到我的身前,一把撕掉了我的衣衫,双手撑起我倒在床上的身体,贪婪地盯着我的胸膛。我的心咚咚跳着。
      
       他猛地把我推在床上,跑到街上,不知去向了。
      
       我听见一个凄惨的声音:……“她死了!?”
      
       我知道,在那个女囚的队伍里,只有我血液里有雅利安人的血。我也知道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弟弟来思认出了我。我还知道我从罪恶的伙伴那里隐藏了自己的身世。我用最忠实、同时也最虚伪的心为弟弟服侍。因为,正是我在警察面前出卖了他和他的伙伴。他服刑十年是我的罪过。他以为他的姐姐还活着,像少女一样善良,是我给了他这样虚假的幻想,在这个世界上我还能偷生几年?我生命的价值何在?固然,我已堕入风尘多年,但我仍然崇拜贞洁。可是,我的爱人是谁?我的仇人是谁?我的心像一张破网,人所具有的一切都已经从网中堕入苦海。我这伤痕累累的女人,只能睁着一双病态的眼睛。天啊!我也许毁灭在自己亲人的手下,我的灵魂甚至不能为我辩解……
      
       算了吧,天地!我的眼前已经是黑暗无涯,我的生命尽可以付之东流,但是!我是否能够告诉来思,我,恕儿,你的亲姐姐,你日夜思念的人,就是出卖你的人呢?!虽然,现在我是拯救你的人,关怀你的人;我从自己身上脱胎出去,那第二个我,又要毁灭了;如果允许,我真想死一百次呢!
      
       人与人的内心潜藏着互相知觉的灵感,我早已意识到这场悲剧之谜已经诠释,由他去吧,时间就是一切。
      
       他跑到哪里去?
      
       我跟在他的身后跑出去,去追那个过去的我;现在,我不是少女,不是姐姐,不是血肉之躯,不是思想和意志的精灵,而不过是挂在他呼唤的声音上的一缕紫色的枯叶。
        ……
      
       75年初稿  79年改
      
       原载《今天》第七期   署名:伊恕
       根据原稿校对   2009.1 .
 
《今天网》
23 janvier

中西制法背景比较 1

中西制法背景比较

——06预宪问题再探讨

                                                                                                            

                                       刘自立

  

 

清末,中国于危难中制法失败。其中原因很多。革命取代宪政,是一个主要原因;制法本质与西方法意不同,也是本质原因。这两个原因是国人拖欠法意的重债,迄今不决,不还。

我们简述第二个原因。

1905年,清末五大臣外访,考察西方欧洲国家宪政(载泽、尚其亨和李盛锋考察日、美、英、法、比等国;戴鸿慈和端方考察美、英、法、德、俄、意、奥等国)。他们各取所需,得出采纳德日法系之制,而枉顾英国和美国法意。其中避开民意和乱党,是为要素。"德国用人行政规矩正肃,但'无妨民之政';英国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君主总核,'事以分而易举,权以合而易行';日本'公议共之臣民、政柄操之君上,民无不通之隐,君有独尊之权'"(《宪档》/暨罗华庆《论清末五大臣出洋考政的社会影响》)

其中,采纳德日法意的选择,其实是其误解——很像国人误解民主,误解自由和自由主义。这些清廷老臣只是把德日表面上的君权至上论,看成中国制法的第一原则,而不知道西方君权限制论的今天与历史;至于说,只看到英国君权论,更是误解。所以,这个德日法意被歪曲的版本,成为清廷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法制版。(参见笔者《法意大转变之再启示》)

清廷此意,遭到民间学人的反斥。其中上海政闻社法部主事陈景仁即反对考德大臣于式枚之德国君主立宪说,遭到弹压。(于式枚于1909年访德考宪。又有达寿190708年在日考宪。李家驹1907年亦考日。汪大燮1907年考英。)

清史稿亦称,"上海政闻社法部主事陈景仁等电请定三年内开国会,罢式枚谢天下,严旨申饬,褫景仁职。"

"于式枚又进言,国家改革处于定之时,央政权应坚定统一。国民识政体知法意者极少,骤然拥有宠大政权的地方议会,横亘于政府与国民之间,纵使被选者不尽是营私武断之人,而国家政权落于落于少数人手中,劫持中外大臣,后患不可胜言。

于式枚又用德国君主立宪制度进谏,逐条进行驳议。先后翻译普鲁士宪法全文、官制、位号、等级和两议院新旧选举法,上奏朝廷。"(网络资料)

虽然如是,孟森等当时的良知学者还是不遗余力,批评这样歪曲法意的制宪原则。

这类批评,当然也包括对于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法制之歪曲。个中要点,就是他们不知道日本维新要义,在于组建反对党,而呈现上下融通,民官(王)兼合之道;不仅仅是以上遏下之反对政党政治。不知道君权限制中采纳反对党之盾的政治文化,以为完全反其道而行之,在弹压乱党中效法天皇,即可制法。

所以,对德,对日,当时的制宪派完全错误。

孟森作为一个历史学家和观察研究西中法意之人,首先批驳的,就是考德大臣于式枚的德君法意说。

他援引了于式枚关于参照德国法,权皆归王后,说,"……综其大意,以宪法为君民交换之条款,虽普鲁士之籍口惠于,以图拥护君权,然为大势所趋,不能不履交换图辙。"(孟森《孟森政治文论集》)

这算做孟森辈对于这个君权至上法的一个尖锐反斥。可是,在我们看来,这个反斥虽然有理有据却掷地抛空,并无大反响。原因是,1,在交换论的驱使下,理论上天赋人权之义转变了。变成天赋皇权和人权,不对。2,民权之要义是监督政府,不是权分为二。3,没有敌国——反对党之倡导,就其实没有交换可能。等等。但是,这个见地总算冲出了君权论的鞫狱,冲到大街上去了,冲到群众中去了(——且很快在宪政泡汤以后,真的成为了民粹主义街头农村暴力运动了)。

接下来是关于宪政之言论自由,"以视上年第一摺(于摺),痛诋立宪之意如何?又言宪法既经允许,臣民即以有责言,然则吾国民自奉预备立宪之诏,因有情愿国会之人,无庸喋血于报馆学堂,而加以逆党之名,怵以俄法之祸。至啧啧于伊藤博文之义,亦但从有宪法之后,搓磨以灭民权,非从无宪法之前,冥顽以戴专制。"(同上)

这话有几个意思。1,上面用德国宪法说是,这里援伊藤法风为鹄,都是似是而非之论——于是,与日为师之转义,成为曲解日本政治宪法之国色,甚误——所以,日本无革命,中国有"逆党";成为宪法预备时期冲不破之樊笼。2,日本宪政本着民间报纸和议会舆论入政,而那时中国尚且在民报和官压之间博弈;但是,现实是,加上租界特事特办,社会怵恐武力并无全效。所以,3,虽然还是公文钞奉为正统,但是,逆党还是说话表达上书辨正。这是号召以外专制主义空间的一种描述——极权主义没有这个空间。

于是,回到中国特色论上面——这个鬼东西那时就有——不算专利了;"所云东方情势本异,诚饥渴易为饮食,但有钦定宪法,吾民未必争其所得之多寡。然此言东方之民易欺,则情势良确。若自为造福东方之计,则保障民权,而后发皇民气,以与各国争膨胀之力,举朝廷本欲推而与之,以为亿万年计者,亦何必苦茹苦吐,籍一二臣工窥测之私见,留若干专制之余烈,而自为得计耶?"一个是所谓地方特色;一个是所谓亿万年计——不是新老专臣之常言乎!

孟森说,"伊藤博文义解,为日本学者所不道(不同意),彼有取而。"又。"(式枚)所译著之普宪法,繁文不具录,特揭其意向如此。"把日德全部驳斥了。但是,这个驳斥仅仅是一家之言,并未成为朝廷之义,之款——当然,也不知道朝廷是不是知道从他们之风闻无罪以后尚有言论自由;从他们的满汉融合以来,还有一个民间党箍是要反掉(于是,其有了组党法)。等等。不管如何,孟森等人代表了那个时期一波言民间,言自由的雏形民主派,而且出在知识分子人群里面,难能可贵!

但是,在孙文革命以后,孟森笔触与时俱进,一直达到笔政曹昆贿选的中国伪议会主义和政治拆滥污主义,是为后话。

故此,清末预宪的主流可以说是君权至上论,不是民权宪政论。这是一个结局。所以,片面夸大宣统宪政之意志,将其说成是避免革命之一大宝贝,未免于是而非,不是可观描述。人们在那个时代非常有限的政治尝试和常识中,仅仅知道西方宪政之现状,不知西方宪政之历史与由来,成为临时抱佛脚的实用主义。是比较有限和比较单薄的学用之术。还是另外一个考宪学者汪大燮有些意思。他在考察英国宪法以后,实地景象和英国宪义,给他一个不同于德日之律的印象。但是,汪不好直说民意于异议,所以,避实就虚,说了一通高调。于是孟森记述之——

"英为立宪之母国,若一一寻其义蕴,不免于式枚所标乱党之名(其实,宪法宪政之意,就是定乱党和正党一起游戏而规则之这个原则就是乱党主义原则——自立注)。大燮于宪政本旨,一字不著,唯以十四种叙目入告,若于措大争伏案之长,可谓巧于避忌。"(同上)可谓考宪避宪,不着真意,只能曲折阿谀,乃无可如何耶!这样的宪考就是我们所谓各取所需,各删其义,猫虎为双,本质皆空!而其实,日本也好,德国也罢,并不是这样对待宪法的本质与真谛的。虽然,自由,有古代近代之自由之区隔;民主,亦然。但是,民间力量和言论思想自由,不自今日始,是前说之论。于是,我们看看日本人和德国人究竟如何一种说宪,说政。我们知道,明治维新,在立宪和召集议会上不遗余力,最后促成。其间,关乎于乱党和怵祸,他们的看法何在,何如?

 

2

中西制法背景比较——06预宪问题再探讨2

 

日本。

日本宪政所走道路非常明确,就是宪从党生,这个党,就是反对党。由反对党产生诉诸人权或者民权之议论——再将此论付诸议会期成,做出反对党为国家盾牌之议。我们前此在《日本无革命》一文里或有小述——

"……德川幕府还政以后,朝廷代幕宣言:三权分立,是为公议,也就是出现议会诉求。时间是1866年。其中议员来源分为士和贡士。士,'无定数',源自庶民;'贡士',则分大、中、小藩各一、二、三。这也是庶民参政的雏形和雏议,也就是现代代议制的最初建议和建设,为'日本宪法史之源泉'!是年三月,公召的天皇旨意是,'天下之权利,一切归于太政官……立法,行法,司法三权,使无偏重之患。'是为非常明确地首次提到孟德斯鸠之三权分立"

所以,1,日本不像于辈说三权分立不是不适于兹。

"明治七年,板垣退助等人上书'提民选议会之议'。公诸于世。民选之字,含义就是国民参政,不是官选。……"以后四年的王政措举,就是'废藩置县'

采纳匀和与保守兼顾之道。

很多下级士族,进入政界,于是就产生一个要为群社说话的'公议'课题——随之,也带动了政党政治中,要求民选议会之开张的斗争。这个过程的艰难,表现在旧势力的顽抗。明治二年,废藩不实,'行政权利独逞其威力'。一些著名政治人物,开始暂露头角。如支持'征韩论'之西乡隆盛,主张内政改革论之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等。明治七年,板垣退助等人上书'提民选议会之议'。公诸于世。民选之字,含义就是国民参政,不是官选。"

此为2.3,就是成立立宪前提:反对党。

"德川幕府还政以后,朝廷代幕宣言:三权分立,是为公议,也就是出现议会诉求。时间是1866年。其中议员来源分为士和贡士。士,"无定数",源自庶民;"贡士",则分大、中、小藩各一、二、三。这也是庶民参政的雏形和雏"福泽谕吉和箕作麟祥专门著译西著,如,《法国民法》,'使人渐知贵重人权'。而日本政党之历史背景就是如此展开的。一开始,木户组建渐进主义政党,板垣组建激进政党。尚有土佐之爱国公党等。明治十一年,西乡隆盛一度起兵,不成。后,'有一事变使宪政畅达之运顿成疾速之势,'就是大久保利通被刺。政府开设地方议会,'成中央议会开设之阶序。'是年九月,板垣在大阪开爱国社第一次大会;各地响应,十三年,'如是团体凡九十六。……共九万八千余人。''日本人民初不自觉民人有请愿之权。大阪大会,欲生长民权,始用请愿之法';知道政府弹压后,'期成国会同盟'遂告速成。这时,大隈重信起到关键作用。对于放官——卖官——'驳论尤力,谓苟欲绝藩阀专横之根莫若开设国会,断断然决行之与民间舆论相应,倡明治十六年当开国会之议将奏之朝廷。举朝震骇。'于是,在朝之官员和在野党蔚成合力,也就是大隈和板垣等两股力量,合成了日本走向民选议会的通途。

大隈说——

'设在野党势力岿然为国民之盾'!!!

又说,'板垣久为在野党之首领,大隈氏尤通晓于政府之实情,而新纠合政党,于是政府视二氏如二大敌国。'"

上述《日本开国五十年史》(大隈重信编著)中,大隈重信等反对党成为官员和知识分子三兼一体之日本特色,和中国科举与考试院或有一别乎!

而这个特色,就是所谓汪大燮无法言出的乱党真谛和宪政本质。赘言之,宪政就是给反对势力之间一个游戏规则。无反对党,就是一姓天下。一姓就是一夫,一心,一体——你自己玩,还要什么规矩!

所以,08宪章或有一点,就是要成立反对党——舍此无他——因为是前提。

德国。

 

我们只是引述俾斯麦关乎于此的一些论点,以证明同样是反对党之重要性(其人忽然是保皇党,忽然是自由党;一切视其个人权利和国家利益为转移)。其对于议会,政党和国王之宪政构成之要。德国政党史久,19世纪50年代就产生保守党,代表容克贵族和高级军政大员。进步党,18616月成立,代表商业资产阶级、小手工业者的利益,主张在普鲁士领导下统一德国。德国人民党,1865年成立,主要由德国南部各邦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和部分资产阶级民主派组成,反对确立普鲁士对德国的领导权。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爱森纳赫派),1869

8月在爱森纳赫市成立。据此观察,政党出现德国,本是早于1866年经过十年孕酿之宪法。这个现象说明,德国预宪与中国不同。

 

"尽管从大约1830年开始,各个州就已经有政党形式的联合,但'政党'这个概念却是随着1861年自由德国进步党(Liberalen Deutschen Fortschrittspartei)的建立才出现的,直到1848年的国民大会的召开才标志着近代意义的政党产生。近代以前的政党并非是宪政意义上的政党,而只是纲领意义上的政党。从纲领的意义上来说,政党仅是一个社会团体,她有自己的目标,有以纲领形式体现的公共政治概念作为国家政治內容,通过议会內或议会外的工作来实现。宪政意义上的政党是政治和议会实践的产物。"(崔英楠文《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与德国政党》))

这个纲领和宪政意义之隔,之异,非常重要——前此我们论述之08宪章之宣言本质,亦在区隔宣言,纲领与宪章意义之隔,之异。不可忽视,不可不察。

中国恐惧党派早有传统。不能有党,是为原则——朝廷中亦不可分派——如果有派,视为结党营私,必遭灭族——而与德国异,与日本异。结党营""之概念,乃是一切近现代政治之前提!

所以,在这个无知或者畏知的情形下,于式枚等人何以张开眼睛看见德国多党制度(或言半制度)之实际情形呢?他们是视而不见的。所以势成朝内无派(其实是派系林立),民间无党;一日有党,即是为乱党拳民,剿灭之,弹压之。宪改,是要继续这个原则精神。虽然钦定之法有"结社自由"说,也和共党有之同,实废!

那么,专制大佬俾斯麦处于何种政党,议会与皇帝之间之关系?其间不得不加入一个名词:客力司马——就是领袖魅力。这个东西出来以后,国王、议会和人民都显然失色。而俾斯麦,就是这样一个客力司马。在他的政治生涯里,视君主为无能,如同视议员无能、甚至人民无能,一样。所以,事情的基本区隔就是,当代中国无大师,世界也无,这个时候,伟人不再的前提,就与以往不同。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从毛主席客力司马到邓之,到无,有一个政治缺线,吊在了政治上空;因为这个论题业已消失了。

俾斯麦主义就是这样一个蔑视君权和议会权利的强人主义。他对待民主或亦蔑视,却不是以取缔之而简单从事,而是耍弄和摆布之,据说为了使得普鲁士可以完成德国统一。在他小施手段,用信件和媒体引诱波那巴对阵以后,那个蠢人就被战败了。

那个时候,俾斯麦说,对于君王,我原来驮着君主,现在却骑马了。(《俾斯麦传》)他对君主的看法是这样——

在回答他究竟是做君主、还是做总统时,他回答"我做不好一个共和党,按照我的家风,我要做一位君主才能在世界上混的好;但是我要感谢上帝,我与一位君主不同,不必被迫用银盘子供食。也许我个人信念不会被全部继承。我虽然并不猜度君主党将会绝种,但是很多君主会绝种的。假使没有君主出来,下一代可以变成共和。"

这是1,俾斯麦戏谑主子。于氏辈不敢。

2,俾斯麦嘲弄议会。一如前述,1866年,布赫尔为俾斯麦起草了一份德意志宪法(1866年战胜奥地利后,俾斯麦成立了以普鲁士为主导的"北德意志联邦";在战胜拿破仑第三之法国后,南部小邦进入统一程序,遂完成德国统一)。俾斯麦勉强推行宪政。但是,他尤为蔑视议员和议会。他说,帝王的优柔寡断比议会的无主见,要好一些;对于对谁负责,是对帝国议会负责,还是对联邦议会负责?是对君主负责,还是对法院负责?俾斯麦大笑回答,他可以担任联邦会之间的宰相——是唯一负责人——"无人能够说明他对谁负责。"他成为操纵联邦议会的实际负责者而枉顾了邦联成员的权利。(同上)

3,他对待所谓"人民"之态度。书载,"这部宪法是一部巩固君主制的宪法,并非人民的宪法。这是从上发起的革命的胜利,实行这种革命反对人民,已有四年之久了。德意志人的自治程度这时还不高,却不能拿这一层来断定来推理五十年后的情形。我们知道当日指导俾斯麦的并不是这样一种信任,而是他看不起群众和群众领袖们的缘故,因为他从心底厌恶群众。"(同上)

群众和群众领袖之关系,往往导致群众,政党,领袖之马克思列宁主义革命专政定义和屠杀内涵(真理论,人民论等等)——这是俾斯麦矫枉过正于先,人民负选择于后之历史演进和历史悲剧。

这个精英主义论点,好像直接反对马克思主义阶级立法和阶级斗争之后状态;但是,这个反对和赞成形成的张力,起码在俾斯麦时代,使得他得以完成了德国统一和对于革命的绥靖主义策略。他成为遏制革命而动用国家福利政策的开创者——使得革命最为有效地得以规避——而其思想也导致第二国际中人摒弃革命转为费边主义改良。(其实,如何避免民粹主义,约翰.穆勒之代议制政府就是很好说明;他的几乎全部立论,就是要实行精英主义而规避民粹和暴力。)

俾斯麦的均衡外角战略,也使得国际局面的和谐和稳定成为现实。所以,非民本主义和俾斯麦宪政主义,在他那个时代多呈现利大弊少的局面。

这个局面在他死后宣告瓦解,世界进入一战和二战,令人扼腕叹息!

最后,这个俾斯麦喜欢拉萨尔,不喜欢马克思——固然,后来他解散了社民党,却容忍了马克思的言论自由。

从此简述,可以看出,德国人对于君主崇拜,在那个时代发生怎样颠覆性的动摇。而中国人完全落在既不懂君权(式微)也不懂议会(刍嫩)的僵硬阶段。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无论是革命派,还是制宪派。

用一句中国话,叫做恍若隔世。不是吗?

 

——自由圣火——

 

 

20 janvier

揭密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揭密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作者不详

  1908年8月27日,清廷正式批准颁行《钦定宪法大纲》。从《钦定宪法大纲》算起,到今年中国宪政已走过100个年头。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颁布过程究竟有着怎样的内情?
立宪并非一时冲动
  坊间大多数论著,提及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大都会从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讲起。事实上,在中国近代现代史上,立宪救国绝不是一个新东西。根据夏新华等编的《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一书提供的信息,最早主张开眼看世界的魏源、太平天国的洪仁珄、洋务运动早期的郑观应等等,都提出过立宪之利。
  但也有一点不容否认的,那就是1908年立宪的思路,几乎全盘承袭于十年前的维新变法。康有为1898年7月的“请定立宪开国会折”、“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折”,在前一折中,康有为指出,“窃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与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数大臣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而在后一折中,康有为针对大学士孙家鼐谏诤说“若开议院,民有权而君无权矣”之论,再次重申:“窃惟东西各国之所以致强者,非其政治之善,军兵炮械之精也。在其举国君民,合为一体,无有二心也。”
  如果说八国联军侵华事件激发了最高当权者变革改制的意志,那么1904年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日俄战争,则在朝野各方掀起了轩然大波。事实胜于雄辩,立宪压倒专制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1904年2月8日,日本不宣而战。战争持续了一年多,直到1905年的9月5日,日俄双方才在美国的斡旋下在《朴次茅斯和约》上签字。这场侵略者之间瓜分胜利果实的战争,在中国舆论界却被化成君主立宪战胜专制的活教材。舆论忽略了日本为了战胜俄国,在军事方面苦心孤诣的准备,只认为立宪政体优于专制政体,清廷要想摆脱覆亡的命运,依宪治国乃是必走之路。
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
  日俄战争尚未结束之时,晚清政府下定决心立宪救国。1905年7月16日,清政府发布上谕,“派载泽等分东西洋考察政治”。直陈朝廷的难局:“方今时局艰难,百端待理,朝廷屡下明诏,力图变法,锐意振兴……兹特简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随带人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其求治之情,跃然纸上。
  然而,正应了好事多磨那句俗话,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的喜剧,一不小心就被革命党人吴樾的人体炸弹搞成了悲剧。1905年9月24日上午,五大臣率随员拟从正阳门火车站出发,前往东西洋取经。孰料,吴樾的袭击就在火车将开未开的那一瞬间开始。载泽等给朝廷的奏折这样描述当时情形:“是日巳刻登车,正拟开行,陡闻轰震之声甚为剧烈,并见烟气弥漫,窗檽皆碎。查系炸弹猝发,臣等赶即下车。臣载泽额角已受微伤,臣绍英耳后发际及臂上受伤略重,随员、仆从亦间有被伤者。”
  革命党人的此番行为,也将自己逼上了舆论的对立面,尽管他们没有宣称对此次爆炸事件负责。端方致电上海报界:“炸药爆发,奸徒反对宪政,意甚险恶,然益证立宪不可缓也。”而各地方大员也次第致电朝廷:“此事必是革命党人中所为,盖恐政府力行新政,实行变法立宪,则彼革命伎俩渐渐暗消,所以行此狂悖之举,以为阻止之计。当此更宜考求各国政治,实行变法立宪,不可为之阻止。”
  载泽等遭遇袭击后短暂疗养,再次秘密踏上了取经的行程。由于受革命党人的人体炸弹影响,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名单稍有调整,并分两路:载泽、尚其亨、李圣铎前往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戴鸿慈、端方前往美国、德国、奥匈、俄国、意大利。而其随员中,大都是后来历史上青史留名的大腕儿,诸如施肇基、夏曾佑、熊希龄、伍光建等等。考察政治大臣出访约半年,考察了14个国家。其间参观议院、行政机关、学校、监狱、工厂、农场、银行、商会、邮局乃至博物馆、戏院、浴池、教会、动植物园等,拜会政治家、学者听讲宪政原理,调查各项政治制度,搜集各类图书和参考资料等。
  经过一大圈眼花缭乱、包罗万象的考察,1905年载泽领衔上奏的“奏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折”,成为他们这一圈考察的政治报告。
立宪之利
  国内外形势如火如荼,一番考察之后,出洋大臣们也终于可以依葫芦画瓢地告诉同僚与慈禧,宪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于是,请求立宪的奏章雪片般飞向朝廷。
  1906年8月26日,载泽上奏“奏请宣布立宪密折”。可以说,正是这份密折,坚定了慈禧立宪的信心,因为在这份密折中,载泽以日本宪法为例,根据日本法学大家伊藤博文与穗积八束的讲解,归纳出君主立宪制中十七项君主大权,诸如立法权、操控议会权、人事权、两军统帅权、财政权等等。慈禧等当朝者当然会对此很关心,毕竟立宪事小,自身权力事大。这份密折还阐述了最重要的立宪之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同一天,端方亦上奏“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以俄国为例,鼓励清朝当局不光要积极立宪,而且还得积极脱离专制政体,“取任人而不任法者,一变为任法而不任人”,实行那个时代的依法治国。
  载泽、端方的奏折加强了清政府立宪的决心。但终究,清政府还是持观望态度,只是在这年的9月1日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上谕发布前后,朝廷诸臣纷纷上奏,为预备立宪出谋划策。江苏学政唐景崇提交了“预筹立宪大要四条”,认为立宪必须“先发明立宪宗旨”,“当断定立宪主权”,抓“国民普及教育,所以造成立宪资格”,抓“地方自治政策,所以培成立宪基础”等等。御史王步瀛奏议,认为改良政治必先统一事权,即通过开明专制的方式实现宪政转型。内阁中书刘坦也就预备立宪之方法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先行地方自治”“编辑宪法说明书”“各学堂增设宪法教科”“各省官绅设宪法研究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都想从改革中央官制、抓好地方自治、推动普法教育等角度来推动立宪。
反对之声
  即便朝廷中枢已经发布上谕,决定预备立宪,但反对立宪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诸多诤谏者,试图以对抗中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忠贞,比如内阁学士文海。文海在一纸奏折中指出立宪有六大错:第一,五大臣以考察政治之名始,却以建议立宪终,属于偷梁换柱;第二,立宪者建议裁撤军机大臣,设置内阁总理,有回归日本立宪前藩镇割据之嫌;第三,中国法制纷繁详尽,立宪者动辄评议,属于剑走偏锋;第四,中国与西洋各国风土人情各异,不能照搬法度;第五,变法求速成,违背了立法宜缓不宜急的客观规律;第六,预备立宪一起,原先已有起色之筹饷、练兵之举全部废弛,造成浪费。
  内阁中书王宝田等,亦条陈“立宪更改官制之弊”,提出四大谬误之处:其一,日本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其二,德国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其三,俄国国势衰弱自有其理由,不全是政制之原因;其四,欧洲国家成败得失亦有其自己的国情。归根结底,王宝田等认为各国有各国的国情,盲目照搬外国经验并不足取。
  甚至连江苏巡抚陈夔龙这样的地方大员也明目张胆反对立宪变法。陈夔龙认为:“近来预备立宪之举,颇为海内外欢迎,而欢迎之故,无非歆动于地方自治一言。其实程度未到,自治恐为召乱之阶。即仅仅更改官制,似无大弊,而多更一制,即多一耗材之地。”
立宪不可挡,清廷不可救
  然而,立宪终究还是大势所趋,那些反对的声音,只是为当时轰轰烈烈的立宪运动做个精妙的注脚。
  在1907年开始更改官制、训练地方自治、设置地方咨议局等诸多措施次第颁行后,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
  《钦定宪法大纲》在用十四条内容保证君主大权的同时,也附了一个中国版的《权利法案》,尤其是第二条表达自由条款:“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第三条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均表现出了前卫而又积极的意义。然而,晚清政府的昏聩腐朽,坐视革命党势力茁壮成长,人体炸弹一天多似一天,革命杀伐之声响彻华夏,一不小心楚望台军械库的擦枪走火,居然演绎成了影响中国百年命运的辛亥革命。
关于《钦定宪法大纲》
  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共计23条,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构成。由宪政编查馆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删去了日本宪法中限制君权的有关条款,充分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立法旨意。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并且“用人之权”,“国交之事”,“一切军事”,不付议院议决,皇帝皆可独专。另外,又以附则形式规定,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钦定宪法大纲》确认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改革方向,但由于君权强大,议院立法权和监督权非常有限,臣民的自由权利微不足道并缺乏有效保障。

 

法意大转变之再启示

法意大转变之再启示
—— 06预宪问题探讨
刘自立

*论题一*
清末预宪如果抢在革命前面,中国人是不是可以告别孙文和毛主席呢?历史做了反面回答;还有一个侧面人们不太注意,即宣统宪治的内涵,一直以来争执不休,成为君权还是民权之大歧异课题。这个课题在皇太后,皇帝那里不知其终;在一百年以后的人们中间,也含糊不清。究其大意即为,中国宪政改革是不是指向廷考人士所谓:日本式权利君授,三权置于其下而民权次置其中之局面——就像历史饶了一个圈子,毛式"大法"继承了慈溪光绪君权至上论,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中,完成了历史的负选择。问题就是
——

革命之历史和历史上没有发生的"如果"之历史,其间有着怎样一种偶然性和必然性联系呢?所谓英国式和明治式君权虚置和并不虚置,和民权宪政之间,又存在如何一种关系呢?中国如果实行宣统宪政成功,是不是可以避免革命引来宪政呢?一种既有法、也有皇的双料宪改,是不是可以避免革命极权和毛式专政呢?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只好"重叠"时空,回到1906年国人如火如荼的"06宪章"签名和鼓呼运动(那时,仅仅山西省签名就逾两万人)。


1906
年清廷宣布预宪、且要九年实行之。此前,廷臣五人先后赴日本和德国考察宪政宪法,以应和中国制宪之需。其中于式枚和达寿、李家驹之德国考和日本考,不约而同得出君权高于宪法和三权之结论,以此证明清廷改制和制宪之无危险论和中国特色之备。虽然,朝野不乏对于达,于,李二臣的极力驳斥,但是从当时的《东方杂志》和清史专家孟森的驳斥文字看,并不呈现有效的反驳证据和理据。他们涉及的层面,并无完全更改君权至上论的基本格调和定论。于是,君权至上论,一直以来,是清宪得以面世的基础和底线。关乎于此,有两种说法。一是,这个君权至上论如予实行,从当时清廷式微的现实局面推论,其君权虚置,不过是早晚之事;清廷权限保障,其实是朝廷一姓之人,之集团家什保障和人身安全的一种小计划,不足为宪政大潮裹挟,而终成虚君之实;一种是,如果君权继续统治三权,且朝廷中人成为某种省部的势力之一面,又操纵政局,权动全廷,枉顾法本的事情就会死灰复燃,且转变表面法制为实质人治。可惜,上述假设是一个历史"如果",不是历史现实。历史现实是,布尔什维克革命造就了第三种结局。这个结局,就是文革发展已极的无法无天。

在另外一个方面,清廷宪期,很快使得这个专制社会出现前所未有之活力。此活力无论来自赫胥黎之天演论、还是斯宾塞之社会达尔文主义,卢梭的民主主义抑或来自约翰.穆勒和边沁之自由主义(严复等业已涉及诠释之),都使当时的社会政治呈现了从未有过的西化或者化西。民间出现宪呼之声和为此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千家民报和民党,加上洋人办报、团契其中,使得清朝文化,在最短的时间里,接轨西方文明和政治文化。康熙以来善待汤若望和南怀仁的外向正择得以宣统继续,出现一个为中国近代百年以来的大开局。于是,问题固然丛生,困难当然不少,但是,国人放眼世界有了具体的文化承载——这个06签署运动的授众,是一个可以组党和看见外部媒体的人民——08宪章之人禁锢桶中实有迥异。这是我们考察清朝世界性现代性萌芽不可不察之局。这个局面,使得清宪不管成功与否,其对于打开封建(姑且这样说),还是意义非凡,影响至深的。

再就是,制宪和革命产生的复杂关系,究竟如何与宪政和后来的三民主义相系,相比;孙文以后蒋介石政府在那些方面得以继承清廷遗产,并且继续实行我们所谓蒋介石和胡适之之自由主义互动——又,何以毛式革命会彻底摧毁所有这些,把中国拖后清廷一百年!是为再问。

所以,充分而不是羞羞答答回顾清廷预宪,不仅仅是考察一场流产的孩子之危局和遗憾,而在说明国人何以在一百年前既有认知,而一百年后却继续朦胧、不知不觉之鬼奥。在纠察预宪,革命和极权概念的时候,历史老人和政治巨擘给出的结论其实非常简单。这个简单的结论就是:专制主义留有文化余地的政治文化改制、宪政改制和后来的民主改制,都是一种文化承传的自然结果;而极权主义和后极权,中断了文化信息和文人节气与品格的端正和正直,遂将中国变为一个看似没有历史,没有文化和只知道奴颜婢膝之辈,之局,实在是历史瞬间中最为丑陋的一个插曲,一根鸡肋。我们中国人只要去除这个累赘,文化复兴,宪政复兴和人格复兴,很快就会到来。

最后,我们实行的革命,其实是一种反革命。革命之所谓就是推倒一种反动,建设一种进步——而建设之政治预设,无外乎民主制度和自由人格。所以,以往一切不管是不是残暴和牺牲之革命,只要她的革命底线是建设和民主,那么,其换得的价值评估就是正面的——如,汉纳.阿伦特说的美英法革命;而中国俄国革命,其实是推倒进步或者正在进步之制度,换而迎接反动。这样的革命,就是倒退。

革命和宪政之标尺,在横量进步与反动的时候殊途同归,都是为了造就进步而不是反动。如果宪政或变为恶法,革命或变为独裁,二者一样败坏而不伦,是一种罪孽。一切革命和法制,都要做背景和实际之论,而不可以不论。是为结论。

而如何看待宪政和革命,其根据就是采纳国家主义、君权至上主义,还是采纳民权和个人主义。这个课题在当时的知识分子中间早有争论,且眉目初见,十分醒人,亦为一景。和势下人们只是期待政府主导论,大非!

故此,我们在初步梳理了西方哲学中关于自然法意,国随教定(相反就是教随国定),民权理论和国家意志的竞相登台,"优胜劣败"之历史后,现在转移视线,把焦点移到本土。这个国人法意的转变,一是参考了前朝的制度和律法,更是对比了西方尤其是德日之法律。实行了一种法意的西法中用或者与时俱进。虽然,其中认知与行动既有落差,革命和保守更同水火。在此,我们只是从一个学理的狭隘角度,对此粗做窥视,以求真面。

*
论题二*
下面,我们大概梳理这份历史悬案和遗产以做澄清;当然,是十分苟简而提要的。这个澄清的第一点就是,清末宪政预备运动,是以提倡皇权至高无上,为其唯一前提,而不是任由任何民权(乱党)因素,可以须臾进入的一种封闭式宪改观。其中主要观点(甚至原则),即出于达寿,于式枚和李家驹几臣。达,于,李主张之要,就是鼓吹中国应改行德日法式,而规避英法。其中主要论点就是,德日法制之表象上的君权至上论。


1
,达寿考日后观点即为,"三权分立之说,在昔孟德斯鸠本有误解。"彼之所言,谓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大权,宜各设特别之机关而行驶之,互相独立,不受牵制。是说由今观之,不能无弊。何也?夫所贵乎国家者,以有统治之权利也。统治权系唯一不可分之权,若其可分,则国家亦分裂矣。故分国家主权为三事,而使分任之者,各自为其权利之主体,此种理论,实为国家统一之原则。大抵今日立宪国家,固以孟氏之论调为基础,然舍美国实行分权制度外,余则未有不曲加改良者。其在日本,则如司法之裁判所。其法律本位君主所定,裁判官以君主之名,执行法律。固裁判官直辖于天皇,不受他机关之截制,以此谓之司法独立,非裁判所别有法律,虽天皇不得干预其事也。此司法独立未尝减少君权一分耳。至于立法之议会,在日本议会,不过有协赞立法之权耳。其裁决与否,属天皇之大权。至法律案关系重要者,政府犹得用种种之方法,操纵议员,以求其通过。而最终尚有命其停会和解散之权。其议会提出法案,虽亦宪法所许,然其决意上奏者,天皇可下内阁审议。内阁若以为有碍政府施政之方针,则不奏请裁可。于是议会提案,遂以未经裁可,不得成为法律。此立法独立未尝减少君权二也。若夫行政之内阁,则尤为完全属于天皇施政之机关。自表面观之,内阁大臣事事宜负责任,其权似较天皇为大,而实际不然。日本宪法,国务大臣之负责任也,非对于议员负责,实对于天皇负责,固天皇有任命大臣更迭内阁之权。"达寿说,这无异于"天生民而树之君,使司牧焉"。(《孟森政论文集》)关乎于此,达寿尚有详细论述,尚略。

2
,于式枚考德后说,"'臣遍考东西历史,参校同异,大抵中法皆定自上而下奉行,西法则定自下而上遵守。"惟日本宪法,则纂自日臣伊藤博文,虽西国之名词,仍东洋之性质。其采取则普鲁士为多,其本原则德君臣所定,名为钦定宪法。夫国所以立曰政,政所以行曰权,权所归即利所在。定於一则无非分之想,散於众则有竞进之心。行之而善,则为日本之维新;行之不善,则为法国之革命。法国当屡世苛虐之后,民困已深,欲以立宪救亡,而適促其乱。日本当尊王倾幕之时,本由民力,故以立宪为报,而犹缓其期。中国名义最重,政治最宽,国体尊严,人情安习,既无法国之怨毒,又非日本之改造。皇上俯顺舆情,迭降谕旨,分定年期,自宜互相奋勉,静待推行。岂容欲速等於取偿,求治同於论价?至敢言监督朝廷,推倒政府,胥动浮言,几同乱党。欲图补救之策,惟在朝廷举错一秉至公,不稍予以指摘之端,自无从为煽惑之计。至东南各省疆吏,当慎择有风力、知大体者镇慑之。当十年预备之期,为大局安危所系。日皇所谓'组织权限,为朕亲裁',德相所谓'法定於君,非民可解'。故必正名定分,然后措正施行。臣滥膺考察,断不敢附会时趋,贻误国家,得罪名教。'章下所司。寻调吏部侍郎。"(《清史稿》)

"
式枚复奏言:'德皇接受国书,答言宪政纷繁,虑未必合中国用,选举法尤未易行。又昔英儒斯宾塞尔亦甚言宪法流弊,谓美国宪法本人民平等,行之久而治权握於政党,平民不胜其苦。盖欧人言宪法,其难其慎如此。今横议遍於国中,上则诋政府固权,下则骂国民失职,专以争竞相劝导。此正斯宾塞尔所云政党者流,与平民固无与也。伊藤博文论君臣相与,先道德而后科条。君民何独不然?果能诚信相接,则普与日本以钦定宪法行之至今;如其不然,则法兰西固民约宪法,何以革命者再三,改法者数十而犹未定?臣愚以为中国立宪,应以日本仿照普鲁士之例为权衡,以毕士麦由君主用人民意见制定,及伊藤博文先道德后科条之言为标准,则宪法大纲立矣。'"(同上)

(李家驹说辞同理,谓:法自上裁(参日),是权生法而法不生权(见其摺)。

载泽,汪大燮等人之论谓:英国法制:条理烦赜,不易察晰——是为对于英之宪政不解——不解于英,等于不解法。

美国之:"纯任民权,与中国不同"。贬斥民权显矣。

法国之:"比之英吉利,一则人民先有自治之力,而后政府握其纲;一则政府实有总制之规,而后人民贡其议,施之广土众民之国,自以大权集一为宜。"——鉴王大燮,载泽等人之考英法美摺。)

3
,这个"法定於君,非民可解",树民牧之的说法,严格说,就是不必言法,回到古制,提倡君治人治,也可。至于说,"美国宪法本人民平等,行之久而治权握於政党,平民不胜其苦。"(《孟森政论文集》)更是谬乎其言!但是,于式枚辈并非盲瞽之辈。他所言日本法制之从上而下——实为从下而上——是为关键。在此,他从反面论证了日本维新和法制之要义原则。日本王政幕府、公私两间,就是到了明治时期,也遗传了他们的政治制衡特色——这个特色在完成召开议会和制定宪法以后,确认的一个基本事实,不是于式枚所言之,其民主政治和钦定大法之自上而下,或者不完全是自上而下+还有自下的很多成分(也许文本制度如此,但是精神和原则,不如此)。日本维新时期采纳反对党为其政治参与者,高之内阁总理,阁魁大臣,是为一证。这个政治特色,就是我们前此所谓日本视反对党为"敌国"与之共存关系,转变关系和疏通关系。日本或许一时视其为乱党,一时,又视其为政府人脉和王室人选,于我不同,大异。这个大异,藏于此,彰于彼,使得日本政治产生公武兼治以后的朝野兼制和王民共治。这是为于式枚一班人不懂得的地方。此其一。

其二是,日本民主精神,自由思想的来源,虽然不是欧洲十世际前后之自由城市承载的独立模式——她直接产生自由思想——却可以在万世一系的传统持续中,找到不同于革命的政治和解。这个政治和解,从德川庆喜的尊王弃幕开始,转而走向王室和异议者,民间知识分子的某种合作。这个合作,使得日本政治,产生了"日本无革命"(大隈重信名言)以后的日本反对派合法主义(其间也有某些镇压和取缔做法——但是主流如此)。阪垣退助,大隈重信都是反对党出身——乃所谓下-上、非上-下走势,正好是日本革新之本质。

其三,日本实际存在的独立势力,如军部,武士,和在野知识分子形成一种制衡王室和政府的天然势力和人为势力。这个势力划分,从并不明显的虚君政治,逐渐向实质的虚君政治发展。尤其是在二战以后,昭和天皇对于侵略的认罪,成为日本改革皇制,或则权威全能,或则虚君以置之最终选择。而这个选择,早在明治维兴的钦定论里,业已出现某种对于皇权的不确定性。这是无可否认的理据和事实。只有在这样的诗中之意和诗外之功的双重作用下,日本维新论,才可以被看作并不是历史回到原点论。这是原教旨主义文字文本分析和非教旨精神理据分析最大的不同。而达,于,对此并不通也!

其四,就是俾斯麦所谓"我要为反对党搭起金桥"这句至理名言,蕴涵的全部深意(见其自传)。这句话,于辈等人是不会懂得而必然被选择性筛选掉的。何以至此,是因为中国无此土壤所致。而俾斯麦何以言出于此,难道他不是镇压和解散议会的高手骂?这个议题,就是我们今人所谓凡事不能"凡是"之所谓。欧洲民主,不自今日始,这是常识所谓。中间一段,我们说,就是日本学者福泽谕吉所谓自由思想和独立精神之载体:中世纪自由城市和独立市民——远致古希腊,近至孟德斯鸠和穆勒——他们完成的民主雏形,是赖于其政治经济的结构性特征。这个阶级政教贵族草昧之间的融合特质,实际上就是其法治规则之滥觞。说得明确一点,西方专制主义里含有的民主基因,可以为皇,为臣,为民共有。我们看到,俾斯麦,梅特涅,拿破仑,迪斯累里,哪一个不是双料货色。这不是因为他们简单的皇位和贵胄因子造就,而是民主传统和自由传统习染其中(加上其专制甚至独裁特色)。

(其实达寿已察其一。他说梅特涅如此——"以梅特涅为宰相,实专制界之巨魁。鞫狱之酷,过于张汤;发网之严,甚于罗织。禁同偶语,剥言论自由;律等挟书,夺出版之权利。然而丈水防决,自然汛滥,同盟虽圣。终乃无功。避朱泚而幸奉天,罢林甫以谢天下,乃颁钦定之宪法,意予修好国民。大乱初平,王又背约,后因一败于意,再败于普,王乃鉴外交之逼迫,吾民意之难违,终发布宪法焉。"(同上))

所以,说俾斯麦仅仅是皇权主义者,一如说,他仅仅是民主人士一样,有误。

这是中国国家主义或则言儒学臣工,群己中人,不能解释,也不会解释的一道迷津。这个东西文化政治的不同,使得于,李,达等人无缘看到事务的多重性和复杂性,只是物以类聚和选择办法,办政。其例凸现,其弊昭彰。这个东西到了极权,就转变成为党法,国高,民无人权,而且反对了中国传统上的良币(被列币驱除)精神。

其五,就是把中国制度历史与制度建设上的君相制衡作为宪改之据。这个政治不毁乡校的良制,废于所谓"建武罢相于前,洪武废相于后"(同上),使得起码的制衡不存在了。的确,十其卿禄,省分三权,不如一块希腊选举用的瓦片,来得民主自由含金量多。所以,旧臣元老或可以看见宰辅之力,却看不见"乱民乱党"之力——看不见民间力量的正当性的逻辑,势必推演入君王制宪,而置之为王政,不是宪政。这是中国传统政治能量在西炮打击下,一个无力的回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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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janvier

北岛:靠强硬的文学精神突破重围

北岛:靠强硬的文学精神突破重围
 
刘溜

"《今天》的出现释放了巨大的能量"

经济观察报:我原来以为《今天》只是诗歌刊物。

北岛:《今天》从一开始就是综合性的文学杂志。后来说《今天》是个诗歌刊物,是因为诗歌影响大,往往遮掩了其他门类的光芒。比如,《今天》的小说很重要,出了像史铁生、万之、刘自立等具有原创性的小说家,领风气之先。而评论也并不弱,包括像阿城、黄子平等都是先在《今天》崭露头角的。

经济观察报:你和芒克、多多他们后来都被归入"朦胧诗派",但你认为你们是"今天诗派"。

北岛:有个误解。当时《诗刊》的副主编邵燕祥是我的朋友,他把《今天》创刊号上的《回答》和舒婷的《致橡树》,分别发在《诗刊》1979年的第三期和第四期上。《诗刊》当时发行量很大,超过上百万份,无疑对"今天诗派"的传播起了很大作用。在后来官方关于朦胧诗的讨论中,却不能提到《今天》。由于缺席,就只剩下"朦胧诗派"这个官方标签了。

经济观察报:《今天》在当时已经是个禁忌了吗?

北岛:当然是禁忌。除了一小部分《今天》的读者,大多数人无法得知所谓"朦胧诗"的来龙去脉,我们当时根本没有发言权。然而,历史从来没有什么定论,总是在不断重写的。在重写过程中,命名极为重要,因为诗歌本身就是一种命名,对世界的命名。在中国当代诗歌史上,"今天诗派"长期被"朦胧诗派"这个含混的官方命名所遮蔽,是除掉这个遮蔽的时候了。

经济观察报:能否谈谈"今天诗派"(或"朦胧诗派")与"伤痕文学"的关系。

北岛:去年在澳门举办的关于现当代中国文学研讨会上,一个复旦的教授,居然说"伤痕文学"也包括所谓的"朦胧诗",我很生气,站起来反驳他说,你既然研究"伤痕文学"与"朦胧派",怎么连《今天》创刊号都没认真读过?我们在创刊号上惟一的评论文章,就是针对伤痕文学的,评的是伤痕文学的代表人物刘心武的短篇小说《醒来吧弟弟》。

经济观察报:批判"伤痕文学"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北岛:"伤痕文学"基本上是工农兵文艺的变种,是主流意识形态指导下的政治性表达,使文学再次成了工具,失去了文学的自主性和丰富性。我看这些教授脑袋进水了,抱残守缺,这么多年过去了,却连一点儿长进都没有。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今天》是一个纯文学杂志,但很多人还是会把《今天》跟政治联系到一起。

北岛:所谓"纯文学"只在当时的语境中有意义,那是政治压倒一切的时代,在那样的语境中,提出"纯文学"就是一种对政治的反抗。

经济观察报:八十年代初民刊很多,写诗的人也特别多,知名诗人有很大影响力。

北岛:《今天》的出现释放了巨大的能量,那是精神的能量,语言的能量。这和精神与语言长期处在高压状态下有关。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转折期,诗歌承担了过于沉重的负担。诗人甚至一度扮演了类似如今歌星的角色,那也是反常的现象。直到1985年,特别是1989年以后,商业化的浪潮席卷中国,诗歌重新边缘化。这一高潮的尾声是1986年在成都举办的《星星》诗歌节,叶文福、舒婷、杨练、顾城和我都去了。叶文福最受欢迎,他写的是政治讽刺诗,比如有首诗叫《将军, 你不能这样做》,非常直接,针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比如,将军如何占据幼儿园建造了自己的住所。

经济观察报:没听说过叶文福。

北岛:在诗歌节期间,叶文福被几个女"粉丝"包围着,有点儿像毛泽东。我后来在文章里写道:"叶文福是青年时代的毛泽东,而毛泽东是晚年的叶文福。"他在舞台上朗诵时,听众中居然有人高喊"叶文福万岁"。他真的可以发动一场革命,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本人也会成为腐败的根源。

经济观察报:复刊后的《今天》的内容有什么不同吗?

北岛:在海外复刊后,《今天》一度处境尴尬。首先是在商业化的冲击下,中国文学处于低谷,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说,孤悬海外,读者非常有限,加上财力人力上的种种压力。我们为此作出调整,继续寻找有潜力的青年作者的同时,我们把部分注意力转到文化批评上,支持那些边缘化的艺术门类,比如先锋戏剧、独立电影等。在海外复刊后,《今天》编了很多专辑,大的就有40多个。我们下一期编的是"建筑与都市"专辑,讨论中国城市建筑的问题与危机。

经济观察报:你刚说中国文化有很多问题,是哪些问题?

北岛:首要的是批评的缺席,现在不仅是美术,也包括文学、电影、戏剧等各个门类,都有这样的危机。不仅没有严肃的批评,甚至各种直接或变相收买的腐败现象泛滥成灾,这首先始于美术界和电影界,现在已蔓延到各个领域。如果再不正视这一问题,中国文化就烂透了。

尽管《今天》影响有限,但我们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今年春季号是由刘禾编辑的"中国诗歌:困境与思考",就是比较系统的诗歌理论专号,这样严肃的批评在国内几乎已销声匿迹了。今年的秋季号和冬季号连发了两期"七十年代"专号,通过集体的回忆来改变历史书写的方式,展现七十年代特殊的质感。

经济观察报:作这些批评你们没有压力吗?

北岛:《今天》的好处是,有商业化的压力,没有意识形态的压力,而商业化的压力在编辑过程中也是不存在的——没有广告,不考虑任何商业诉求。这在当今的中国文学中是非常独特的现象。当然,我们得想办法募捐筹款。在这方面我们很幸运,总是在最艰难的时候有"贵人相助"。

经济观察报:韩东说《今天》的启示在于,"独立身份以及思想自由的必要",你觉得这两点总结得准确吗?

北岛:我不知道韩东做过这样的总结,只知道他为《今天》三十周年所写的感言中这样说:"'今天'在我看来不仅是一本文学刊物,不仅是一群写作的人以及某种文学风貌,更是一种强硬的文学精神。"独立身份与思想自由固然重要,但在目前中国与世界这个大的语境中,"强硬的文学精神"则更贴切、更有意义。回首三十年,《今天》一直处在逆境中,靠的正是这种"强硬的文学精神"突破重围,走出谷底。如果说一个民族需要那么一种精神的话,《今天》就应该是这种精神——它是无权者的权力,无产者的财富,无家可归者的家园。

"诗歌离不开痛苦的体验"

经济观察报:食指刚刚过了六十岁生日,你把他视为新诗的一个开创者。

北岛:对,我们都受到了他的影响,他是1967年开始写作。正如我在关于"七十年代"的回忆录《断章》里所写的,第一次听到食指的诗时,我们都还在写旧体诗,这显然与毛泽东有关,他的37首旧体诗词我们当时都会背诵。1970年春天,我和两位同学到颐和园划船。我至今清楚地记得,一位同学站在船头朗诵了食指的一首诗:"解开情感的缆绳/告别母爱的港口/要向人生索取/不向命运乞求",那些诗句对我产生的震撼是无法描述的, 为我的人生打开了一扇意外的窗户。

经济观察报:现在我们都不太了解食指,最多知道他的《相信未来》。

北岛:这很可惜,食指是非常重要的诗人。虽说自1973年精神失常以来,他的写作没有早期的那么出色。中国人太健忘了,尤其是商业性的娱乐文化在不断吞噬着年轻一代,他们对过去所知甚少。要知道他们失去的不仅是传统,也在失去想像的空间与能力。

经济观察报:你参加很多诗歌朗诵会,你喜欢朗诵吗?

北岛:起初一点都不喜欢,我是比较内向的人,不太喜欢公共场合,但后来在国外待久了,朗诵成为一个诗人的生活方式,尤其在美国,甚至是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很多美国诗人都靠朗诵为生。

经济观察报:开始不喜欢朗诵,后来有所转变?

北岛:我在我写的散文《朗诵记》里谈到,除了内向的性格,还有早年的朗诵经验对我们的影响。过去革命式的朗诵方法,声音特别夸张,高八度,字正腔圆。在八十年代有个殷之光朗诵团,他们代表的就是那种朗诵方式。我们后来有意识地克服这种朗诵方式,追求一种比较自然的与呼吸有关的音调与节奏感。朗诵对写作是必要的调整,你会知道哪些地方需要停顿。美国"黑山学派"提出了朗诵与写作的关系,特别强调呼吸的重要。"黑山学派"是美国"垮掉一代"的重要分支。

经济观察报:你曾批评过,美国六七十年代后的诗歌主流是叙事诗,你不喜欢叙事诗?

北岛:这和中产阶级生活方式有关系。二战以后,美国中产阶级占据了社会主流,诗人也大部分中产阶级化。自五十年代末美国大学建立了创作课,把一大批出名的诗人网罗到大学,成了教授。总而言之,诗歌离不开痛苦的体验,没有这种体验,写诗就会变成一种文字游戏。而叙事是英语文学的传统,没的可写,就往叙事上靠,写自己身边琐事,比如生活中遇到的小麻烦,牛奶坏了、狗丢了,等等。我在美国教书时,特别在课程安排上声明,我反对的正是美国叙事性诗歌的主流,故特意选择二十世纪国际现代抒情诗作为教材。

经济观察报:有没有讲过希尼?不过希尼的诗也是比较叙事性的。

北岛:没有。其实我是他的诗歌的第一个中文译者,1986年就翻译过他的诗,只是没有发表。但我并不那么喜欢他的作品。

经济观察报:你觉得叙述跟抒情是不是被分得太开了?诗是可以把叙事和抒情结合在一起的。

北岛:其实写叙事诗并没什么错,关键还是怎么写。中国自古以来有不少出色的叙事诗,像 《孔雀东南飞》、《胡笳十八拍》、《长恨歌》,等等。

经济观察报:你喜欢卡佛吗?

北岛:喜欢。不过看卡佛最好看英文原作。我跟苏童讨论过这个问题。苏童的英文并不太好,但为了掌握卡佛的精髓,他查字典把卡佛的原作几乎通读下来。卡佛的小说非常微妙,那种微妙很难在翻译中传达出来,我看过一些译本,都不太够味儿。

经济观察报:他也写诗。

北岛:我跟他还有点儿渊源关系。我从1999年起在美国柏罗伊特学院教书,每年秋天都去,只教七个星期。有人捐钱设立了专门的奖金,每年请一位美国作家来教书。这个项目最初是为卡佛而设的,那是1988年,结果卡佛那年病故了,由卡佛的夫人顶替。

经济观察报:我所知道的是,在国内的诗人中,你比较欣赏的是张枣和柏桦。除了他俩,还有其他诗人吗?

北岛:是的,我挺欣赏他们俩的。他们两个同是学外语出身,具有双重文化的背景。柏桦有点儿可惜,他在八十年代的写作有很强的张力,到了九十年代,商业化冲击太大,他曾做过书商的"枪手",编写了一百多本书,靠此维生。这种生存的手段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这一点我想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后来他转向中国古典诗歌,但都没有他早期的诗那么好,遗憾。这些年国内的诗歌,我读的不多,故无从评价。《今天》原来是张枣和宋琳做诗歌编辑, 最近由廖伟棠接手做诗歌编辑,与宋琳合作。廖伟棠年轻有为,希望通过他能和更多有潜力的年轻诗人保持接触。

经济观察报:你刚才说到,美国把这些诗人、作家请到大学里教书,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影响到了他们的写作,你后来也一直在大学里教书,你会不会担心给自己写作带来什么影响?

北岛:外在条件并不总是起决定性的作用,再说我大半生都在动荡漂泊中,过几年安稳的日子不会轻易代替我的过去,不会轻易改变我,当然也要保持警惕。这么多年来,我在美国大学当客座教授或驻校作家,都是临时的、短期的,东奔西跑,居无定所。我终于在香港得到稳定的教职,但愿能利用生活的稳定多写点东西。

"对漂泊者来说是没有选择的"

经济观察报:你平常怎么关注国内的情况?

北岛:国内只是我的关注点的一部分而已,这和我的阅历有关。这些年走南闯北,比如我去过中东,中东的冲突就会引起我的特别关注。还有在这二十年的漂泊生涯中,我认识了很多外国朋友,我们会在世界各种文化活动经常见面。

经济观察报:你大概已经习惯了经常旅行吧,在路上也能写作吗?

北岛:我形容我的生活就像钟摆的两极,旅行变成生活的一种常态:在家就会想念旅行,在路上又会想家。这些年我已习惯在路上写作了,尤其写专栏,到期要交稿。有时候在飞机上也要写。

经济观察报:你住过那么多国家那么多地方,你觉得哪儿比较适合自己?

北岛:这就是像你这样不太了解我们生活方式的人提的问题。其实对漂泊者来说是没有选择的,到一个新地方要尽快地适应环境,比如要马上了解,到哪儿能买到酱油和醋,到哪里去租车。这就像动物,尽量保护自己。而且不能太伤感,因为不断搬家,总不能对每个地方都伤感吧?这种生活方式也决定了你的生活态度,你不是游客,要保持生活的重心,这个重心是不以场景变化为转移的,这是漂泊者的重心。

经济观察报:你在《断章》中提到拉赫玛尼诺夫曾激荡过你们的心,你从小就能听到很多古典音乐吗?是不是主要来自俄苏——就像文学那样,你听的古典音乐是不是主要还是浪漫派的(俄苏和德奥)?音乐对你的创作有什么影响?金斯堡和爵士乐、摇滚乐关系很大,你喜欢爵士和摇滚乐吗?崔健接受采访,问他对八十年代有影响的人物有哪些,他首先提到"朦胧诗人"。你和崔健有接触吗?

北岛:我很喜欢西方古典音乐,纯属业余爱好。随着时间推移,我从浪漫派转向古典派,从交响乐转向室内乐,甚至越来越极端,只喜欢听独奏。我也喜欢爵士乐,特别是早期的爵士乐,喜欢那种原创的、奔放的、无羁无束的感觉,而大多数现代爵士乐越来越冷,就像现代人一样,好像被冷冻似的。我完全不懂摇滚乐,但我喜欢崔健,特别是他早期的代表作,就有我刚说的那种原创的、奔放的、无拘无束的感觉。我和崔健有过几面之交,有一次还一起过生日。我们是同一天生日,我比他正好大一轮。

经济观察报:印象中好像好多诗人都说过类似的话,诗人就是不断地回到童年。你对这话怎么看?你重视童年经验吗?这种回顾跟写作状态有什么联系吗?

北岛:童年是一个生命的开始,也是生命的重心。对诗人来说,重要的是要忠实自己的开始,并保持重心,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童心未泯"。但仅仅停留在童年经验上是不够的,还要从中生长出另一种东西,即"青春风格",那是一种更成熟更持久的生命力,或许就是韩东所说的"强硬的精神"。我正在写一本类似回忆录的书,讲述我的童年我的北京的故事。其中的片断首先以专栏的形式发表在《财经》杂志上。

经济观察报:国内的很多创作者一过中年就面临危机,创作乏力,精神萎缩,变成一个掌握世界、不再发问的人,被称为中年现象。你对此怎么看?你有过中年危机吗?

北岛:这与我刚才说到的"青春风格"有关。一个诗人应该一辈子都坚持这种"青春风格",直到生命的终点。因为诗歌本质上属于"青春风格",它决不与生命妥协,否认衰老否认死亡。正如陈敬容的诗集的题目
《老去的是时间》,说出了诗歌的精神本质与骄傲。

经济观察报:你有句诗早已成为名言,"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撇开这句话,好像一个有所理想与坚持的人,大抵会有点英雄主义情绪。你现在对英雄是怎么理解的?

北岛:看来你根本没读懂我的这首诗。在如今这年代,有何"英雄主义"可言?能做一个人,而不做狗猪牛马就很不容易了。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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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janvier

《今天》三十年之思

《今天》三十年之思

 

作者:刘自立

《今天》三十年了。

《今天》从七八年面世,一路走来,似乎越走越朦胧了——不是诗歌意义上的朦胧,而是政治文化意义上的朦胧——于是,诗歌朦胧之命运转移到政治命运之朦胧,在笔者看来,是为一种负面朦胧了。

负面朦胧之起源,来自现代性对于民主的某种正确、却是某种不当之批判;用黑格尔的话说,真理就是正确对于正确的批判——而今天现代性本身有没有正当性和历史性呢?这个问题值得商榷。《今天》面世不久八十年代来临,影响中国青年之存在主义等等思潮,就是结合自由思想和毛主席思想的一种杂家。虽然,六八年人,对于法国和对于中国,完全不同。中国六八年人呈现的是一种未启蒙状态的革命情结:

——
如,郭路生主义;在此赘言:我们只是在极端有限的前提下知道郭诗现象说明的作者和受众之间,在极权主义无文化空间中的某种绝望寄托。这个寄托完全可以比附所有政治不正确之历代诗人的作品;我们的意思是,在郭路生沦落与坚持官方政见之余的、那种落魄境界带来的人性复归;这绝不是赞扬他的伟大,而是肯定他的消极情境中,某种积极的文学诉求和诗歌寄予;这使人想起某种沦落之君的"一江春水"之哀!也许,我们的政治正确论掩饰了某种复杂的人性本源和政治本源——但是,我们只是在认定这个诗人的政治不确定性前提下,来细分他的文本和人本;而不可以任意拔高他的政治智慧和立场。至于说,不可让政治干预诗歌,也可以换言为:也不可以让诗歌干预政治;整个地下文学,难道可以不涉及政治乎!

——
而法国人六八情结,则是要拆一拆法国戴高乐主义之初步民主。这样,一个原则是法国原则,就是要解构结构——一个原则是中国原则,就是要破旧立新;而破旧立新包含了摧毁中国文化的一切反动因素。这个因素就是毛主席主义。所以,解构主义转移到中国之所谓,就是要拆一拆根本还没有建成的民主之屋。这个势头,是所谓八十年代北京流行一切皆""之原因。拆=解构:这是北京肤浅学人胡说八道之一种。这个时间,业已到了八十年代末叶。此前,《今天》文学基本上还是走在所谓批判现实主义的道路上。拆——这个概念尚未流行——但是,所谓今天之现代性诉求,业已出现在一些评家笔端。问题于是出现。这个问题是,《今天》定位,当是批判现实主义,还是拆主义。这个是与否之问,主宰今天三十年。我们说,其间很多智慧和愚蠢夹杂其中,以至于矛盾不好解决,根系穿透了底盘(见歌德语)。这个矛盾的最为直接的指向就是,今天批判主义的价值定位,究为何物?是否应当坚持?其转移这个方向的出路何在?

《今天》登载于三十年前的文学文本,基本上是一个批判文学,不是现代性文学和后现代文学。这是基本估计。(并不排除现代性文学的思索和雏形,出现于兹。)于是,根据这个情形,我们定位《今天》之背景,首先是一种政治异议姿态。这个政治性诉求结合其批判文学,正好结合默契,完成于未完成。于是,出现在《今天》周遭的民主论坛,四五论坛等政治性刊物,其基本指向就是魏京生的民主现代化。这是不可以忽视的一个要点。也是以后《今天》走向呼吁释放魏京生运动之有此秉承之道理。这也是今天明确其出生背景的无法更变之历史。这个历史,将今天基本定位在:要大地而非向星空-之征象意义之上。(至于说《今天》中人,在八十年代业已知道康德星空律令产生的宗教先验论已备政治宗教之两项需求,也许并不实际。)所以,与其说《今天》面世。是要更动星空,不如说,其面世,还是要改变和获得大地。这个异议,在《今天》早期诗歌里面,在北岛和芒克的诗歌里面充分得以表达。(三十年纪念时期,在北京的聚会上,芒克朗诵的诗歌,还是证明了其现实主义的批判风格和批判内涵——

"




1

太阳升起来

天空血淋淋的

犹如一块盾牌

2

日子像囚徒一样被放逐

没有人来问我

没有人宽恕我

3

我始终暴露着

只是把耻辱

用唾沫盖住

4

天空,天空

把你的疾病

从共和国的土地上扫除干净

5

可是,希望变成了泪水

掉在地上

我们怎么能确保明天的人们不悲伤

6

我遥望着天空

我属于天空

天空呵

你提醒着

那向我走来的世界

7

为什么我在你的面前走过

总会感到羞怯

好像我老了

我拄着棍子

过去的青春终于落在我手中

我拄着棍子

天空

你要把我赶到哪里去

我为了你才这样力尽精疲

8

谁不想把生活编织成花篮

可是,美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我们还年轻

你能否愉悦着我们的眼睛

9

带着你的温暖

带着你的爱

再用你的船

将我远载

10

希望

请你不要去得太远

你在我身边

就足以把我欺骗

 11

太阳升起来

天空——这血淋淋的盾牌

 1973
")。

所以,《今天》的文学背景无论如何解释和变异,其早期风格特征还是十分明朗,并无朦胧其中之特点;朦胧其中的特点,是一种文学和政治紧张冲突造成的歧异和隐含,加上现代派、后现代派文字本体论的解构影响——此为后述。所以,今天主义的七十年代特征,就是明确的反对文革之红色文化带来的粗鄙和低下。

在这个层面,武器的批判正在改变批判的武器。《今天》中人对于文革文化的批判不是源于其政治层面,历史细节和思想脉络,而是以一种走向世界为其特征;这个走向世界,包含两个涵义:一个是八九以后真的成为流亡文学;另外一个是,其写作背景,发生了世界主义的深刻变异。后者就是人们所言《今天》诗歌的内涵,形式之产生,之发展,之停顿。在今天小说层面,现实主义文本和现代主义文本(见刘自立《圆号》),产生了不自觉的思维语势之碰撞和交融;万之的《开阔地》,结合了这种看来不好结合的两种主义之集合,名就其里,功成其外(形式上)。于是,问题又回到今天涵盖何种主义为主导之问题。这个分歧在哪里?就在定位现代主义是不是可以取代批判主义,走向政治规避。从笔者当时之思维状态而言,规避政治的思想,犹为明确。七十年代中人,多有这样子之分裂。一方面,是看到哈耶克言说之极权主义似乎恰指文革——另外一方面,却是企图深入所谓艺术空间,实行某种后来被看成现代主义的空洞祈望之中。于是,忽略和漠视了现代主义某种层面上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特征。所以,这个层面的所谓现代化性和后现代性的界面误植和认知紊乱,造成的所谓文本分析指向语言本体论的乔伊斯倾向,导致了混淆政治价值论和文学规避论的负面结合。这个水果之解构,就是忽视和否定了未果之解构,从而几乎全盘误植了西方现代主义对于中国的意义,尤其是在政治学层面上;这是一个恶果。

换用一种通俗语言,就是我们(含笔者本人)并不深刻了解现代性对于民主的批评,实在是在民主体制组建或者民主文化发展"以后"(而非建制以前),缘其负面而导致的批判。自由主义之个人自由论,在发展到萨特"他人就是地狱"的时候,其忽然发现解决之道几乎就是文革——这是一次西方文化自纳粹以来最大的危机与冒险——只是他们知道,法国六八年运动并无动摇孟德斯鸠主义甚至拿破仑主义之可能。一切回到反思。所以,现代主义固然可以批判民主和自由,但是,他人不是地狱之原教旨(姑且此言)自由主义,仍然得到还原。其个人自由不能妨害他人自由之消极自由——并未泯灭自由本身的自我论和他人论。(卡缪)荒诞说的民主现实正好是对于民主误区和不足的某种批评而非要走向毛主义。民主是不是荒诞呢?从文学的意义上说,是;从政治学的意义上说,否。这是一个悖反之道。所以,我们说,民主——与其说是一个完成的真理式,不如说是一种永恒争辩真理的平台。而自由不可知论的精神内涵,造就了现代性置疑民主体制和民主社会的萨特主义或者别的什么主义;亦呈现民主之包容和大度。

《今天》中人,就是这样面对这看似矛盾、实为一体的西方哲学。这个哲学影响和导致了(不幸)相反的结果。这个结果是,《今天》现代主义之产生,忽视了对于原始民主价值的会面和商讨,很快转变成为其所谓社会"成功论"。这个社会成功理念的前提,不再是七十年代的批判价值主义,而是转变成为同样忽视政治价值区隔的机会主义。其存在前提,就是认同中国社会的现实而配合其中。这个势头,从八十年代朦胧诗歌被官方诗歌界和文学界接受和接收开始——完成于二一世纪的官方再认可和商界操作。这个实用主义的界面,其实远离了《今天》七十年代的价值诉求和批判定位。使得今天边缘化为一种模棱两可的文字艺术:诗歌艺术本身成为一种超乎价值判断的在上(其实是在下——身体写作)艺术;小说本身,也看不见类似索尔什尼琴的现实主义批判,更无古拉格词汇学意义上的反极权分析,而逐渐沦落成为一种既是官方之边缘,又是异议之边缘的奇特文学现象(郑义等作者少数优秀作品除外)。这个文学现象,实际上远离了七十年代的独立姿态和价值状态,走向一种与其诗格同等朦胧的政治朦胧,而越来越小众化。其间,诗歌白话文的试探主义,在整个玖拾年代和二一世纪,早就堕落不堪,成为国人诟骂之对象。说,你是一个诗人——几乎就是一种谴责——而《今天》之结局如此,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因为,新诗歌运动先天不足的背景混乱,造成了首先是文化定位的混乱——继而造成革命误植其中而文化消亡其中的语言沦落——最后,形成政权文字风格的毛体和新华体直接控制人民审美——最后,这个商业白话成为极权主义犬儒青年和青年响应与之的一种文学败笔。所以,白话文运动造就的得失用于《今天》中人,亦呈现正负兼有之状态。十年前我们对此问题一度展开讨论。其中要义就是,诗歌之声,形,义之对等,是为诗歌创作之前提。这个前提一日丧失,新诗之形式建制问题就无法得以解决。所以,新诗百年前之胡适与梅光迪康奈尔之争所涉及之大问题,根本了无解决。以后,在吴宓,朱光潜,陈望道,罗念生等人的诗学研讨中,重复了胡适和梅氏之争执。此其一。(关于陈文——

"……
索绪尔等人谓汉字'无声'重形的见解可属幼稚之见。

"
对于如何显现汉字之象形与声文的统一的特点与优势,近半个世纪以前,修辞学家陈望道先生在其《修辞学发凡》中有精当之阐述。在该书'辞的声调'中,他说:'……长音有宽裕、舒缓、沉静、闲逸、广大、敬虔等情趣;短音有急促、激剧、烦扰、繁多、狭小、喜谑等情趣。清音可以引起:(一)小(二)少(三)强(四)锐(五)快/(六)明(七)壮(八)优(九)美(十)贤/(十一)善(十二)静(十三)虚(十四)轻(十五)易/等特质的联想;浊音可以引起:(一)大(二)多(三)弱(四)钝(五)慢(六)暗(七)老(八)劣(九)丑(十)愚(十一)恶(十二)动(十三)实(十四)重(十五)难。陈先生在另一章总结说,大抵用声音代形体,或用形体代声音,都有相当的可能。''语言和文字的关系'

陈先生的分析固然明晰,朱光潜先生也曾有类同之观点。

他的概括就是人们一向所说的'音义对位'。就诗歌(含文章)作者而言,自《诗经》始,天才的艺术家莫不深知此观念,且躬身实践,妙手文章,只是到了近、现代,诗文中的音乐问题似乎大被忽略,一方面是无知;一方面是的确面临如何产生白话中的音乐这个问题。因为白话文重叙述,一旦运作,有'本能'疏离吟咏的特点。比如,如何翻译古诗与外国诗,这个困难就愈发暴露出来。

就崇尚汉字'意象'的庞德而言,其《地铁》一诗的中译,或可用古文对应,产生古汉语的音乐特征;或者透过白话的会意,在心中重复其所谓盎格鲁撒克逊击鼓式节奏;除此并无他途。《地铁》一类诗作,其'声文'特点本是优势,但几十年来,反被人们(包括中国的诗人、学者)看做是其'辅助'或弱势之所在。")(刘自立
《陈望道先生如是说》)

《今天》诗歌当然做不到陈先生的要求。

其二,人们迄今为止,并未研讨详论西诗形式组制的演化问题。其各种形式是否废除于诗歌里面而彰显一种"没有形式就是形式"之说法;其英雄双行体,亚历山大体,商籁体等等形式组建,是不是犹如中国白话对于古言之断裂般改制和革命。

三,如何如历史上,新的诗歌形式如四言对于五言;唐诗对于宋词;诗词对于元曲等等,发生形式革命和良性改制,也是没有及时探究之问题。)

在小说方面,前此言说之能指和所指之意义和语音问题,同样没能展现于今。政治范式的老问题和革新文本的实验型,也未能于今深究。这是我们的《今天》无法面对《尤利西斯》和《逝水年华》之处。我们在小说写作的观念上,业已接触到语言文本主义的后现代指向,但是,我们(含笔者自己)却未能更好阐释这个语言本体论和语言工具论之间巨大的罅隙和阴影。这里,我援引一部分关乎于此的看法,与今天朋友商榷——

"
小说的语言,是表达小说世界的媒介,这一点,是以往小说语言的介定方式,几乎没有人来怀疑。我们一度在巴赫金的言论中就发现过这样的论证。换句话说,小说的目的,是通过小说的语言来塑造人物和情节;小说的语言是一种在人们了解的小说的内容以后被抛弃的语言;这一点,是我们对待旧小说的基本估计。而在老乔那里,这个固定的看法开始动摇,继而颠覆。小说语言的本体论目的,像在物理学和哲学领域里的目的论虚枉一样,被老乔动摇继而颠覆了。(这里,请原谅我借用了也许已经过时的哲学术语)。

没有人想到,甚至是纳博科夫这样的大智者,也将老乔看成是一个行文逻辑清晰的文人。而在我的眼睛里,那个门,是gate,而不是door。我看中老纳的言论中,将宇宙放入袋鼠的口袋的说法。

剥离这样的对于语言,对于小说语言的一般看法和一般用法,是否还有可供小说使用的另外一种或者多种语言和对语言的质疑甚至颠覆呢?这本是和语言的哲学思索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哲学语言当中的划界,已经将语言分成可以进入陈述和不可以进入陈述以及在区分其有无意义方面,回复了对于形而上学和形而上下的难度甚大的反思的话,那末,这样的讨论,何以被小说语言所阻止和忽略呢?换句话说,小说语言的这种零度写作,是和语言哲学的现代思考无可分离的。"(刘自立
《小说之我见——夸克,麦金托什和尤利西斯》)

我们说,《今天》出世的意义很大,大到一种完全可以进入文学史的水准——又,今天演变的问题很多,多到其可以埋葬今天本身的地步——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蛊惑于世。我们看得见和触得着的今天之人与事,完全没有俄罗斯当年爱伦堡笔下那些曼杰利什塔姆,那些阿赫玛托娃,那些玛利亚.尤蒂娜所创造的完型(注)。他们在价值和文学层面做到双向明亮和正义之异议敌国。这个敌国最后由索氏统领之象征意义,是何其伟大之意义!说,今天也很伟大——难道有这样的公认吗?

《今天》或有某种伟大。但是,属于今天出生的个别作家和诗人,不是其整体。我们说,今天大概的历史走向是,从批判或写实主义为批判主线,携现代派风格之作品,完成其起点;后逐步走向多元化风格,乃至涵盖毛主义作者的因子和犬儒主义写作方式,逐步放弃批判为主的政治型写作异议姿态,停顿在左、右共治的奇特风格之中,放弃了他三十年前的异议定位。

这个路径图画使人产生留憾其中的回顾与判断。

明代诗人顾炎武云——

"
演易已成殷牖赜,援琴犹学楚囚音。黧颜白发非前似,只有新诗尚苦吟。"

殷牖,楚囚,当是亭林抱憾残缺之责;相反,朦胧中人最大的遗憾却是传统定位的阙如和西学借鉴的不确(他们依据翻译体渐成搁浅、隔绝之状态。)虽然现今亦为黧颜白发,血污游魂,实在令人吟苦!


——————————————————
注:当斯大林听后她的莫扎特,要她们录音后给他送去。尤在收到斯大林的酬金以后写道——

"
谢谢你的帮助,约瑟夫维萨里昂诺维奇(斯大林的名字)。我将日夜为你祷告,求主原谅你在人民和国家面前犯下的大罪。主是仁慈的,他一定会原谅你。我把钱给了我所参加的教会。"(据网络资料)

斯大林放过了她!

——《纵览中国》首发 —— 转载请注明出处

 

15 janvier

《中华帝国1908》一节

(此卷可与孟森暨东方杂志宪政各节并置,一读也!
 
全篇立宪不知有成立反对党,是为一色。痴也!
 
二,不知宪政与自由主义个人人权之析,亦痴也!
 
三,近痴所在,不知宪政运动始于朝廷预宪而后民跟之;以为没有政府-朝廷,自己一呼可诺,可宪,三痴也!)
 
 
 
 
下录《中华帝国1908》一节
 
作者:冷夕
 
第48节:第二期 公元1908年4月至6月(8)
本年(1908年)春夏之际,请愿召开国会成为社会热门话题。不唯立宪派代表人物,绅商学界也热心于此事。雪片般的请愿书,蜂拥至京的请愿代表,数十万的请愿签名,还有那些割臂、股写血书的壮举,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了这个没落帝国的人民正在用全部的热情和心血致力于促进一种大变革的发生。

要闻报道

本年(1908年)3月10日,湖南首先派代表雷光宇赴京上书请愿速开国会。请愿书由宪政讲习会杨度亲自起草,绅商学界四千余人签名,呈送督察院代奏,要求清廷于一二年内召开国会。

同月,河南省各府县立宪派代表在省教育会集会,讨论请愿速开国会。宪政讲习会的熊范舆在会上发表演说,指出"国会一旦不成,即政治无从整理。吾豫宜急起从湘人后,速开全省大会,推举代表入京请愿",得到与会者赞同。请愿书由在籍翰林院编修王安澜主稿,编修蒋艮领衔,签名者五千余人,推举代表胡汝霖、杨懋源赴北京都察院呈递。

6月16日,江苏寓沪士绅在新开酱园胡同法政讲习所召开会议,朗读并逐句解释请愿书稿,获与会者一致同意。广东、江苏、安徽、直隶、奉天、吉林、山东、山西、浙江、江西、福建、贵州等省立宪派发动了声势浩大的签名请愿活动。除江西、福建、贵州等省未及派代表入京外,多数省份又纷纷派代表进京上请愿书,或要求两三年内召集国会;或要求一年以内即开国会。

此外,湖南省女界单独上速开国会请愿书,北京八旗士民亦签名上书请开国会。黑龙江巡抚程德全,两江总督端方,河南巡抚林绍年,驻外使臣孙宝琦、胡惟德、李家驹等也电奏请开国会。

要闻内幕

速开国会请愿运动始末

20世纪初,追随康有为、梁启超的原改良派成为立宪派,他们顺时应势,认为只有改良专制主义的政权结构,速开国会,颁布宪法,实行君主立宪,才能"安上全下",消弭革命,抵御外侮。于是将立宪作为政治目标,在国内外同时发起宣传攻势,要求清廷实施宪政。

清廷鉴于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为应对日益发展的革命形势,维护摇摇欲坠的统治地位,1905年12月2日诏命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等五大臣出使东、西洋各国考察宪政,1906年9月1日颁布上谕,宣布"仿行宪政"。

清廷宣布"预备立宪",使立宪派欣喜若狂,抓住了开展立宪运动的依据,一时间成立了七十多个鼓吹立宪的宪政团体,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上海郑孝胥为会长,张謇、汤寿潜为副会长的"预备立宪公会";东京梁启超、蒋智由、徐佛苏等发起组织的"政闻社"(1908年1月,政闻社本部迁回上海);东京杨度、熊范舆发起成立的"宪政讲习会"(又名宪政公会)等。这些团体的共同目标,是要求清廷召开具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职权的国会,建立有实权的责任内阁。当他们发现清廷并无立宪诚意,只不过是"假立宪之名,以行专制之实"时,则联合起来,采取"匍匐都门,积诚馨哀",迫使清廷真立宪的方式,发动了速开国会请愿运动。

速开国会请愿运动分两个阶段。1908年夏季形成高潮的请愿运动是为第一阶段。

速开国会请愿运动由"宪政讲习会"首发。早在1906年冬,杨度就在《中国新报叙》中提出:"立宪之事不可依赖政府,而唯恃吾民自任之。"1907年9月25日,宪政讲习会派熊范舆、沈钧儒、恒钧、雷光宇等人赴京,将有一百余人签名的第一份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书呈送都察院代奏。指出:"国家不可以孤立,政治不可以独裁,孤立者国必亡,独裁者民必乱。"中国今日正处在"存亡危急之秋",外部列强环逼,内部革命蜂起,非开设民选议院,使万机决于公论,政权广及齐民,则独裁之弊不除,内乱之源不塞"。"恐三数年后,燎原莫救",要求清廷"于一二年内即行开设民选议院,俾全国人民得以勉参国政,协赞鸿图,同德一心,合力御外"。
11 janvier

《疯狗》三十年之思

《疯狗》三十年之思

《疯狗》三十年之思

   —— 致"不奢谈人权"者

   

   作者:刘自立

   

   疯狗

   ——致奢谈人权的人们

   

   郭路生

   

   

   受够无情的戏弄之后,

   我不再把自己当人看,

   仿佛我成了一条疯狗,

   漫无目的地游荡人间。

   我还不是一条疯狗,

   不必为饥寒去冒风险,

   为此我希望成条疯狗,

   更深刻地体验生存的艰难。

   我还不如一条疯狗!

   狗急它能跳出墙院,

   而我只能默默地忍受,

   我比疯狗有更多的辛酸。

   假如我真的成条疯狗

   就能挣脱这无情的锁链,

   那么我将毫不迟疑地,

   放弃所谓神圣的人权。

   

   

   ——以上是诗人郭路生的《疯狗》。

   

   这首诗歌已经发表三十年。前此对于郭路生的文本和诠释文间多有争议。我们得出红卫兵诗人的称谓不变之结论。所谓红卫兵诗人之定义,来源郭本人叙述的、对于红卫兵的哀叹和"相信"——这个相信,很不幸,被他言中。现在中国掌权者就是相信中人。此不赘。但是,从更长远和更广阔之背景看,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在这个层面,相信的最终指向却不可能是红卫兵而是潮流。那么,这个相信又有何不对呢?这完全取决于诗歌文本的历史小背景。这个小背景,就是郭路生的红卫兵情结。

   

   在"相信"被传播十年以后,中国历史迎来了1978年这个关键时期。所谓改革启动也就是在这个年代。关于改革,我们前此也有定义。这个定义就是,邓式改革取代了毛打天下,改为坐天下——极权主义政治垄断,改为和谐西方跨国和欧美资本,实行经济垄断造就的新一轮政治极权。但是,改革者,参与者和鼓吹者并不持有这个看法。所以,在那个时期,各种观点纷纷出笼,色彩各异,立场不同。但是,站在最高处,见解最清晰和态度最明朗者,还是魏京生的民主论。这个政治先见,成为那个时期所谓政治上最为先觉和最为正确的思想。但是,这个思想并未完全占据中国的主流政治生态——主流生态,是所谓"实践检验"这个马克思主义或者实用主义的"真理论"。直到今天,这个争执,还在继续。继续的内涵,表现在民主社会主义和08宪章中,某些党主改革论者和国家主义论者之坚持。这些人几乎败坏了08宪章的政治多元化、废黜一党制度的诉求。将其改观为"政府配合论",极权变威权论和国家至上论,而影响了08本身固有的独立态度和自由精神。

   

   回到三十年前,我们看到,魏君观点和民主墙潮流,呈现各种政治主张,良莠间杂,黠痴各备。于是,观察疯狗一诗只好对号入座,而非人为拔高他的本源和诉求。我们说,从政治学背景看,1978年是一个中国人基本产生自我和主体意识的年份。在此年份里,文学写作的特征也许依然可以呈现、也实际上呈现其人文诉求。政治诉求和文学诉求本来就划分不同的观点称述。从左派人文主义到新马克思主义到新反美主义,其理论依据,不可能是参照以往的政治学根据,而是转换到文学一般性批判的角度。这个角度,成为很多文学美学夹杂政治论证之左派哲人的写作方式,写作特征。这种写作方式,很容易把民主本身无法解决的人文课题,加以庞杂化和深刻化。这样的视点,使得文学本身揭露社会(含民主社会)弊病的个人主义诉求和社会主义诉求,变为对于民主的大批判,而呈现对其之不满足甚至抵制。当文学和审美层面介入政治层面的时候,政治正确性遇到严重置疑。举例而言。如果人们把现在以色列和哈马斯主义的斗争,化解在一个巴勒斯坦被射沙轰炸而死亡孩子的身上,民主正确性的一切说辞就会应声而倒——因为对于一个孩子百分之百的死亡,民主对其无言而对——

   他只能在政治层面说,要民主就要有牺牲:这种几乎毫无人性的说法,就是把孩子看成第一人权诉求的文学批判和文学写作方式。这个方式无可厚非。因为坊间并未出现政治学爱因斯坦,可以兼顾这个课题。如果说这样的写作曾经出现在萧洛霍夫等人对于以前战争的记述里,从而反对了斯大林战争理想论的话,那么,这样的记述,当然同样可以出现在谴责和置疑以色列主义的清洗行动之中。

   

   这是民主政治学和人文学冲突的一个见证。

   

   那么,文学写作落实到郭路生疯狗之上,我们又会如何分析之?这个分析就是,郭诗的文学诉求和政治诉求,并不来源于他的政治路径的清晰度,相反,是来源他的官方洗脑和红卫兵情结及其衰落之结果——其结果为水果之结局,并不成熟完满。

   

   我们从最后一点说起。

   

   七十年代末叶和八十年代初叶,笔者接触到的所谓太子党人和准太子党人,他们那时的所谓政治选择,业已转变到经济发展层面。这个经济转变,来得势头迅猛,致使他们不再追缠意识形态主义和社会主义正确原则。这些人的感性直觉,就是老邓所谓接轨西方,拿来使用——这本是清末洋务运动的余絮,而非邓式独创——于是,疯狗之所谓衰落和沮丧,说明了郭氏本人,业已被抛却于这个立场和势头之外,成为沦落之人。

   

   其二,但是,郭氏本人并未出现魏君之大义凛然之"正确"气魄。这个气魄,其实在人数可观的一批知识青年里早已成型。只是他们的胆识之胆,尚且不比魏京生(敦请注意,魏氏本人也是红卫兵出身。但是,在他的主体塑造中,"五个现代化"取代了他的身份前论;而郭氏,居然要以其文革年代之文本,划定其先知先觉之身份,不是假大空乎!)从明确其立场哲理分析,这个群体基本上发展成为后来海、内外之异见群体。郭之所以在这个时期,唱出这种非常之歌,非理性之歌和沮丧之歌,要完全将其定位在反抗和异议层面,就显得牵强附会。因为,如果说十年前,郭还在为(老)红卫兵感叹,那么,他的脑残意识,其实并不明显;而十年以后,郭的疯狗颂,明明是在国人预期改革和重新定位政治态势的思维健壮状态里突兀出世。而在那个时期,任何非理性因素和颓废精神,业已转化成为良性的思考,反思和判断。退一步讲,魏君民主论和党内实践真理论,同样是这种理性精神登上台面的证例。所以,不像十年前,人们对于毛,对于文革,还处在朦胧阶段而无法做出明确结论。

   

   三,朦胧诗歌中人,很多人,可以说,那时在政治向上业已完成了对毛批判的态度转变。所谓启蒙运动之效,虽然仍然十分单薄,但是起点业已出现,坚冰业已打破——解冻之中国意味业已完成或者半已完成启蒙状态——所以,这个背景,人们在观察疯狗时候,不得不察,不可不察。于是,疯狗呈现的做狗,不做人的谐谑立场,却不完全是一种反讽,而确然是一种政治糊涂主义和红卫兵中人、一些失落者的哀叹。这个哀叹,既不同于上述红卫兵中人要改变政治游戏转而经济、转而和西方接轨,从经济救党主义入手,重新垄断政治之手段;也不同于民主派更加清晰可见的、敦促中国改革成为自由国家之愿望。郭夹缝其中,在1978年哀呈疯狗主义,不啻是一种最为落伍的感叹。这个感叹,以后发展成为他对于整个中国政治社会的无所认知和无所立场,而退于边缘。这个过程,被很多人置若罔闻,将此脑残者任意拔高为一代诗宗和中国之惠特曼,难道不是极其荒唐吗!

   

   四,在政治明确而诗歌朦胧这个层面,同样面临我们上述所谓政治批判和文学揭露之间的痴黠。这个交叉,呈现两种情景:1,诗歌人不满足于一般性民主诉求而转为文学批判——乃至后现代主义提早误入中国——形成界面误植和认知紊乱之局面;在此阴错阳差之歧途上,追随者众,清晰者少(笔者也曾误入其中而为后现代解构主义所影响;此题深刻,在此不赘);2,朦胧中人,一些人并无此见,而是一直以来,处在政治朦胧,政治无知和历史无知之所谓直感主义中,

   且以一味朦胧为己任而不知其他。《今天》情景就是这样一种现实。今天中人有十分杰出之政治批判者和文学创作者,但是也有新左,商人和作协主席——一如前说。这也是今天和郭氏殊途同归之一种道路,一种道理,一种不确定!

   

   五,在分梳今天和郭诗之间,我们认为,今天派多数人是采纳右派风格和反对派立场;其间较为中庸者和较左派,也是不乏其人。但是,像郭氏一样出身且赞扬红卫兵者,非常罕见。我们说的"不信"和"相信",基本上做出这个区别。但是,由于今天中人的政治学素养的落差,使得他们中人并未意识到郭诗影响实在分裂今天人格(姑且这样说)上,起到了一个整体分化乃至堕落之结果。诚然,今天命运发展迄今,其政治态势的朦胧和模糊,不能不说是拿来郭氏,宗主其派之误。是一个大误!

   

   现在还原主题。郭诗开篇即说,疯狗是"致奢谈人权的人们"!

   

   请注意,奢谈人权之说法,是不是郭氏首创呢?当然不是。人权之反对者,就是中共。这是自不待言之事,之史。中共对于人权的改变说辞,在那个时候尚未出现。有常识者都知道,中共那时把人权说成是资产阶级之人权而完全嗤之以鼻——郭诗,也是对此嗤之以鼻——难道还有比这个夫子自道更加清楚的解释吗?

   

   疯狗最后一句说——

   

   "假如我真的成条疯狗

   就能挣脱这无情的锁链,

   那么我将毫不迟疑地,

   放弃所谓神圣的人权。"

   

   这个"放弃人权"究竟意味何在呢?

   

   这个意味就是,尚且做狗,不要人权。这不又是岂有此理吗!

   

   这样的诗歌文本和诗歌原意,难道还要如何百般为之辩护而赞为惠特曼吗!

   

   是的,反讽说,也许可以辩解其中。因为这个诗歌文本说了很多不满意现实的话;如,镣铐;如,饥寒;如墙,等等。但是,这个所谓之反抗,最后却得出"不要人权"这个结论,这难道不是匪夷所思吗?

   

   是有一些匪夷所思。只是这个"思"可以解释。反抗,一如上述所言,是其本人落差于被重新启用之太子党。第二,"思"之过,在于人们诉求理性反思时代而比照郭路生的虚无主义论调和风格(这个疯狗之先前版,当然是郭沫若的《疯狗礼赞》、《天狗》——那个虚无主义在批判当时的专制主义层面,同样忽略了某种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之思考,沦为一般性文学诉求——就不说郭老本人后来的同样之堕落和沦落)。

   

   三,这个虚无主义成为改革时代最大的倒退主义。所以,当人们开始新一轮思考的时候,郭路生说,你们不要思考,都去做疯狗吧!我就是这样一条疯狗!这是不是非常奇特呢?一点也不"非常",也不"奇特"!这是郭路生两败于革新者的证据,也是其脑残朕兆的瓦格纳式暴力主义美学的最后一跳!这个过程,诚如我们已言,他发生在红卫兵中人和知识青年文学青年纷纷觉醒,寻求理性之我思时代——而郭,偏偏要在这个时代,回到原始意义的朦胧和泄愤状态,且鼓吹人们做狗,做狗而不如之疯狗,实为大逆不道!

8 janvier

法意大转变之启示

法意大转变之启示

刘自立
某种开放的思路同样在于——至少我本人,完全可以强调——宪章之举是在与政府一道推动这个社会的进步,是在与政府一道面对和承担我们民族的历史机遇。人们愿意提到中国“08宪章”与捷克斯洛伐克“77宪章”之间的联系,当年“77宪章”的重要发起人瓦茨拉夫•哈维尔在2008年12月19日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文章《中国维权人士需要支持》,这篇文章开头有一段,也指出他们当年的行为,与当时政府并行不悖:“我们作为公民,有一定责任与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一起,通过我们的警觉,致力于确保基本权利。”(As citizens, we had a certain responsibility to work with the Czechoslovak government to ensure through our vigilance that basic rights would be protected.)请注意其中的与“一起”(“一道”)这个表述,它非常容易被忽略。对于哈维尔来说,这肯定不是笔误,而是深思熟虑、一贯而为之的。

所谓与政府“一道”,即是与政府权力乃至整个社会“相平行”的意思。这就是我们的“自我限制。”(崔卫平《与权力相平行》

对于上述观点我们严重保留。原因是——

1,改革和法意是不是一定由国家主导。国家主义的法意意志是不是一直以来为西方宪政历史的写照?我们的回答完全否定。

2,这个法意转变的过程,从自由主义产生以来,到黑格尔主义对其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其间产生了国家主义意志逐步式微,让位于二战以后自由主义之复兴。自由主义从斯宾塞,格林等人的无政府论和自然演进论,被历史的捉弄滑,向专制乃至极权主义的出现。纳粹对于自由主义争论划上一个暂时的句号。但是,这个句号很快就被抹掉。西方民主势力重新规划了自由主义和民主政治的结合,且为此使俄国极权主义在西方民主势力对其之冷战中败阵(请注意:冷战是正面意识形态!)。

3,国家主义观点没有截止。中共模式在苏联覆灭以后,成为另外一种东方极权主义模式。这个模式中人重新捡起国家主义改革的论点,将一般性民主自由诉求重新定位在政府和国家身上。于是,历史争论转了一个圈子重新登台。这个事件二次发生说,又得到证实。

4,在这个层面,有两个交叉点同样给人提示:一是,专制主义国家观念的式微,并不等于极权主义国家观的自然退场。极权主义国家的全知全能观点同样表达在国家作用和国家意志上而袭染上述作者和一些诸如此类者。

5,从理论上阐述的国家主义观点,抹煞了历史思维的轨迹——更加枉顾极权主义及其后的政治现实。我们从四九年以来的历史看,却丝毫看不出上述国家法制论和民权主义"互动"产生的任何一点正面示例。不要说土改,镇反,肃反,文革,反右,六四,都是基于"国法"处置,并不违背毛,邓等人写入宪法的主义大纲。

6,捷克人的捷克政府论,涉及范围和课题更加深刻和广泛。简而言之,捷克(-斯洛伐克)前政府之覆灭和历史上其国地位一样,主要是随大国起舞,而未能有任何独立特质之外交和战略地位(人权价值自不待言)。(这里,我们引用一段关乎于此的论述——

"他们的权势资源只有靠外国资助才能启动,因为他们的权势政策始终是全然从属的";这是近代欧洲之"第三等级"国家——这个从属性质表现在捷克是苏联附属国之现代性质——这个改变,只能是因苏联本身的改变而改变。这是基本前提。换言之,哈维尔的诉求正确并不等于是他推倒了捷克专制政权。等等。)

7,中共改革之所以失败死亡和变异,主要是一种国家主义思想作祟。这个思想就是枉顾西方百年来国家主义和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之间的对峙和争论。这个争论,其实早在严复解释和翻译密尔之"论自由"就已开始——他的群己权界就是将民主个人主义转移到儒学之国家主义。这个看法居然一直影响到上述崔氏作者,让人惊诧而警觉!

所以,崔氏在此文题上的悖论,就是关于"权利平行"说的非国家观点和国家主义观点纠缠在一体。

这个论述说明,作者思维之混淆和悖谬。权利平行说的要义,其实就是非国家主义观点。这个观点理应导致诟病国家主导说而往民权民主说。这就是我们下面论述的,只有国家主义让位给民主和个人主义,才会扳正国家万能说而对于极权主义政权实行否定,而不是对其寄托任何合作主义幻觉。以便让人们彻底了解这个政权的本质而后行,而非反过来,把任何希望寄托与之。这难道是什么"非自我限制"吗?自由主义原则之大,之深,就是因为他的个人高于国家之主张——也就是现在所谓人权高于主权——这并不是仅仅局限外交和国际战略;更加诉诸哲学理念和实际分析。现在,我们开始简单将此观点做出梳理。国家观念,是不是在西方政治发展史上绝对正确,绝对主流且产生所谓有好政府,强于坏政府之说;法制内涵,是不是框定法制一般性内涵,就呈现没有争议,没有分歧之局面,总之,任何法制比无法无天好?我们对这两个问题的回复是否定的。

但是,哲学问题和历史过程却远非这样简单明确。其中,西方人用了几百年的时间加以讨论和摸索,才厘清了其中的关系。将泛论型国家观念和法律观念,推向现代性国家,法治观念并在民主社会加以实施。其间,自由主义在中间突入其中,为希腊传统中个人主义和现代性民主做出前后连接,承前启后之功。此前,文艺复兴对此个人主义之问题早加以隔代倡导,广播于世。于是,大约到了后黑格尔时期,国家至上论和法制权威论才告一终结。在此学术和政治辩论中,如何看待国家主义宪政,即,如何看待黑格尔主义,是关键一环。也就是说,黑格尔国家原则至上说,把前有之宗教普世主义,转变成为"教随国定说"——而马基雅维里,则把道德普世说和信义正确说,转变成为机会主义论——这两种反对普世宗教价值的国家权势说,在一段时间里,排除了西方历史文化的好传统,使之变成坏传统。于是,在这个转变里,好政府论和好法制论,首先带上了政治手段和统治目的合一的色彩。这样的道德让位论,成为西方革命-复辟时代深刻反思的产物,并由此走向了复辟连带民主的改革之路。于是,文艺复兴的个人主义诉求,在近、现代代议制民主制中,切入个人自由说,推倒国家至上说,结合政教分梳,引回普世价值(很大意义上的基督教价值),结合比基督教更加久远之希腊老民主,完成了自由和民主的实质转型。

这个历史,是我们分析其政府历史和宪政历史的论证前提。

是不是可以抛弃这个前提,枉顾这个历史轨迹而轻举走向:有政府,就比无政府好;有宪法,就比无宪法好,这样单调而肤浅的论基呢?我们认为,不是!这里的首要证实,不是针对上述专制主义国家概念和法政概念,而是针对极权主义和后极权主义之所谓国家、法政概念。于是,又产生和上述黑格尔主义本质不一的论述倾向。因为,一如我们前此所谓,专制主义的文化承传和产生了历史判断论和建基于兹的道德是非论。民主,不可以无文化,极权,不可以有文化——而专制,夹缝其中。所以,在我们论述国家概念的时候,我们面对的中共后极权政治和我们面对的中共所谓之法-政制度,难道可以用一般性的概念定位,笼统加以护好,且说出胡适时代之好政府论和鲁迅所谓(他反对)公正游戏说吗?这个前提,首先要加以否定。

并不是说我们要开辟一条看不见的战线,而是要还原战线的真相,而不是假象——如果人们只是针对假象说话,那么,你说的话,难道就会灵验到一呼即诺,万众呼应吗?(这里我们重申,宣言——纲领——宪政,一条线作业之必要;而不是起灵般转瞬之间,宣言就会道成肉身,实现转型,民主到来。这样的泛理想主义很虚妄,很虚假。故此,极权主义政府制定的法制,首先来自他的宣言或者其"宪政""序文"。这个序文只要存在,一切法条、细节都会逻辑颠覆和内涵反悖;也就是说,一切法条,都可以被一种"真理"解释而无缘兑现。最终还是无法无天。这个真理就是国家主义,机会主义和虚无主义之无文化极权。在此类宪法里,斯大林大宪法和毛无法,业已得到证明。毛不得已的时候,可以挥舞宪法于刘少奇;反之,刘在失势的时候,也可以挥动之——但是,这两个人的舞蹈,却是对法制的无限嘲弄。

所以,我们现在稍稍分析一下西方民主制度以前,人们如何看待其国家,其法制。他们在构制这个所谓国家和宪政观念之过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争执;又是如何得出结论的。西方法制争执之重点在于,一开始是要实行自然法(-理性-个人)而非权势法(-经验-集体-国家);要实行所谓理性主义即宗教普世价值("上帝植入理性"),而非国家主义权势至上之经验治国(马基雅维里主义)——这是第一点。再是,自然法要义,是使个人(理性)完美化的手段。国家法度建基于个人,不是建基于集体、国家甚至建基世界之理想主义。但是,"集体人格"随之出现——"这是马基雅维里和意大利'国家理由'流派的伟大发现。"(迈内克
《马基雅维里》 下同)出现个人-集体之对立见解,且转化个人主义为集体主义,且一发不可收拾,是一切革命极权危害之根。

"国家理由"出现以后,促进普世福祉还是促进统治者福祉,或者两相保持,或者仅仅促进统治者之,成为争执焦点。黎塞留时期,权势政策大兴——但是,自然法之个人主义没有完全被摆脱。这是十七世纪的概括,十七世纪的法度紧张和国家张力;到了十八世纪,"个人理性""新强化"——法国革命,"倡导与国家对立的个人权利"(同上)——但是,革命导致相反的结果,极权专制之革命法制,转化成为个人权利的湮灭(很像十月革命和我们的革命)。于是,出现十九世纪之黑格尔主义,对革命再纠正之(拿破仑对其的影响);但是这个纠正又出现了为德国人称之为对于警察国家之忧虑——

个性因素被褫夺了,"它们就像一起被关在一个牢笼里似的。

"在这个牢笼里,还有如前所述的'国家理由'观念。它有一个自己的囚室,在其中他可以自由自在。不遭障碍地移动和运作。的确,那是牢笼中最大的囚室之一。因为按照黑格尔,朝着使世界理性成为现实而履行最重要的服务的,就是'国家理由'指引的国家。他必将国家置于这么高的地位,原因在于他需要他来落实他的宏威观念……。'只有通过国家人才有任何价值,或任何精神和思想现实。'(拉松)"正是在每一普遍的意志和个人的主观意志之间这一联系上,他看见了国家的本质,它的活生生的道德性质。"(迈内克)

——对比:"我们作为公民,有一定责任与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一起,通过我们的警觉,致力于确保基本权利。"(哈耶克)

一如已述,用形象语言说,黑格尔主义的形象思维就是个人主义只是国家普遍意志和世界理性(他转变了理性的本来涵义)的"牵线木偶"。

这个牵线木偶说,将一切解释清楚,将黑格尔主义也解释清楚。黑氏越过其实他本人青年时代的个人主义诉求,把个人主义导向国家-世界理性的辨正历史——"黑格尔对德意志权势政治思想有其不幸的影响,它出自一个事实,即有可能忘记这一联系中的险恶因素,'国家理由'的原始方面,兽性和黑暗的方面也得到淡化。理性的狡黠这一信条只是同一性哲学的逻辑结果,后者为了展示整个世界体系的统一和合理而需要这个手段。'对理性头脑而言,哲学美化了看来不义的实际现实因素'。"(拉松《历史哲学》)二十世纪,黑格尔主义转换成为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其成功、失败,不需多言。只是,关于其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权势体制更加为人理解。社会主义新人和共产主义新人说的个人涂炭,空前绝后。剩下的幻觉,正好放在两个革命之间——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这是人们梳理历史的空白。这个空白就是,两次革命造就的遗产,究竟如何处置之问题。也就是我们如何看待法制变异在革命后年代的观点——即,如何看待国家和法制历史。

早在十七世纪(1666年),西方自由派作家就给出国家蒙蔽说的去蔽主义,即对"国家用具"予以讽刺和批判,更加值得一研——三十年战争以后,作家对"国家理由"给出尖锐讽刺。"那里可以见到种种'国家用具、国家面具、国家眼镜、障眼粉尘等等,它们被用于国务。一件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国家斗篷名称不一,……此外有一件每天都穿,穿得破裂不堪的斗篷叫做'善意';它在将新的难以承受的负担加诸臣民,在以劳役使他们一贫如洗,或者发动不必要的战争是穿在身上。戴着种种不同的国家眼镜,蚊子能被看成是大象,统治者方面的些微好意能被看成是顶极的慈善行动。还有一件铁制工具,以此统治者能撑大其谋臣们的咽喉,使之可以吞下大南瓜。最后一件是个铁丝镂球,外设尖刺,内燃热火,因而使得观众看得淌眼泪:这代表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古.佛莱塔格《昔日德国教育》)

以上问题一旦释清,也就是我们所谓法意大转变以后,西方之黑格尔主义和马基雅维里主义即开始式微。

人们从一般性的法治概念,发展到个人牵合国家且以个人(人权)为之前提的民主国家和现代法治。

换言之,在一般性专制国家里,一切由国家制定,实施,依靠国家,通过国家完成(改革、改政)之概念,得到转换。这个转换,不再是回到人文主义和路德主义,而是开发一种代议制政治,尊重民意,庶民(-精英)入政,参与反对,形成制衡(就是我们说的,各阶级都有阶级斗争之权限)!——且一切社会生活,以其为主轴,造就现代民主政治。这个提示的意义是:人们改变了以往认为,只要国家在前,法政在前,就会产生一切良性一切法制乃至一切自由民主之习惯性思维——问题恰好是要颠覆这种思维定式,将之纠正到二十世纪西方政治的成熟思维上来——而严格区分崔氏等人的一般性推断和贸然做出之结论。只有人们排除了好国家主义,好政府主义,转换成为国家意志只能是民意基础的实现之主义——政府大员只能是国家的仆人(菲德列大帝说,他是国家第一仆人),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改革者和统治者之主义——而改革之所谓,是为大多数人的幸福,不是为最少数人幸福之主义,一切才能回归正道和道理。

边沁说,改革成本过高和改革诚意太差,基本上是特权阶级拖延和阻遏的结果。

古今雷同。这里的启示就是,中共国家主义观点的核心是特权主义;中共特权阶层和国家法制之矛盾,缘木求鱼,无法"法决"。这个问题,绝对不是一般性举行好政府和好国家论,就可以轻易解决的。这个特权阶层本来就是凌驾法制之上的经济政治存在。对此,我们难道可以举法而治吗?他们并不是王子庶民同罪中人。这个额外课题不可以不顾。(坊间很多关于"红色系列"不受法制约束之特权条例,业已面世不少。)

所以,西方之人们在经历了几百年的思维锻炼和实际挫折后,把一切国家一切国家法律一切政府无限主权论等等观念,完全加以厘清。人们至少不会对政府抱有这样爹亲娘亲之情绪,他们说,政府中人是被看护之狗,生怕他逾越规矩,危害人民。这是西方人要求统治者为仆人之大概看法;视其为狗类之基调——崔氏有勇气这样看待中共吗?所以,一切国家在上之观点,被彻底动摇。人们确实不是无政府主义者,却也一定不是唯政府主义者。西方人之基本尊严,就是来自他们可以批判政府和总统。所以,转换到中国现实,国人对于政府之期待不可厚非,但是,必须逐渐转换到现在西方政治思考的模式和风格上去。这样,才不至于重新复蹈西方国家至上主义和黑格尔主义(不要说马克思了)之覆辙,而枉顾宪政法制的现代核心涵义。

最后,一句话,对于中共后极权主义政府,人们应该还原其真相并且解构对其之幻觉和期罔——根本不存在这样一种说法,说,你要是批判了极权主义,就是忘记了和政府的配合,忘记之,就等于迷途——如果这样,民主要求和宪政远景就会在中共永无止境的“相信未来”许诺中,干净,彻底,全部覆灭!
──《观察》首发  
6 janvier

榜样的力量有多大!

榜样的力量有多大!

——致友渔君一书

作者:刘自立

学者徐先生友渔君大义凛然,签署08宪章,无畏无私,可贺可鉴。从中,我们由此想到一些有关于此的课题。这些课题就是,自由主义是否有效作用中共政权。

这个提法本身,我们并非全然赞同。一般而言,自由主义是不是可以作用于极权政府或者后极权而且有效,是一个颇为重大的课题。其间,坊间作者对此很少深议。

九十年代,国内外都有自由主义崛起和李慎之领军其中之说法。所以,我们浅析个中状况于此。

自由主义之历史和定义,我们多有分析,其中关键一点,是自由主义和政府关系之厘定。这个关系,就是自由主义在基本首肯各种民主和专制体制前提下,实行对于政府的监督和批判,并使之改变政策,从良驱弊。其中,关于西方国家利益说和宗教普世说,成为历史上演变国家政权于自由主义境界的根据。其中,希腊神话之政权说,民主之政权说,和个人之自由说维系一体。中世纪自由城市和宗教一统,关系紧张,一而不二,最终导致革命,回归政教分离。其间,最为重要的改变是,"教随国定"说的非人文主义倾向,得以转向个人主义和人权至上。黑格尔等的国家意志说和马基雅维力的政治机会说,逐步式微。一度出现的国家至上主义业已不确。这个倾向直接导致自由主义反对之之学说和制度出现。所以,现代国家不但教随国定说被抛却,国家至上说,也被否定。民主政权继续走向和个人主义之结合的路径。这个过程,在西方群社社会转向专制社会中,一度出现忤逆个人主义西方传统的逆流。而西方人最终否定政教一统,国家个人一统的传统之结果,即逐步回复到个人主义的基本诉求之上。

这是很多学人对于西方历史的准确定位和精彩分析。可是,从中推导的结论,并不能涵盖二十世纪出现之西方和东方极权主义政治现实中的反对行径。自古以来自由主义的操作内涵和操作空间,并不等于反对毛式和纳粹极权的模式。所以,在我们面对后极权主义之政治现实里,人们多采纳自由主义对待专制民主主义之对策,之方法,之理论,且产生不少误读误解误判。那么,这里的无区别论,是不是在意义确定上,可以枉顾极权和专制统治之别,而无须强调!我们认为,区别,还是比无视区别,要来得严肃合理。因为,对症可以下药,不对症,下药之结局,往往是药效不强,不良和不灵。这是明摆着的事实。我们前此说过,胡适主义对于专制政权和蒋介石的自由主义关系。其间要点是,胡适是批判和拥戴兼行,而不是如毛,要武装推翻国民党政权。反过来,毛及其后,没有这样容纳胡适的空间,甚至连鲁迅也不会容纳。所以,问题出现了逻辑判断式前提的迥异。不可不察。

于是我们稍微细微观察和分析一下,在邓氏政权里李慎之的"自由主义批判"。这些李氏行为言说,在什么意义上是所谓(姑且称为)自由主义诉求,在什么意义上不属于之。这是本文的要义所在。首先,我们说,李师之抗争,具备一般意义上的自由诉求,自不待言。但是,仔细分析之,其中包含不自觉之自由主义拥戴政府之特色。这个特色来自1,李慎之出身官方。他是周恩来的嫡系下属。2,李慎之思想里,有一部分由共产党红色文化组成——其对待胡乔木,乔冠华等的态度,甚至对待周恩来的态度即是。他可以以此关系背景,批评中共高官,枉势从道。3,李慎之完全否定蒋介石,不完全否定邓。更加明显的是,他所谓"两头真"理论,很像一种马克思原教旨主义的阐述。4,李慎之文化背景里,并未系统阐发自由主义的产生前提和批判逻辑。所以,在其"风雨苍黄"里,其"自由主义",不自觉的风格特征,就是他敦促邓氏改革政治,而形成某种拥戴批判之兼行。这个批判前提,就是自由主义作用于政府方面之诉求。(毛式革命当然是全盘推倒前政权)。而西方密尔,边沁等人,也不会以革命为手段目的,也是在政府前提下实行革命复辟时期的自由论。所以,李慎之不自觉的诉诸邓等,正是维护了自由主义的"半个内涵"。

但是,另外半个内涵,却是文不对题的。因为,西方甚至东方,含台湾的自由主义之变,其针对之对象是专制,不是极权。专制之文化政治含义中,包含了所谓转变之的自由因素甚至民主传统。其文化贵族和贵族文化,在道德治国而非国治道德等等领域,都确立了转型的基本层面。我们提到的菲特列人民思维,就是这种民主前转型的预期与愿景。而极权主义之文化和人民虚无主义,边缘主义和以恶为正,以邪为尚的手段目的一统论,首先消灭的,就是古往今来的政治建设标准。这里,其无视文化和信义,正是传统政治毫不具备的政治格式。所以,自由主义作用于历史上政府之历史,并无突破到可以用此挟制极权主义政权之力量。于是,李慎之作用于邓等,一定不会产生政府与之互动之最后结局。以后很多此类呼吁和"宪章"等等,一概不会出现政府与自由主义互动之最后结局。道理何在?道理就在于他们面对的极权,不同于专制——专制可以承传历史,文化和宗教——专制可以开始一种种时间和世纪——而极权,等于时间结束和封锁空间的出现。极权特质归一之大义,就是其无传统。无传统,导致一切历史根据说的覆灭和是非研讨论的覆灭。一个无标准无是非主义,如何教你思维和行动于道德文章呢?

故此,李慎之主义在批判力度和分析精确上不让前人,但是,却毫无可能做成戊戌变法之四君子,做成夏多布里昂和大隈重信和专制政府之间的互动主义——其官方甚至采纳为相,为官,使得民官一体,正异一体。这个历史在毛式和纳粹政权里,根本不会出现。所以,作为六四谴责者,李慎之只有退出官职,保持气节。而西方和日本之知识分子,可以是进退得度,亦官亦民,甚至亦反对党之批判者,亦总理大臣一应俱全;且阪垣和大隈甚至成为日本之"两大敌国"。说明专制主义之可塑性和进步性。我们前此言及之中国历史上的专制之清官和君相制衡,也是观察其变革可能性的关键;戊戌变法,公车上书,正是这个根据之写照。所以,每每历史上嘉靖帝下之海瑞出现,也是专制空间本身造就之之证明。所以,在厘清了历史上的自由主义和类似之反抗和抗争以后,我们得出的结论依然是,自由主义可以互动于专制国家和政权(甚至政府中人),而极权主义政府和知识分子之间无此互动。

在此观察面上,上述友渔君挺身而出之举,不可谓不壮哉,不可谓不田横,不可谓不独立,不可谓不自由——但是,其勇气之在,于当年李先生一呼沧桑,三呼改制,难道不是一统而归乎!

问题在于,区别一般性英勇姿态和非一般性分析情定,还是并不一样。

这里,我们看过历史上无数儒家气节说,自由气节说甚至共产主义气节说,磨练和出世了很多英雄人物。但是,我们在此看不见英雄之年代,一面为友渔兄之气节击掌赞贺,一方面还是要回到上述细节的分解和确定上去。

诗云,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田横五百人安在, 难道归来尽列侯?

现在要改正几个字:入席不畏文字狱,著书岂为稻粱谋。田横五百人安在, 难道归来尽列侯?

——《纵览中国》首发 —— 转载请注明出处
4 janvier

胡适的道路问题

胡适的道路问题

刘自立
胡适的道路究竟是什么道路?就是我们所谓自由主义主张和近、现代专制主义国家——含民主国家之间——呈现良性紧张关系的互动之路。

这个路径走向,就是胡适基本确认蒋介石政权的专制主义性质,并在此政治框架内提倡渐进主义改良而非毛革命。

打倒蒋介石,奴役全中国之历史,不由胡适主义负责。中国由专制转向极权的"时间结束"式,也不由胡适负责。所以,胡适对于这个后来发生文革的中国,除其批判和争取台湾自由主义示范外,无他主张。

而后来,殷海光批判红卫兵运动,正好表达了胡适主义批判极权之余脉。

所以,自由主义可以施展的空间,只能对蒋,不能是毛。胡适之政治寄托,周旋于老蒋之国家,之政府,属于针对有方,定性为确。

这是基本常识,也是历史事实。

在历史上,胡适是北大校长。那个政权可以让他做校长。

抗战时期,胡适是驻美大使。这个国家可以全权委托之。

此期,他还出任国民党"国防参议会"参议员,有参政、反对之权利。

1957年,胡适出任过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成为台湾之学术领袖。

胡适也是蒋介石第三任总统的拥护者。为此,他受到自由派激烈批判,但是并未改过。

胡适明言多谈问题,少谈主义,是基于他认为政权基本性质可以少谈,不谈。这个少谈主义,证实了胡适认可蒋介石政权的政治合法性。

知识分子和民国政府互相作用而得以实现之自由主义,就是胡适主义。其大纲和宪政操作,在政治层面,就是由自由知识分子对政府加以批判和支持。

在另外一个层面,胡适对于毛式民间暴力甚至战争,并不苟同。他也并不认可反对自由的自由,可以代替民国政府之专制,而让位给共产主义和红军。胡适的政治靠山是老蒋。胡适拥戴之,亦批判之。而对于我们现在批判之极权政府,批判无法用拥戴加以转化。

民间性暴力在自由主义精英政治中,被基本否定。其期待的改良运动却无法排除针对极权主义政治载体(AGENT)之革命。

故此,胡适并未反对剿共——他不是一般反对暴力——围剿红军时期,胡适并未转向鲁迅式对于共军的支持(如果有这种支持的话)——而是对民国采纳基本的和平诉求,是为证。

到台湾后,他并未回大陆,如很多"民主"人士群——其实,是民主健忘和民主背离人士群——胡适的儿子遇难后,他,更加不可能来大陆,一谈自由主义。

胡适就是自由主义。他的自由之载体,就是他批判和共事的老蒋政权和老蒋专制。一如前述,他不可以,也不可能,在四九年以后和中共政权玩此游戏。

还是我们说过的前提:自由主义和专制主义,民主主义,有一种共生共存的批判和紧张空间。这个空间不同,用我们重复一百次的话说,就是老蒋的少民主,和老毛的无民主。少之,可以让胡适从中斡旋抗争;无之,就不是斡旋只是抗争——且不是胡适意义上的抗争——胡适可以动用国家资源;极权中人,无此资源。故此,极权主义空间和现在后极权主义空间,无自由主义操作——那有什么操作?要研究!——就是多研究问题,少谈主义。

所以,把胡适针对蒋,等同于针对毛及其后,是一种误解。

历史显示,胡适在雷震和殷海光与老蒋之间,双向作战,其前提就是,他是老蒋的朋友。老蒋有很多这样可以批评他的朋友,如,胡适,如,张季鸾,如,殷海光(后来,他们反目——但是,殷,还是做过《中央日报》总编辑)。所以,胡适身份,就是一种专制主义生存空间和自由主义反对空间的双向存在。

胡适之道路问题如何?也就是其操作手段如何?解释世界和改造之之关系如何?这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胡适是一个独立知识分子(但是,他袒护老蒋三次任总统,就不独立了),所以,他的自由主义观点只能作用于蒋介石政府而为之。他可以动用民主甚至民粹,但是,他没有这样做法的记录。于是,问题回到原点:自由主义只能在促使和监督政府上推动政府作为,而不是自己动手组织党团,实行毛革命或者其他革命。

胡适建言只可以针对老蒋,不可以针对老毛。胡适针对老毛人民战争之呼吁,没有奏效(四八年他明确提出在中国实行自由主义);因为,老毛抢先一步争取到农民,分给他们土地——再抢回来。

胡适到了台湾,他批判老蒋的理由,不期产生了反对专制主义之美丽岛运动和自由中国思想,为小蒋实行改革专制做出准备——小蒋,不是从极权主义进行改革,是从专制主义改革之——极权主义不允许政治改革。

所以,胡适的政治路径,有一半,是老蒋政治路径的协奏曲。

这个路径趋向和取向,是有共同点的。尤其是在文化宗教和传统上,老蒋没有破坏文化建设——胡适北大,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胡适在台湾实行自由主义运动,实现了雷震,殷海光们的理想。这个理想的路径依规,是专制变民主,不是打倒专制的极权主义变种。

远而论之,胡适之五四观点,不是革命。他根本不会赞同毛革命。这是明确到常识的常识。深而研之,
胡适是老蒋政权确保改革的关键人物。日本人和共党阻止了这样的改革。其民族工业,乡村建设,生活运动之改革,都由于其专制狭义利益桎梏,失去机会——可是,小蒋的后来之改革,还是做到了亡羊补牢。虽然老蒋业已死去!可是他们有渊源,有因果,有传统。文化虚无主义和政治独裁主义,无此良性变化之可能。

出路何在?是一个严肃而严重的考验和思维。要有更大的智慧解决之。

所以,无视所有这些前提,把专制中人和极权中人混为一谈,完全文不对题。

一句话,定位胡适,最重要一点,就是研考和观察他抗争的对象是谁?性质如何?可否操作?

马基亚维利主义说,政治家有时会向哲学家伸出手;但是,当他面临重大利益考量时,他会马上离去。(见佛.迈内克 《马基雅维利主义》)

我们说,哲学家或许也可以向政治家伸出手。但是,如果他是伏尔泰伸向菲特列大帝之手,可以被接受;但是,像塞内卡向尼禄伸出之手,就基本无效。专制主义之菲特列有很多人民情结。但是,他理解的人民,只有在未来时的民主政治中,才可以定位。

那时,哲学家就可以讨论个人作用和普遍意志的真问题。

在此之前,哲学家必须离去的趋势还是站在主导地位。

这是黑格尔讨论国家至上主义的偏向——"国家没有比维护他自身更高的义务"————相反,"个体的新意识就像一团火燃遍世界"之潮流(同上)纠正了黑格尔。为此,我们在确定个人至上主义的时候,方才可以将其否定。(西方哲学家之所以认定黑格尔严重堕落,就是源于他枉顾了自由主义核心价值。)

任何确认国家主义之改革,最终会被自由主义之个人主义取代。这是胡适主义和儒学之群己权界论的不同。

所有从共和和君主制度那里继承的专制变自由的遗产,就是让专制主义走上反对国家主义和集体主义之路。

所以,在极权主义出现之前,专制主义的改革土壤并未败坏;反之,当极权主义出现于二十世纪以后,自由主义定位和诉求,当开辟另外一种思维和路径。

胡适之没有可能对于极权主义肌体做出剖析。作为一个极权主义政治的不经验者,胡适之路对于我们十分有限。

所以,在这个层面上,人们只能期待自己对此做出独立思考。

最后,只有解决了这个极权肌体的纹路、质料、血脉和结构,才能对症下药。

对极权下专制之药,有效乎?
──《观察》首发   
3 janvier

再谈红卫兵诗人郭路生

再谈红卫兵诗人郭路生——给剑中

刘自立
看过你(剑中)的驳斥。很多问题暂且不谈。庞德是不是受到审判,可以看看我引用的文件。在观察网站上,我的补充是——"确切说,是(庞德)受到审讯,N次;不是判刑——这是在审讯的意义上说,是审判——研判,而不是判决"。

证据在冗长的斯坦利柯特勒文件上——网址:book.cebase.cn/reslib/400/040/080/L000000000008368.pdf)。这里不赘。

至于是不是哈耶克错误,你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不但哈耶克,对庞德为纳粹工作,很多作家并不留情。这个公案,虽然以庞德开释为结局,但是,既然他历史上有了这个败笔,难道可以仅仅因为法律的开释而被抹去吗?

这里,只要你认定他的这个败笔,就是顺从了历史,与我同;亦不赘。

以下谈谈你的不合逻辑的逻辑。我们看到,郭路生本人曾经回忆六十年代。他是这样认定的——"他说:'当时红卫兵运动受挫,大家心情都十分不好,这样的景象使我联想到在见不到阳光的冰层下,鱼儿是怎样生活的'。诗人对红卫兵运动的这种情感在精心编辑的《食指卷》中也随处可见:《给朋友们》中,副标题为'少用眼泪叙说悲欢/多写诗歌赞美勇敢',诗中刻画了一群红卫兵远航者即将离岸时的场景。'再一次并肩作战/我年青的战友/快快扬帆解缆/就这条可怜的小船/也配作红卫兵远航的兵舰',什么是远航者的行装呢?'一套毛泽东选集/一枚毛主席像章/一身洗白的军装/一条军用的皮带'──典型的红卫兵装束。"(刘双文)

对此,郭氏业已大坦白于天下。

而你的回答却蹦出一段我未见到的、郭氏本人改口的说法——"记者:'文革'开始以后,红卫兵运动很壮观,如火如荼的,但你的热情始终是在文学创作上。在《鱼儿三部曲》里,可以很清晰地看出来,你对当时的情势已经有了非常深的忧虑。当人们都在随波逐流的时候,你怎么能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郭路生:文革前我就挨整,我已经看到这代人的命运了。鱼儿跳出水面,落在冰块上,它的前途是死,和这个冰块一起消亡,但它却看不到冰块的消亡(——这与他把鱼群比喻为不得志的红卫兵,已经是黑白、天壤。难道有这等无耻者会使那些无知者如此欢呼雀跃!——刘注)。后来我又写出了《相信未来》,相信我们会战胜死亡,这已经进了一步了。我年轻,我能看到冰块消亡的那一天。(南方周末《食指:将痛苦变成诗篇》)"

聪明的读者都会看到,在此两种完全不同的解读中,郭氏偷换了历史前提。一个,是他真实的表白——他为红卫兵势微做感叹状——一个,是他矢口否认他为红卫兵做感叹状,忽而变成反对文革的受破害者。剑笔的问题,就是对此证明视而不见,选择性"办案"。

至于萨特等等一行人,含法国68运动拥毛者,确实一度看错文革。在五十年代崇拜毛者很多。但是,他们明确了自己的错误,认可他们误解了文革误解了这个政权误解了毛——而不是象郭氏一样,把自己的立场,做一个偷偷的转换而欺世盗名。

我并未要求他的文本当时一定正确——恰恰是宠郭者和郭本人,把其文本做了违背真实的修正和窜改。这和法国之萨特,德理达等人对文革和毛政权后来有所认识,大悖。

关键是:郭氏没有勇气认定他的"红卫兵运动受挫,大家心情都十分不好......"观——慌称:"文革前我就挨整,我已经看到这代人的命运了"——看看他的红色诗歌,说文革前他就知觉了,实在滑稽天下。

关乎于此,我们业已做过解释。

中国青年的转变,从66年到76年,大致十年。所以,郭氏说他文革前就转变了,却何以写出诸多毛式诗歌:"而在1970年创作的《南京长江大桥》中,索性将1958年那个昏热年代产生的,表现"大跃进"内容的工农兵诗歌集《红旗歌谣》里的最"著名"诗句全盘誊入自己的诗中:

天上没有玉皇/水底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王山五岳开道 / 我来了!"(见刘双文)

—看看这段引文吧!

他就是这样看待"这代人的命运"的——这个先知先觉!)

至于"疯狗"出版,业已是柒拾年代。这个时期,很多朦胧诗人已经在政治文学上实行一定限度的启蒙和转变。郭路生的疯狗不确、也不误,不过尔尔。这能证明什么呢?什么也证明不了。关键问题是,他企图一次定音地首肯他那些红卫兵诗作、含"未来"。所以,疯狗一事,无足轻重。

我重复说一边,郭献给红卫兵的诗歌,就是他当时"相信未来"的直接解读。这个解读其实非常明显,就是我们一再强调的,为此出现的、哀叹转化成为颓废的"红卫兵"悲哀状和相信状。

如果一个人如此伪造历史,其诗、其人,实在无聊虚伪。

剑笔不察历史,不看我引用的证据,不正面对待郭氏的毛主席情结,红卫兵情结和军用皮带情结,却用江青的话搬出来搪塞。江青为何批评郭氏,就是官方为何抓捕联动。这里的政治历史,请你一并补读,不然,你就会拽住江青这根毫无价值的稻草。

总之,郭诗现象说明了一个问题:文革真相,迄今不清不楚。这是郭路生一直以来冒充先知诗人而欺罔世人的所在。

故此,红卫兵的"力量"至此不衰,道理亦在此。

善良的读者需要警惕!
作者惠寄    转载请注明出处
Friday, January 0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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